替罪羊

一年前,我心血來潮,給妻子講了一個故事。
由於內容獵奇,細節又過於真實,她被嚇得魂不附體。
事後我非常後悔,無數次強調故事是編的。可她對我的信任已然崩塌,看我的眼神充滿了恐懼。
當夜她逃進洗手間,把門反鎖,報警了。
我因此鋃鐺入獄。
現梳理此事始末,如下。

-1-
我叫賀牧,今年四十二歲,因爲從小喜歡懸疑推理,現在成了一名懸疑小說家。
我和單靜結婚多年,一直相處融洽。她始終是我忠實的第一位讀者。
除了寫小說,我還有一項堅持多年的愛好,就是飼養爬寵。龜、蛙、蜥蜴,這些形態各異的小生靈令我着迷。
我在家裏專門設置了爬寵的房間,還費了一番功夫,在房間裏建造了一個大生態缸,模擬熱帶雨林的生態環境,儘量給愛寵們提供一個自然舒適的住所。
雖然我現在端着寫作的飯碗,本科其實學的生物工程,如今也算學有所用。
剛和單靜認識那會兒,她對我這一愛好頗有微詞。但她是個隨和的人,時間長了也會愛屋及烏,漸漸地也覺得這些爬寵憨態可掬。
婚後我們沒要孩子,就一起養爬寵,其樂無窮。很多時候我趕稿子,忙得不捨晝夜,還是她對寵物照顧得更多。
這晚,我結束工作,已經零點了。單靜也還沒睡。
我去爬寵屋,看到她正觀察一隻蛙。
她感慨道,「其實我以前,挺害怕這些冷血動物的。」
又隨口問我,「賀牧,你有害怕的動物嗎?」
我思考片刻,忽然一個奇特的想法劃過腦海。
「有啊。」我認真地說,「我害怕羊。」
她大惑不解,「爲什麼?羊那麼溫順。」
「因爲羊的眼睛,非常詭異。」我煞有介事道,「你是不是還不困,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夜深人靜,爬寵屋裏光線昏暗,那些蜥蜴細長的豎瞳注視着我。
「神神祕祕的。」單靜笑道,「你講吧。」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賀牧。」
「怎麼是你自己的名字?」
「這樣有代入感。」

-2-
-故事 1-

-1-
我叫賀牧,從小喜歡懸疑推理,立志考警校,日後想當一名刑警。
那時我以爲,未來的人生總是一帆風順的。
意外發生在 1997 年的夏天,我 17 歲,父親送我去高考。
進考場前,父親喊住我,深深地把我看着,一陣欲言又止,最後說:「你一定會取得好成績,考上警校的。」
那時我沒察覺到父親的異常,只當作常規的勉勵,點點頭就轉身進去了。
我確實發揮得不錯。最後一門結束,我急急踏出考場,想與父親分享喜悅。
可是,父親不見了。

-2-
每逢大考,父親總會在考場外等我。
他扶着自行車,兩眼切切望着門。我考完出來,擠在人流中,湧到他跟前了,他還在張望。
我喊他一聲,他忽然驚喜,猛一拍車座,「兒子,考完了啊,回家吧!」
我就跳上車後座,一路眉飛色舞,吹噓題目如何簡單;他就笑,叫我謙虛點,腳下卻蹬得更起勁,帶起陣陣涼爽的風。
父親騎車帶着我,上坡,下坡,山路,泥路。車輪不停轉,行過多年時光,前座的肩背日漸佝僂,但永遠偉岸。
——這樣一些小事,因爲成了習慣,我便視作平常,視作世間規律一般的存在。父親是沉默而堅強的後盾,我因此得以心無旁騖、一往無前。
而規律一旦打破,我只剩驚慌失措。
我在考場外左顧右盼,奔跑呼喊,向過路人描述一個普通中年男子的形象。可正因爲太普通,沒人會關注他。
我沒頭沒腦地四處找尋,心中惴惴不安。
不會有事的,他可能先回去了。
我這樣想着,然後獨自回家。可是父親也沒有提前回來。
父親失蹤了。

-3-
母親說,我高考前夜,父親莫名其妙心情煩躁,兩人拌了幾句嘴。可能他是賭氣,離家出走了,過幾天冷靜了就會回來。
我感覺這理由有點奇怪,但也只能接受這個解釋。
男的出走,聽着不光彩。我們沒有聲張,暗中尋找。可是連着幾天,音訊全無。
高考,似乎真的成了重大的人生轉折點。父親在我高考結束後,人間蒸發了。
我不明白父親爲什麼要拋棄我們,回想起來沒有任何合理的徵兆。自我記事起,父親就是穩重顧家的男人,爲人老實,行事踏實,他用大多數中國父親獨有的樸素方式,默默關愛着家人,守護着家庭。
對於父愛,我從無疑慮。可父親就是這樣走了。
母親又說:「會不會去找你哥了?」
我有一個哥哥,大我五歲,天生眼睛殘疾。
我哥很早就離家打工,一去不回,杳無音訊,也如同人間蒸發一般。
會是這個原因嗎?直覺告訴我,不是。
一個月後,鄰居也察覺到了端倪,報案了。熱心鄰居還向警方描述了我父親的長相、身高、體重等。
警察登門,面色凝重,不談尋人的事,只是四處採集指紋。
轉天他們再次登門,還帶來了父親的驚天祕密。

-4-
1985 年,鄰省某縣山區發生了一宗滅門慘案,一家五口無一倖免。
案發現場地處偏僻,這家人又是離羣索居,因此沒有直接的目擊證人。
警方排查了社會關係,一無所獲。兇手不是仇家,只是隨機過路的外地人。這大大增加了破案難度。
警方在受害者身上和兇器上採集到了嫌疑人的指紋,通過走訪得知可疑人員的大致面貌,但仍然毫無頭緒。案子就擱置了 12 年。
命案必破,不破不休。一個小警察當時跟着他師傅追查此案,執念很深。十多年過去,當年那個小警察正巧調任到我們縣。我父親的失蹤案上報後,他敏感地嗅到了什麼。
警方到我家,採集了父親的指紋,拿回去比對。結果表明,和 12 年前滅門案嫌疑人的指紋相吻合。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的心臟處傳來被重錘錘打的鈍響,狠狠壓着,一下又一下。
1985 年,那一年我 5 歲。父親在外打工,回來會給我帶撥浪鼓,帶我上山玩。溫暖的大手牽着我,我竟不知那是帶血的。
我上學後,父親騎車接送我,去的路上他叫我好好學習,回的路上他誇我是好孩子。那一路乘風、歡聲笑語的一幕幕,變晦暗,變黑白,直至四分五裂。
讓我天然信任的偉岸身影,一夕間坍塌;曾擁有的深沉父愛,也如同虛幻泡影。
世界碎裂又重整,隆隆鈍響突然消散,只剩下冰冷的一句話——
父親是個殺人犯。

-5-
父親殺了一家五口,逃走了。他面不改色地回到妻兒身邊,繼續平靜的生活。
他僞裝得很好,所以母親和我就這樣,莫名其妙成了殺人犯的家人。
而後在我 17 歲這一年,他一聲不吭地,又逃走了。
這對我們不止是情感上的重挫,還有實質性的打擊。
直系親屬犯重案,影響很嚴重,我的警察夢想因此破滅。
後來我沒考警校,上了一所常規的理工類大學,學了生物工程專業。隨後學習、畢業、工作,按部就班,泯然於衆人。
父親於 1997 年失蹤後,再也沒有出現過。滅門案也遲遲不破。
案子的熱度隨時間而降,但警方不會放棄。父親被列爲在逃人員,立案通緝。
我家已然支離破碎。母親在我大學畢業後生病過世,我哥仍然在外多年不回,我搬到了現在所在的城市,老家空置。
畢業後,我在微生物研究所工作了幾年,日常生活很單調,除了寫小說,就是養爬寵。2009 年,我遇到了真愛,單靜。我們結婚了,日子平淡地繼續着。
直到 2011 年,警方在家鄉山區的一條荒僻河谷中,發現了一具白骨。

-6-
根據本地氣候和屍體腐化程度推算,此人大約在 10-15 年前死亡,也就是 1996-2001 年左右,與父親 1997 年失蹤的時間點,對得上。
根據骨齡推算,此人死亡時年齡在 30-40 歲,與父親失蹤時的年齡(40 歲),也對得上。
屍體徹底白骨化,指紋自然派不上用場。但如今的刑偵技術還有一大利器,就是 DNA 檢測。
1985 年發生了滅門案,那時技術落後,警方只獲取了疑犯的指紋。
1997 年父親失蹤,警方比對父親的指紋,確認 1985 年的滅門案是父親所爲;但 DNA 技術仍然落後,採集生物樣本只能保存血樣、檢驗血型,無法進行 DNA 檢測。
所以當時警方沒能獲取父親的 DNA,只採集了我的血樣入庫保存。
2011 年發現山下白骨,跨越了十幾年的時間,DNA 技術漸趨成熟。警方提取了白骨的 DNA 進行檢測比對,結果表明那具白骨與我是父子關係。
前前後後,花費了數十年時間,好在有賴於技術的進步,還是有了說服力更強的證明。
山下白骨正是我失蹤多年的父親。警方很快通知到我。
時隔多年,我仍然記得父親送我去高考的那天,穿的什麼衣服。是一件條紋汗衫。如今白骨上纏繞着衣物的殘片,同樣的花紋隱約可辨。
通緝犯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滅門案就此了結,我揹負的父輩陰影也終於翻篇。
翻篇了就沒必要再講,所以我一直沒有告訴妻子單靜。

-3-
講到這裏,我問單靜:「這個故事怎麼樣?」
單靜難掩驚愕,只問:「這是真的嗎?」
「別管是真是假。」
單靜卻很執着:「我對你的過去了解不深。我只知道你是單親家庭,跟着母親,父親早年失蹤,母親後來也過世了。我知道這些過往是你心中的隱痛,所以我從來不會主動探究。
「可今天,你主動向我講述這麼一個故事:主角也叫賀牧,也是父親早年失蹤,母親後來過世,大學學的也是生物工程,後來寫小說、養爬寵,09 年和單靜——也就是我——結婚……所以這確實就是你自己的故事吧?」
「這是爲了更有代入感,增加你的閱讀體驗。」我解釋道,「不要在意真假,回到故事本身,說說你的感想吧。」
單靜狐疑地審視我,最終還是選擇相信。
她想了想,說:「你說你害怕羊,然後講了這個故事。但好像這個故事和羊沒什麼關係。
「還有一個細節問題。故事中的父親失蹤後,母子找了一個月,都不報案,最後還是鄰居報的案,感覺有點奇怪。四五天還說得過去,一個月,心太大了吧,好像並不是真的擔心父親?
「內容本身挺曲折,但故事過於平鋪直敘。就是父親曾是殺人犯,然後失蹤了,最後找到了他的屍體,破案了。」
「你說得沒錯。」我頓了頓道,「故事還沒有結束。剛剛講述的只是明線,接下來是暗線。」
「父親其實沒死。」

-4-
-暗線-

-1-
我從小喜歡懸疑推理,曾夢想着考入警校,當一名刑警。
1997 年,我 17 歲,參加高考。停筆的那一刻,是我最接近夢想的時候。
可是意外突至。
直系親屬嚴重犯罪,我是當不了警察的。所以父親對我說:「兒子,我必須去死。」

-2-
其實高考結束後的第二天,我就找到父親了。
我家在山區,周圍有着綿延不盡的山脈。從小父親就帶我爬山,帶我研究山上的植物Ṭŭₙ,給我抓蜥蜴和蛙之類的小動物。所以我飼養爬寵的愛好,是有跡可循的。
我們還專門開闢了一條,獨屬於我們父子的上山之路,驚險刺激,也很有趣。
冥冥之中似有預感,我焦急地找了父親兩天,一籌莫展,又忽然福至心靈,想到了那條山路。
我趕忙沿着路上山,果然在懸崖邊尋到了父親。
把我送進考場後,他就獨自來到這裏,不喫不喝枯坐了一天。他想尋死,但也害怕。
我不解,哭着問他:「爲什麼啊,爸爸?」
父親也哭了。他將深埋心底多年的祕密,告訴了我。

-3-
我出生後不久,父親就外出打工了,過年纔回來。
1985 年,父親返鄉途中,汽車拋錨,有一段路靠自己走。夜晚,他借宿於一戶人家。
因爲身上揣着不少錢,他晚上睡覺格外謹慎。到了半夜,果然聽見有人摸進了自己房間,是這家男主人。
父親怒從心起,與那人扭打在一起。男主人直接掏出一把刀,鐵了心要劫過路人的財。
父親心裏發慌,越慌,手下越狠,反而奪過刀殺了男主人。
死了人,父親更緊張了,害怕被其他人告發,氣血上湧,於是腦袋就混了,眼睛就紅了。
等到他喘着粗氣反應過來,這一家五口都被他殺死了,婦女小孩都沒能倖免。
父親自知犯罪,連夜逃走。案發地在隔壁省,離家還有些距離,他翻過兩座山,心情逐漸平復下來。上了公路,又搭上一輛車,這纔回到家。
那之後,父親沒再出去打工,一直在家務農。

-4-
母親性格隨和,從不探究男人在外的事,永遠相信自己的丈夫。
「殺人」這種可怕的詞彙,離我們過於遙遠。我們從不曾想就在身旁,也從未察覺任何端倪。
在我們眼中,父親就是個實打實的好男人,重視親情,愛妻愛子,全心全意呵護家庭。
可是父親的心理負擔,卻日益加重。
我從小聰明,成績優異,父親一直以我爲驕傲。隨着我一天天長大,父親越來越擔心自己會成爲ťù₊我的拖累。
因爲我有成爲警察的遠大志向,而他有殺過人的隱衷。
時間轉眼過去,到了 1997 年,鄰市發生了連環殺人案,社會影響惡劣。當地警方開展大規模摸查工作,提ťū⁹取和篩查了當地十幾萬男性的指紋。
鄰市排查完如果找不到,很可能就會查到我們這裏,也很可能順便揪出 12 年前另一積案的嫌犯。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父親知道自己遲早會暴露。如果他不趁靴子落地前自我了結,我就會背上殺人犯兒子的名諱。
所以同年我高考,我邁步踏上廣闊的新徵程之時,父親的路也走到了盡頭。

-5-
父親將原委和盤托出。
我不知道他講述的細節是否是真實的,不知道他是否美化過自己的殺人動機。講出這些過往的父親,讓我不敢再全心全意去信任。
但總之,不論是那家人想劫他的財,抑或是他一時衝動入室搶劫,他都殺了人。
我沉默良久,很快冷靜下來,「爸爸,你先到我這裏來。」
他站在懸崖邊,掩面哭泣,用力搖頭。哪知腳下土地鬆動,他沒站穩,仰面就要往後倒。
父親瞳孔驟縮,手臂亂舞,我的心跳頓時漏掉一拍。
我一個箭步衝上去,及時拽住了他,將他拉離了懸崖邊。
山石泥土墜下崖去,聽不見響,只有山風呼嘯。父親大口喘氣,神色恍惚。
所幸有驚無險。
我知道父親怕死。理智上他想自我了斷,但真正事到臨頭,他無法如想象中那麼從容。
我拉着父親的手,說:「爸爸,這裏太高了,我們往下走走,你看看有多高。」
父親被我牽着,沒有拒絕。於是我們繞到旁邊,朝着河谷的方向,慢慢往下去。
下山路險,未經開闢,我們磕磕絆絆走了兩個小時,才踏上最下方的河谷平地。
正上方即是之前的懸崖,又高又遠,掩映在山壁上層疊的植物中,只剩一個尖。
我仰頭看着,「這麼高,如果跳下來,很疼的。」
父親說:「我也沒有辦法啊。」
天已黃昏,滿天霞光。風穿谷而過,簌簌作響,也有些冷。
這時,我感到一種沉靜而可怕的視線。
四下去找,發現不遠處有一隻羊,正看着我們。那麼安靜地看着,像一個置身事外的旁觀者。
我頓時渾身打顫。

-6-
我害怕羊,是因爲它的眼睛。
這是我的童年陰影。從小我就被羊眼注視的恐怖感,深深折磨。
多數動物都是圓形瞳孔,或者豎瞳,看得出情緒,可供探究。
而羊是橫瞳,這樣的眼睛就是一種謎,完全不可捉摸。既不可愛,也不兇狠,沒有感情,顯得異常詭異。
一隻羊站在不遠處,靜靜地看着你,你不知道它在想什麼。和它對視久了,它還是一樣沉靜,但人是會失控的。
明明是那麼溫順脆弱的動物,卻好像擁有某種操控人心的力量,會誘導人去做些什麼,尤其是,誘導人去殺了它。
這似乎是冥冥中的安排。
我收回目光,展臂擁抱父親,聲音堅定,「爸爸,你殺過人,但我不害怕,也不恨你。
「你永遠都不會成爲我的負累。也許別人看你是惡魔,可對我來說,你只是父親,是最好的父親。
「我想當警察,這並不意味着我就有很強的正義感,我只是喜歡懸疑推理而已。這個愛好可以分出兩條路,一條向善,一條向惡,即便不當警察,我也不會無路可走。
「我深愛的父親如果是罪犯,我就會毫不留戀地放棄原先的選擇,堅定不移地站在他身旁。」
我知道自己不正確,也知道那是血淋淋的五條人命,但我無法做到大義滅親。我懷有私心,確實不配當警察。
說完那番話,我不等父親應答,俯身撿了塊石頭,朝那頭羊去。
那頭羊,用那雙詭異的橫瞳,靜靜地看着我接近,靜靜地看着我舉起石頭。它紋絲未動。
我一下一下,將羊砸死。
歸巢的鳥從林中驚起,撲騰着翅膀四散而去;鮮血四濺,襯着落日緋紅的餘暉,在河水中融爲一色。
父親錯愕地看着我實施暴行,他不明白我在幹什麼,但也如有神助一般,過來幫我。
我們一人抓着羊的前腳,一人抓着後腳,合力抬起羊的屍體,扔進靠近山壁的隱祕樹叢之中。
做完這一切,我深深地看着父親,一字一句地說:「宗教中的獻祭,以羊代替,稱之爲『替罪羊』。」
「爸爸,你犯下的罪,由它替你償還。現在你已經死了,我們可以回家了。」
這是掩耳盜鈴一般的心理暗示,自欺欺人,但是有用。
父親得到了些許安慰,發了一會愣,心中仍有不安,「以後早晚……」
「以後的事,以後再說。船到橋頭自然直。」我篤定地說,「爸爸,相信我,我們都會好好的。」
天色漸暗,我拉着父親的手上山,沿着原路返回。
從小到大,父親帶我爬過很多次山,他總是拉着我的手,走在前面開路。
這一次,我想走在他前面。

-7-
母親得知父親的舊事,比我要早。她同樣深愛着父親,可對父親的選擇無能爲力。
前兩日,她忍着傷心,瞞着我,看我急得到處亂找,卻有口難言。今晚再次見到父親,母親當即泣不成聲。
經歷過一場虛驚的生離死別,當夜我們一家三口抱頭痛哭。
從次日起,父親成了家中的幽靈,再也不能見光。即便他的罪行暫時沒有暴露,我們也得提前銷掉他的存在,以防萬一。
這不算最好的辦法,但也是合適的辦法。我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我和母親花了近一個月時間,一點點清理掉父親的東西,並且有意無意地散播風聲,營造出一種父親帶着行李離家出走的表象。
平時看多了破案故事,我對指紋技術有一定了解。所以我特意將家中各處可能留下父親指紋的地方,仔細擦拭乾淨。
家中不來人時,父親可以戴着手套在家活動;如果來人,就要藏進地窖。這對喜歡戶外活動的父親來說是一種折磨。但他可以忍受。
只是萬萬沒想到,正義的審判會來得那麼快。
一個月後,熱心的鄰居「替我們」報了警,並且警察也產生了懷疑。
我擦指紋擦得仔細,但警察比我更加仔細。他們在門框上方,發現了一枚父親遺留的指紋。
於是靴子落地了。

-8-
警方第二次來時,採集了我的血樣。此後他們盯上了我家,以備失蹤的父親去而復歸。
尤其是一名盧姓警察,對案子很上心,當年正是他經手了滅門案,如今又恰好調到我們這裏。
我家在山村裏,羣山環抱,山高路遠,警方無法時刻關注,只能每隔一段時間前來走訪。
我和母親演技了得,從警察告知真相時的震驚、難以置信,到之後每次走訪我們的痛恨、不知情,都表現得很到位。
此外,我們有意暗示警方,父親失蹤前行爲異常,曾撂下過決絕的狠話,當時沒在意,後來回想,應當是父親怕牽連我們,不會再回來了。
警察不來時,我們同樣小心謹慎。我家出了殺人犯,鄰居與我們的來往變少了,也沒察覺到任何破綻。因此警察走訪鄰居,能得到的信息也只是父親走了,沒回來過。
漸漸地,警方也認定父親回來的可能性不大,前來走訪的頻率越來越低。他們想不到,父親始終都在家裏。
2001 年,我大學畢業,母親生病過世。我回家鄉,給母親辦了葬禮。
父親失去母親的庇護,不能再藏在老家。整整四年,父親也藏夠了。
葬禮過後,我暗中將父親接進城,找了個小診所,給父親做了整容手術。
手術很成功,父親恢復得也很快。新面孔並非面目全非,起碼能讓父親在陽光下行走。
在診所門口,我將電話和地址寫在紙條上,遞給父親,告訴他,以防萬一,我們不能一起生活。
於是我們就在清晨的霧氣中分別了。

-9-
2001 年,是新世紀伊始。父親和我,在同一個城市,各自開始新生活。
ŧü₅
我大學專業是生物工程,畢業後在研究所工作了多年,每天盯着顯微鏡,和各種微生物打交道;
父親冒用一個死亡工友的身份,進了一家冶金廠,工作會接觸到強酸,他利用崗位之便,習慣性腐蝕指紋。
我們用虛假的名字書信往來,信看過便燒掉。
考慮到盧警察仍然會時不時找我,我們很快放棄了常規的信件來往,轉用更不易察覺的方式交換信息。
比如選定一家麪館的固定座位,父親上午去喫麪,並在座位下藏信;我下午去喫麪,收信。
我們偶爾約着去爬山,到了地方,遠遠對視一眼,便一同上山。我不能像小時候一樣拉着父親的手,只能保持一個陌生人的距離。
生活就這樣,持續了幾年。
2007 年,出了些意外。我在登山途中,再次感受到沉靜而可怕的視線。
羊的視線。
我壓抑着內心的恐懼,回頭去看。人頭攢動,我沒有看見羊,而是看見了便衣的盧警官,他在跟蹤我。
發現這一點後,我不動聲色地繼續走,逐漸偏離原定的方向,進一步拉開與父親本就不小的距離。
盧警察沒有察覺到異常,有驚無險。
可是,我們不能永遠這樣小心翼翼。父親當年說得對,這不是長久之計。
父親整了容,但仔細看,仍能看出過去的長相;他腐蝕指紋,但指紋還會再長;即便指紋可以磨滅,DNA 也是永恆的標記。
早在 1997 年父親失蹤,我的 DNA 就在警察手中了。
我始終明白,如果不結案,過去的永遠不會過去。

-10-
2009 年,我和單靜結婚。婚後不久,我帶單靜去爬山,好讓父親看看。當然單靜不知實情。
在隨後的書信中,父親說,雖然只能遠遠地看,但也看得出,單靜是像我母親一樣溫柔的人。
他告訴我,他對兒媳婦很滿意,心裏高興,還特地多喫了一碗麪。
我看着那封信發笑,笑到淚流滿面,點了打火機燒掉。
請繼續耐心等待吧,爸爸。
就快了。

-11-
2011 年,陳年舊事終於翻篇,盧警官不再找我了。
喜歡懸疑推理的人,並不只有向善、向惡兩條路,還有第三條居中的路。我轉行做了一名懸疑作家。
再次相約爬山,我們隔着人羣遠遠相望,隨後我徑直向父親走去。
父親假裝看別處,偶爾聚焦在我身上。當我走得足夠近,已經不再是陌生人的距離之時,父親慌了,皺着眉使眼色,轉身要走。
我上前去,拉住父親,對他說:「爸爸,案子太久遠了,警察跟我說,他們不查了。」
「什麼?」
「都過去了,我們現在可以像從前一樣。」
2001 年,我和父親在整容診所門口分別。此後過去了整整十年,直到現在,我們才能以這樣近的距離相見。
父親 54 歲了,頭髮白了一半,皺紋深刻。因爲腐蝕指紋的習慣,一雙手斑駁粗糙,更顯蒼老。
這十年是如此漫長,在此刻卻又好像按下了快進鍵。印象中的父親明明是中年,可又轉瞬遲暮了。
我擁抱父親,哽咽道:「都過去了,爸爸。以後你不必再擔驚受怕,我們可以光明正大地見面。」
那一天,我攙着父親,一起上山。如此相攜,已是久違了。

-12-
我和父親以登山好友的身份,光明正大地見面,人前不會父子相稱,也不打算生活在一起。因爲時隔多年,我們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父親換了一份看書店的工作,並因此結識了愛看書的王阿姨。兩人在一起了,沒有結婚,只是相伴。
王阿姨有一個 25 歲的女兒,父親待她好,她也孝順父親。
就這樣,又過了十年。
2021 年夏天,父親突發心梗,過世了,享年 64 歲。王阿姨的女兒爲他舉辦了葬禮,我以父親的登山朋友的身份出席。父親的骨灰按其生前遺願,灑在了山頂。
有時候想想,最困難的時候都過去了,父親該多過幾年好日子,纔好啊。可是那一天,我和父親爬上山頂,父親說:「我已經苟且偷生好多年了,我本該死在 1997 年的夏天。」
那一天,我告訴父親,那案子太久遠了,警察放棄了。父親就信了我。
他不知道的是,已經立案通緝的逃犯,警察永遠不會放棄追捕。
警察不查了,是因爲結案了。

-5-
講到這裏,我看着爬寵屋的某個角落發愣,沒有繼續。
單靜看着我,不發一語。
我問她:「你有什麼感想?」
單靜目光閃爍,「我感覺,這是真的。」
「不要再糾結於真假了。」
「我不知道,我從來不知道這些事。」單靜閉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氣,「你說這只是故事,是假的。可是結婚後不久,你真的帶我爬過山,我不知道那天是見了你父親。有一段時間,你確實經常去一家麪館喫麪,你也會定期一個人去爬山……這所有的細節都對上了,我相信這一切就是真的。」
單靜捂着臉,肩膀顫抖。
「這是小說。」我上前摟住她,輕聲哄,「我只是把我人生的一些空白,填補上戲劇性的情節,這是爲了更有代入感。——既然你這麼在意,那我就不講了吧,省得你多心……」
「不行,你繼續講。」她擦乾眼淚,推開我,眼神很冷,「明線裏還有很多東西,在暗線中沒有圓回來。你告訴我,爲什麼會結案?警察發現的屍骨是怎麼回事,是那隻羊嗎?
「警察怎麼可能分辨不出一具白骨是人還是羊?什麼『替罪羊』,不過是宗教神話罷了。你告訴我,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看着她蒼白的臉色,有些猶豫,「真的要講嗎?我怕你承受不了。」
「你必須講。」

-6-
-真相-

-1-
剛纔講述的故事中,有一些內容,我只是一帶而過。而接下來,他就是主角了。
我之前提到,我有一個哥哥,大我五歲,他出生於 1975 年,我出生於 1980 年。
所以最開始,我們家是四口人,父母,我哥,還有我。
我害怕羊的眼睛,因爲羊是橫瞳,沉靜而詭異,看不出情緒,捉摸不透。前面我也提到過,我從小就被羊眼注視的恐怖感所折磨。
但是我家並沒有養羊。
我害怕的,是我哥。

-2-
我哥眼睛殘疾,先天虹膜缺損,導致他的瞳孔不是圓形,而是羊一樣的橫瞳,讓我深深恐懼。
我從小身體健康,長相周正,頭腦靈光,父母幾乎把所有的愛都給了我。
和我正相反,我那哥哥長相詭異,性子溫吞話很少,腦子也笨。父母一開始對他也好,時間長了,母親就開始害怕他。
他用那雙眼睛,靜靜地盯着人看,問他也不答話,只是靜靜地看,沒人能受得了。
村裏人避他不及,甚至忌諱提起他。村上有個信基督的爺爺,他說在西方,山羊是不祥之物,是惡魔的化身,要誘導人做壞事的。我哥就是惡魔。
全村人都排擠我哥,父母也受到了影響。父親後來告訴我,他潛意識裏曾爲自己開脫,認爲自己 1985 年殺人,正是因爲這不詳的孩子誘導的。
信基督的爺爺這麼一說,父親就好像抓住了一根寄託的稻草,從此對哥哥沒有好臉色。
哥哥自知不招人待見,於是早早輟學,離家打工。很快,村裏人都忘了有這麼一號人物,不如說,不好的東西,大家根本不想記得。
哥哥一去不回,再無音訊。警察來訪,也不知道我哥的存在。
直到 2001 年母親過世後,他纔回來了一次。

-3-
母親葬禮那幾天,來家奔喪的人多,盧警察也來弔唁。
所以父親只能待在地窖。我每天掩人耳目,下去給他送飯。
葬禮結束後,保險起見,父親仍然要在地窖多呆幾天。
那天,我仍然是下地窖送飯。
光線昏暗,一片寂靜。
忽然間,我再次感受到那種沉靜而可怕的視線。
轉頭一看,我哥就站在我身後,面無表情地看着我。
我被嚇得幾欲昏厥,父親也很喫驚。
我們根本沒想到,哥哥還會回來,他已經走了很多年了。
當天夜裏,我們父子三人圍坐在桌旁,氣氛尷尬而凝滯。
「好久不回來,有點想你們。」哥哥戴着一副茶色眼鏡,以掩蓋眼睛的殘疾,「沒想到,沒能見到媽媽最後一面。」
「不過,」他摘下眼鏡,那雙漆黑的橫瞳一瞬不瞬地注視我,「爸爸是怎麼回事?」
我沉默不語。
「爲什麼爸爸要躲在地窖?爲什麼叫我不要告訴別人,我見過爸爸?」
我躲避他的目光,只說:「……總之,這是爲了保護爸爸。」
「可是,」哥哥的表情仍然是溫馴無害的,卻緩緩吐出可怕的字眼,「殺人不該償命嗎?」
哥哥已經聽聞了傳言。我們只好把來龍去脈告訴他,並希望他保守祕密。
可他用那雙捉摸不透的羊眼,就那樣靜靜地看着我們,什麼也不說。
次日,哥哥和我交換了聯繫方式,離開了。我原本想過幾日再帶父親離開,但因爲心中不安,提早行動了。
後面的事,就是我帶着父親進城整容,然後分別,此後書信往來,偶爾爬山。
直到 2007 年,我哥忽然又聯繫上我。

-4-
2007 年,我哥來我家,住了兩週。
他追問父親在哪兒,我告訴他父親走了,我也很多年不見他了。
那幾天,我看父親的信都得在公共廁所偷看,出來爬山也拒絕哥哥跟隨。我不停地暗示他,儘快離開我家。
一方面我不想讓他知道父親的下落,另一方面也不想和哥哥有牽扯,因爲警察時不時會找我,我害怕他告訴警察真相。說到底,我就是無法信任他。
當然還有個原因,他有一雙讓我恐懼的眼睛,他讓人捉摸不透。
那一天,登山途中,我再次感受到了可怕的羊的視線,於是回頭去看。
我看見了盧警官,以及在盧警察身後的,我哥。
他就用那雙羊眼冷冰冰地看着我。
盧警察沒有發現我父親的蹤跡,但是我哥發現了。
他倆一前一後,跟在我後頭。我哥知道盧警察的存在,他沒有告發,可又像隨時會告發。
晚上回到家,我在爬寵房裏給寵物餵食,他跟進來,再次說出那句話,「殺人不該償命嗎?」

-5-
那時我忽然在想,哥哥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他爲什麼長得像羊,爲什麼離家多年又要出現,爲什麼總說「殺人不該償命嗎?」
似乎有什麼逃脫不開的宿命,暗藏其中。
父親整了容,但仔細看仍能看出過去的長相;他腐蝕指紋,但指紋還會再長;即便指紋可以磨滅,還有 DNA 是永恆的標記。
早在 1997 年父親失蹤,我的 DNA 就已經在警察手中了。
如果不結ţṻⁱ案,過去的永遠不會過去。
猛然間,我想明白了一切,我明白了哥哥存在的意義,也想到了一勞永逸的辦法。
是啊,殺人不該償命嗎?償一隻羊的命,怎麼夠呢。
哥哥用那雙捉摸不透的羊的眼睛,靜靜地看着我,不聲不響間,有誘導人失控的力量。
他誘導我,去拿上一根繩子,走向他。
誘導我,用那根繩子,纏上他的脖頸。
哥哥,不是什麼惡魔的化身,他是第二隻替罪羊。

-6-
我大學專業是生物工程。要知道,很多法醫原先也是這個專業。
2007 年,我在家殺死了我親哥。隨後藉故向父親要來以前的舊衣服,穿在哥哥的屍體上。
我決定用幾年時間,僞造出一具合乎情理的、父親的屍體。
合乎情理,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是年齡。
屍體已經ẗŭ̀ₜ白骨化的情況下,只能依據骨齡來判斷死亡時的年齡。未成年人骨骼尚在發育,檢測骨齡較爲準確;而成年人骨骼發育完全,檢測骨齡存在一定誤差,只能估算出大概的年齡範圍。
1997 年,父親失蹤時,是 40 歲;我哥 1975 年出生,2007 年死亡時是 32 歲。與父親相差 8 歲。
後來經警方鑑定,肱骨骨髓腔到達外科頸,不到骨骺線。警方判定白骨死亡時的年齡大約在 30-40 歲,與父親失蹤時的年齡對得上。
第二點,是屍體腐化程度。
爬寵房裏有一個巨大的生態缸,原本只是爲了飼養爬寵而建設。我把哥哥的屍體,埋進了生態缸的泥土裏。同時注意通風透氣。
我定居的城市離老家不遠,這一片是溫帶季風氣候。一具屍體在這個地域腐化的速度,是相對緩慢的。
而生態缸模擬的,是熱帶雨林,這一人造生態系統已經平穩運行了兩年。屍體在熱帶雨林環境下,腐化的速度很快,所以我可以通過人工調節溫度、溼度、微生物,來製造時間流逝的假象。僅僅花了兩個多月,屍體就白骨化了,屍臭消散。
爲了讓最終呈現出來的時間合理,腐化速度需要嚴格控制,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我不可能憑空調節溫度和溼度,需要有一個參照物。所以 1997 年,那具被我砸死的羊的屍體,就派上了用場。
假如 1997 年,死的真的是我父親,而不是那頭羊,那麼到如今,父親屍骨的腐化程度就和那隻羊差不多。所以第一隻替罪羊的屍骨可以作爲參照。
2007 年開始,我每隔三個月回一趟老家,明面上是收拾老屋,其實是去取一片羊的屍骨。
我參照羊的腐化程度,來調節生態缸的溫溼度,進而控制我哥屍體的腐化程度。直到 2011 年,第二具替罪羊腐化的速度,追上了第一具替罪羊。
後期我還採集了老家山下的泥土進行檢驗,並提前將哥哥的屍骨清理乾淨,換進山下的泥土中,確保土質環境和微生物情況最終一致。
所以,僅僅用了四年,這具屍骨就已經呈現出溫帶地區腐化十年的形態了。
我畢業後在研究所工作,很多檢驗都是暗中藉助研究所的設備完成的。等到塵埃落定,也就是 2011 年,我便辭去了研究所的工作,轉行做一名作家。
2011 年,我將第二隻替罪羊送到了老家山區隱蔽處,半個月後,才用公用電話匿名報案,將屍骨位置告知了警方。
經過警方鑑定,此人大約在 10-15 年前死亡,也就是 1996-2001 年左右,與父親 1997 年失蹤的時間點,對得上。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DNA。父親當年沒留下 DNA,但我留下了。
DNA 檢測中,對男性嫌疑人主要採用 Y-STR 檢測技術。Y-STR 男性獨有,按父系單倍遺傳。其中,Y 指的是男性的 Y 染色體。
我和哥哥的 Y 染色體,均繼承自父親,我們父子三人擁有相同的 Y 染色體。
經過警方檢驗,我與那具白骨的 Y 染色體,所有位點均吻合,不存在基因突變……

-7-
「我聽不下去了……」單靜虛弱地打斷我,她表情扭曲,已在崩潰的邊緣,「我真的、真的聽不下去了……」
「你爸是個殺人魔,你也是,你更加變態、喪心病狂……我怎麼也想不到,你就在這個家裏,在這間爬寵房裏,殺了你親哥……
「賀牧,2007 年你殺了你哥,可我是 2009 年嫁給你的啊!我一直全心全意地相信你,也一直被矇在鼓裏——
「我被你拉去爬山,見你的殺人犯父親;我在這個房間幫你照顧爬寵,卻和生態缸裏的屍體朝夕相處……」
「你冷靜一點,這Ŧųₒ是個小說啊。」我頭疼道,「這本來就不是真的,這只是個編造的、有真實感的故事。原本是想讓你更有代入感,但我講到一半就後悔了,後面這段我本來不想講了……」
單靜自顧自地念念有詞,「……我嫁過來,那具屍體都已經放了兩年了,我就這樣毫不知情地和一具屍體待在同一個房間裏……這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老婆,相信我,好嗎?我只是個寫懸疑的小說家而已!」
「不,不,我不能再相信你了……不如說,信不信你,不是我能決定的……」
她的眼睛迷離着,看向桌子上的手機。
「你冷靜一點!」我明白了她想做什麼,立刻起身要去搶手機。
但她動作更快。她一把奪走手機,緊緊握着,衝進了衛生間,把門反鎖。
「你冷靜一點,聽我說!」我追上去,梆梆敲門,聽着裏邊嗚嗚的哭聲,心情越來越急躁,「即便故事是真的,現在都 2021 年了,結案十年了,沒辦法再去證明,相關人員都已經離世,不是嗎?」
話音剛落,我便暗道糟糕。
她哭道:「你承認是真的了……我必須要報警!」
我百口莫辯。

-8-
警察登門,單靜將故事轉述給他們聽。
兩個民警聽完,笑道:「大姐,別哭了,這確實只是故事。你老公不厚道,Ṫüₑ編這麼個故事來嚇你。」
「我也很後悔啊。」我懊惱極了,轉而又問,「不過你們怎麼一聽就知道是編的?」
「DNA 檢測哪有那麼水,你是學生物工程的,你不清楚嗎?一個家族的男性,只要不發生基因突變,Y 染色體都是一樣的,不止父子三人,爺爺、叔叔、伯伯都和你有同樣的 Y 染色體,僅僅因爲 Y 染色體位點都吻合,就判定你和那具白骨是父子關係,這太草率了。
「DNA 檢測中,除了 Y-STR 檢測技術,還有常染色體 STR 檢測,兩者結合來看,更加不可能把兄弟誤判成父子。」
說完,兩個民警就繼續安撫單靜了。
「確實是父子關係。」我說。
三個人錯愕地看向我。
「其實,故事還沒有講完啊。」

-9-
-十年前的伏筆-
我從小喜歡懸疑推理,經常聽電臺的法制節目,看破案故事,因此對指紋技術和 DNA 技術有一定了解。
高考後的第二天,我找到了懸崖邊的父親,砸死了第一隻替罪羊,把父親帶回家藏起來。
之後我仔細擦拭家中的每一處,確保不留下父親的指紋和 DNA,可是警察還是發現了一枚指紋。經過比對,他們判定父親是滅門案的兇手。
好在 1997 年,當地 DNA 技術還很落後,警方並未收集皮屑、頭髮,只能保存血樣、檢驗血型,也不能進行 DNA 檢測。所以警方沒能獲取到父親的 DNA,只保存了我的血樣,以備後用。
警察第一天來,發現了指紋,我已經有了預感。我知道如果指紋比對上了,第二天警察還會登門,也會採我的血。於是當夜,我藉故弄來了父親的血。
第二天,警察告知比對結果和真相,我震驚、害怕,不敢相信父親殺過人,就像每一個未經歷世事的孩子一樣惶惑。
警察給我採血時,並未防備我,反而一直安撫我,那時採血過程也沒那麼嚴謹,所以他沒注意到我偷拿了一張樣本採集卡。警察登記我的個人信息時,我將父親的血滴在了卡上。
就這樣,我在他們毫無察覺的情況下,暗中將父親的血與我的血掉包了。
所以後來,DNA 庫中我的 DNA,實際上是我父親的 DNA。
2011 年,警方發現了山下白骨, 進行 DNA 比對。
白骨的 DNA 是我哥,我的 DNA 是我父親,母親已經過世, 只能父子二聯體檢測。結果表明, 果真是父子關係,是父親和我哥的父子關係。
只不過, 父本和子本顛倒了而已, 這不會影響結論。因此滅門案得以順利了結。
那麼,爲什麼我當年要掉包血樣,難道我那時就計劃着十年後僞造屍體嗎?不是的, 當時我的想法很純粹。
我想父親不會一輩子藏在家裏, 他最終還是要逃走的。如果父親日後再犯案怎麼辦?他一定會記住戴手套,但是隱藏 DNA 很難。
未來 DNA 技術會不斷進步,向發達地區靠攏, 日後警方可以從頭髮、皮屑等蛛絲馬跡中提取到 DNA。如果父親再犯案, 留下了 DNA,警方入庫比對後發現是我, 那麼我就可以替父親頂罪, 即便只能頂一次。
我不再信任父親,但我仍然深愛他。我原本想要當警察, 但因爲我是父親的兒子,我只能站在警察的對立面。
我拼卻一腔孤勇, 擋在父親前面,是打算把自己變作第二頭替罪羊的。

-10-
「後來父親沒再作過案,直到 2011 年撤銷案件,我這頭替罪羊都沒派上用場。
「當年滅門案犯罪嫌疑人死亡, 不追究刑事責任, 沒有走到審判階段, 是直接撤銷案件的, 父親沒有留下案底, 我也沒受什麼牽連。
「似乎就像, 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故事講完, 兩位民警神色凝重,單靜近乎昏厥。
我發了一會兒愣才反應過來, 猛地一拍大腿,閉嘴了。
第二天,警方開始調查我。
他們調查我的背景, 重新採血驗血,一趟一趟搬走生態缸裏的土,整整調查了一週, 沒查出什麼異常。
因爲那本來就是假的,是故事。
話說回來,即便是真的, 也很難考證了吧。——並沒有承認是真的意思。
浪費警力資源,我很是愧疚。但警方也不是一無所獲。
他們發現,我飼養的爬寵有好幾只都是珍貴野生動物。
最終,我因爲非法購買野生動物, 獲刑三年半。
現在我正在監獄裏服刑,正是利用自由活動時間,寫完了這部小說!
全文完。

精彩故事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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