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兒戲

2012 年,我接手過一個非常棘手的案子。
該案的被告人連著當了兩次重刑犯,沒有任何從輕的情節,毫無辯護餘地。
正當我一籌莫展之時,才發現這正是他的目的。
他製造了一個史無前例的陽謀。
1
2012 年夏天,當地看守所聯繫我,說有一名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嫌疑人,想要委託我做他的辯護律師。
我一頭霧水,問是不是搞錯了。
這是我執業的第二年,是個菜鳥律師不說,有限的實踐經驗還都在民事案件上,主要處理一些婚姻家庭繼承的糾紛,刑事辯護經驗等於零。
「人命關天的官司還是得找專門的刑事律師打,這事可不能兒戲啊。他一定是找錯人了。」
我如此回復看守所,而後果斷拒絕了這份奇怪的委託。
但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隔天看守所再次聯繫我,說那名犯罪嫌疑人指明了要找我。他確定沒有找錯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這次我沒有立刻回絕,先向辦案人員瞭解了案情。
這是一起大學教師被害案,案發地點在被害教師家中。兇手毆打被害人後,用繩子將其勒死。兩天后被害人的學生發現屍體並報案。
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正是被害人的親弟弟。
案發前後,有附近居民目擊他出沒現場;案發現場採集到的指紋和腳印經比對,與他的相吻合;他兩隻手上都有用力拉繩子造成的勒痕擦傷,與被害人的死因相對應。
值得一提的是,他還有比較嚴重的前科——曾是一名少年犯,服刑十五年,兩年前刑滿釋放。
接受訊問時,嫌疑人很不配合。除了姓名年齡籍貫等等,其他重要內容他一概不說。
好在這案子取證過程很順利。所有勘驗結果都出來後,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基本查明。
雖然嫌疑人始終不肯認罪,但證據確鑿、不容抵賴,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就在審查起訴這個階段,嫌疑人指明要找我這個民事律師,給他打刑事辯護。
我和他非親非故、無冤無仇,根本就是不認識的兩個人,也絕不存在業界名氣之類的Ṱü₃,甚至都超出了業務範圍,我實在想不通他為什麼非要找我。
看守所附議:「就是啊,等法律援助都比找你好啊。」
「……」
我頭腦一熱,當即決定見一見我的當事人。
2
在看守所,我見到了本案犯罪嫌疑人,賀天影。
賀天影身形清瘦,個頭很高,推算年齡已經三十出頭了,但臉上仍然稚氣未脫,像個男大學生;只有眼神深沉而平靜,表現出與面貌截然不同的成熟感。
我當面問他為什麼找我,他說這不重要。
他只是看著我說:「陸律師,如果你接受我的委託,所有的事情我都會對你和盤托出。」
我直言道:「現在偵查已經結束,你的犯罪事實都清楚了,還有什麼需要和盤托出的?」
他說:「還有很多,足以影響本案的判決。」
我沉默片刻,問:「你是和什麼人串通好了嗎?」
「沒有。」
「你想搞個大新聞?」
「不是。陸律師,你是不是小說看多了?」
我直接發問:「是你殺的人嗎?」
「是我。」他答得異常爽快。
「什麼?你再說一遍。」
「是我殺的人。」
我忽然有了興致,「我聽說你到案後始終不認罪,現在就這麼承認了?」
賀天影平靜地說:「不跟員警認罪自有我的道理。但你是我的律師,我對你肯定是坦誠相待的,不會有絲毫隱瞞。」
「呃,我還沒同意啊。」我撓了撓頭,「你是本案的真凶,同時我也瞭解到你有嚴重的前科,這是對你非常不利的。」
「你放心,我不會讓你輸掉官司的。」賀天影的語氣平和堅定,「還會給你一筆豐厚的報酬。」
最終我還是簽下了委託書。
我的態度其實早在面見嫌疑人之前就已經確定。
一方面我對這個案子有點感興趣,另一方面我還年輕,不怕失敗。我的律師生涯還長,何必早早給自己定性,在學校又不是沒學過刑法。
而且作為業界存在感極低的新人律師,被堅定選擇的感覺還是挺不錯的。
我們律所也沒什麼意見。
3
接受委託的當天,我拿到了案卷,厚厚一遝很扎實。
我顧不上多想,抓緊時間閱卷。
先看了報案人的筆錄。
報案人名叫陳康,是被害人賀天形的學生,現在大三,即將升大四,因為正在準備一個課題而選擇暑假留校。
2012 年 7 月 13 日下午三點,陳康因為兩天聯繫不上老師,有點擔心,於是和同組的一個同學登門拜訪,可是敲門不應。
隨後他們發現門口的垃圾已經發臭,像是放了兩天都沒扔。
陳康說,賀老師很愛乾淨,不可能把垃圾放在門口這麼久,也不可能出門不把垃圾帶走,所以賀老師肯定還在家裡。
考慮到賀天形的安危,陳康找來消防員撬門。
消防員進門後,發現室內有屍臭味——所以陳康以為的垃圾臭味並不完全是垃圾的味道。打開臥室門,便發現賀天形的屍體仰臥在床上,因為天氣炎熱,已經開始腐爛。
陳康嚇得癱坐在地,隨後報了警。
以上就是陳康發現屍體並報案的經過。
警方問陳康,賀天形為人如何,近期是否與人起衝突。
陳康說賀老師人很好,關心同學,工作負責,是個工作狂。有時候也會有點偏執較真,但都對事不對人,近期沒和別人起什麼衝突。
警方問,賀天形最近的精神狀態是否有異常。
陳康說一切正常,最多有些焦慮,可能是課題時間緊張的緣故。
警方問,賀天形家中還有哪些人?
陳康說還有他父親,是個退休老教師,現在生了重病,一直在住院。
警方追問,還有別的家屬嗎?
陳康說,沒聽說過別的家屬了。隨後又想起什麼,他補充,賀老師本來還有個女朋友的,都快領證了,可是一個月前忽然分手了。
警方緊接著問陳康是否知道分手的原因。
陳康表示不知道。
從這份筆錄中可以看出,賀天形的學生不知道他弟弟賀天影的存在。但多了父親和前女友這兩個人物,先按下不表。
我隨後瞭解了被害人的資訊。
被害人賀天形,1978 年生,成州市西山縣人,本市 1997 年的理科高考狀元,本碩博階段均有不少學術成就,博士畢業後來到我的母校任教,在校外還創辦了公司。他於 2012 年 7 月 11 日被害身亡,年僅 34 歲。
正面免冠照上的賀天形看起來溫文爾雅,看著就像做學問的。我覺得他有些眼熟,盯著看了一會,才恍然驚覺——竟然是他。
雖然不在同一個院系,但我對這個老師有些印象。他因為長相帥氣,深受學生喜愛,班上愛八卦的同學曾遠遠指給我看過。
如此一表人才的優秀青年教師,出現在現場勘驗報告中時,卻變成了觸目驚心的模樣。
現場勘驗報告顯示,賀天形死相淒慘,仰臥於床上,全身有多處軟組織挫傷,額角有開放型傷口,顏面發紺、腫脹.
頸部有閉鎖狀環形勒溝,呈現為不整齊的條形淡痕,死因是機械性窒息。
臥室內有明顯打鬥痕跡,地上散落啤酒瓶。
推測案發時的情形,應當是兇手將被害人按在床上毆打,拽著被害人的頭髮將其往床角上磕,最後用一種軟布帶將被害人勒死。
但是現場沒有找到這種軟布帶,它作為兇器不知所蹤。
我又細讀一遍報告,發現了更離譜的事——
賀天形生前還遭受了性虐待,用的是啤酒瓶。
這真的不合理。這對於我來說太超前了。
兇手做出這樣的動作,是出於愛慕、淩辱還是特殊癖好?這種行為背後的邏輯值得探究。
我不忍再看,由衷為賀天形老師感到難過。
緊接著我看了第二份筆錄,是警方把賀天影帶走後當天做的。
賀天影供述的資訊十分有限,總結如下——
犯罪嫌疑人賀天影,1981 年生,現年 31 歲,成州市西山縣人,文化程度初中未畢業,現租住在成州市老城區南環新村 11 幢甲單元 302 室。
兩年前出獄後,他在西山縣第一機械廠打了半年工,辭職了。目前無業,收入來源是他哥。
基本資訊問全後,警方再問什麼,賀天影都沉默以對,始終不認罪。
這份筆錄中,賀天影提到自己的收入來源是他哥。這個說法可以從警方調取的銀行流水中得到印證。
從賀天影出獄開始,他哥每隔半年都會給他打一筆生活費,金額不高,也就夠半年的生活開銷。看起來他哥對他還是不錯的。
想要進一步印證兄弟倆關係如何,還有更直接的手段,就是通過通訊記錄瞭解他們平時的互動。
但是這對兄弟近兩年竟然沒有留下任何短信和通話記錄。零星幾次聯繫還是發生在兩年前,樣本又少又久遠,內容也很平常。
他們甚至沒有保存對方的手機號。這點也非常奇怪。
4
要想深入瞭解兄弟倆的情況,還得靠家屬。
我往後翻,尋找兄弟倆父親的筆錄。
兄弟倆的母親十年前就已過世,唯一的家屬就是父親。
賀父是一名退休老教師,目前罹患肺癌晚期,在市人民醫院接受治療,存活期不到兩個月。
得知噩耗後,更是病情加重,直接進了 ICU,前兩天剛出來。
畢竟他既是被害人的家屬,又是嫌疑人的家屬,進退都很痛苦。
因為身體原因,賀父沒怎麼說話,但警方得到了護工的證詞。
護工說——
老爺子已經住院一年半了,當時一發現就是肺癌晚期,現在骨轉移了,沒幾天了。
住院這段時間,一直都是大兒子忙前忙後。雖然他和老爺子性格不太對付,講兩句就爭起來,但總歸是個孝順的孩子。
小兒子就剛住院那會兒來過一回,然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來過,直到近兩個月才來得多。每次他來都讓我回避,看著就沒什麼好事,走的時候也黑著個臉。
警方問他有沒有稍微聽到什麼。
護工說,在門外聽不清,他壓低了聲音講話的。但有兩次我從視窗往裡看,就看見他手裡拿了紙和筆,好像要他爸寫什麼,他爸不肯。
逼著病入膏肓的老父親寫什麼……
我有種 DNA 動了的感覺——這十有八九是遺囑啊。
護工說,第二次他一轉頭就發現我在偷看,把我嚇得趕緊躲開了。走的時候他也沒說什麼,就面無表情地看了我一會,看得我心裡發毛,好幾天沒睡好覺。
警方問,這事你跟大兒子說過嗎?
護工說,沒有,不過老爺子說過。有一次我進病房,就聽到老爺子對大兒子說「……我能有多少錢,給你媽治病,我自己治病,都用得差不多了,農村的老房子也值不了幾個錢,他還惦記我這點東西……」,說完就氣得咳嗽。大兒子沒說話,可能是看見我進來了。
護工還提到,兩個兒子從未同時出現過。
最後他總結道,我覺得這個小兒子是看老爺子快不行了,想來爭遺產。付住院費倒從沒見他來過,真是個白眼狼啊。」
這麼看起來,確實像是遺產問題。
這我熟。
如果沒有遺囑,遺產就是按法定繼承。賀父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兩個兒子,那通常就是兄弟倆各一半。
大兒子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按道理可以多分;二兒子沒有盡扶養義務,也不屬於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力者,沒理由多分。
如果賀天影覺得他哥條件好,自己條件差,理應多被照顧一些,拿到更多的遺產,那就需要賀父立下有效的遺囑,明確說明遺產向他傾斜多少。
如果像他那樣逼著病重的老父親寫有利於自己的遺囑,即便真寫了也是無效的。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如果他是因為父親不肯寫遺囑而直接殺害另外一個繼承人——他親哥,好讓自己成為唯一的繼承人,這也是癡人說夢。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如果為了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將會喪失繼承權。
賀天影不肯認罪,也自然不會供述犯罪動機,所以動機只能從證據中推測。
為了爭奪遺產而殺害親哥,這種行為雖然法盲,但也確實算是個犯罪動機。
這一動機後來得到了證實。
警方在病房抽屜裡,找到一張寫有「遺囑」二字的白紙,只寫了抬頭,沒有內容,經鑒定筆跡是賀天影的,指紋是賀天影和賀父兩人的。
警方詢問賀父,賀天影近期頻繁探視,是為了什麼。
賀父說,為了遺產,他要拿走我的全部遺產。
因為父親不按自己的意願寫遺囑,所以賀天影殺了他哥,妄圖成為唯一的繼承人。
這可真是個讓人完全無法同情的動機啊,法官看了不搖頭才怪。
到這裡,事情的發展變得有些無聊了。
原來賀天影看著神神秘秘的,實際上就是個不孝不悌的法盲嗎?
我沉思片刻,內心難以平靜。
我隱隱有一種感覺,這案子沒這麼淺。
5
後面幾份筆錄,是賀天形的鄰居和前女友的。
案發那幾天,隔壁鄰居外出旅行,沒有及時發現異常。回來後她大為震驚,開始配合警方調查。
警方問,你知道賀天形有個弟弟嗎?
隔壁鄰居說,這段時間才知道的,之前不知道,一直以為他是獨生子。
結合學生陳康的證詞,賀天形的學生和鄰居之前都不知道他有個弟弟。可見賀天影出獄後,和他哥基本沒有明面上的來往,也幾乎沒有通訊交流,只是卡上打點生活費。
警方問隔壁鄰居,為什麼這段時間才知道有個弟弟?
隔壁鄰居說,因為弟弟就這段時間才搬到他哥家住,之前沒見他來過。是今年過年的時候搬來的,住了差不多有半年,上個月才搬走。這半年來,弟弟每天也不出去上班,就靠他哥養著。
警方又問,覺得兄弟倆關係怎麼樣?
隔壁鄰居說,兄弟倆關係挺和睦的,但弟弟和哥哥的女朋友關係比較緊張。
一看「女朋友」,我坐直了身體。
這是陳康筆錄中的疑點。結合陳康同學的證詞,這個原本快要領證的「女朋友」在一個月前忽然成了「前女友」。
警方問,他們三個人住在一起嗎?
隔壁鄰居說是的,不過也就這半年三人住一起,之前就賀天形和女朋友兩個人住。
警方又問賀天形的女朋友是個什麼樣的人。
隔壁鄰居說,知書達理的,脾氣好,重感情,我挺喜歡這個女孩兒的。
講到這裡,隔壁鄰居打開了話匣子,主動說起賀天影為什麼和他哥的女朋友關係緊張——
差不多就是那種很狗血的劇情。
賀天影住過來後,喜歡上了哥哥的女朋友。發展到後來,經常騷擾、跟蹤她,嚴重到她都報過警,鬧得樓上樓下鄰居全來看熱鬧。但民警覺得是家事,稍微調解一下就走了。
如此痛苦拉扯了幾個月,賀天形夾在中間也沒解決問題。他和弟弟關係挺和睦的,和女朋友倒是經常吵架,覺得她矯情、小題大做。
最後女朋友忍無可忍,分手了。他倆分手後,賀天影也搬回去了。
隔壁鄰居說,那個弟弟就跟二流子一樣,這種人賴到他倆身上,肯定要出問題。
看到這段描述,我愣了愣。
雖然我就見過賀天影一面,但是說真的,他給我的印象還算是穩重有禮的,估計確實不是什麼好人,但也不像是這種耍流氓的人,不像是鄰居形容的「二流子」。
也許是這個老阿姨對無業遊民有刻板印象,用有色眼鏡來看待賀天影了?
為了印證隔壁鄰居的證詞,我往後翻,找到了賀天形前女友的筆錄。
於是獲知了更多細節。
賀天形的前女友名叫鐘斐,是一名諮詢顧問。
據鐘斐所說,她和賀天形相戀三年,一路走來很不容易。
賀天形科研壓力大,校外的事業在初創期,父親又生了病,所以他一直處於精神緊張的狀態,情緒不穩定。而鐘斐始終給予他最大的包容與理解。
兩人互相扶持走到現在,原本打算今年領證,但賀天影的出現打亂了他們的計畫。
賀天形之前從來沒跟她講過自己還有個弟弟。今年年初,他才跟她說了弟弟的事,並解釋說是因為弟弟有犯罪前科,擔心鐘斐有想法所以一直沒敢說,現在快領證了,覺得還是要讓鐘斐知情。賀天形向鐘斐保證,這不是什麼大事。
但拖到這時候才講,實在算不上坦誠。
當時鐘斐心中就有了芥蒂,又問是什麼前科,賀天形說是打架。她看賀天形神情落寞,就也沒追問,打算晚點再說。
結果沒過兩天,賀天影忽然就拎著一包行李住進來了。
鐘斐記得很清楚,第一次見面那天,賀天影就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盯著她看,讓她覺得很不舒服。
她私下跟賀天形說這太突然了,這是他們的婚房,婚還沒結就讓外人住進來不合適。
可賀天形說他們是親兄弟,不是外人,讓她寬容一些。
這無異於引狼入室。
賀天形經常不是在學校就是在公司,而鐘斐的工作時間相對自由。
所以賀天影搬來住以後,鐘斐和無業的賀天影單獨相處的時間反而更長。
初期三人的相處只是有些尷尬。時間長了,賀天影就原形畢露了。
賀天影經常趁著他哥不在的時候,對鐘斐進行性騷擾,比如對她說一些有性暗示的話語,走路故意貼著她走過,在她上衛生間時故意來開門,在她上下班途中跟蹤她,等等。
鐘斐氣極,跟賀天形反映了幾次,也大吵了幾次。可賀天形總是回避問題,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是弟弟開玩笑或者不小心,沒有她想像得那麼嚴重。
鐘斐很愛賀天形,但賀天形偏袒弟弟而忽視愛人的痛苦,這樣的做法似乎意味著賀天形並沒有那麼愛她。
鐘斐對賀天形很失望,索性報了警。
員警來後,賀天影的態度極好,說自己都是開玩笑,還把「跟蹤」說成是「保護嫂子」。
於是員警就當家事處理,也沒能解決問題,反而叫樓上樓下人盡皆知。賀天形臉皮薄、好面子,又和鐘斐大吵了一架。
鐘斐終於崩潰,當著賀天形的面質問賀天影,結果賀天影說了讓她此生難忘的一段話。
他說,我坐了十五年牢,沒過過什麼好日子,現在好不容易出來了。我哥發達了,我當然得跟著他。只要是我哥有的東西,我都想試試。
這種言論,連我一個旁觀者看了都覺得不寒而慄,更何況親歷者。
鐘斐嚇壞了,而賀天形並沒有什麼表示。她終於明白這兩兄弟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一個偽君子,一個真小人,於是果斷分手了。
就在鐘斐搬走的一個月後,賀天形慘死家中。鐘斐顧念舊情,仍為死去的故人悲傷,同時也後怕不已。
鐘斐的證詞給出了更多詳實的細節,和鄰居的證詞也能互相印證,就此將賀天影的形象真實地還原了出來。
所以只可能是我識人不清。
賀天影是我的當事人,所以我會下意識地美化他,因為我不希望自己為一個討厭至極的人作辯護。
可現在事實是,他確實就是極其討厭的,不以我的意志為轉移的。該脫掉有色眼鏡的是我。
警方很敏銳,又問鐘斐,分手後賀天影有沒有再來糾纏她。鐘斐說沒有。
這一點很關鍵。似乎賀天影並不是真的喜歡鐘斐,而只是想佔有他哥所喜歡的女人,如果佔有不了,那攪黃了也行。
由此警方推測出另一個可能的動機,那就是嫉妒。
兄弟倆隻相差三歲,但人生軌跡卻懸殊極大。
賀天形的人生堪稱範本,縣高考狀元,一路本碩博,校內是受人尊敬的大學老師,校外也有自己的事業,年紀輕輕就積累了豐厚的資本,還有一個優秀的女友。
反觀賀天影,初中沒畢業,犯罪坐了十五年牢,坐完牢出來也是混日子,沒房沒工作,可以說是一事無成。
由此可以推測——
賀天影嫉妒他哥所擁有的一切,可大部分資本他都難以奪取。於是他物化了他哥的女友鐘斐,並認為這是最好下手的一部分。
然而,騷擾鐘斐並沒有讓他的心理更平衡一些,鐘斐對他的厭惡反而讓他的嫉妒與日俱增,直至殺了他哥,解決掉嫉妒的源頭,才能甘休。
這同樣也是非常陰暗可恨的動機。
看到這裡,我個人而言已經開始厭惡我的當事人了。但是作為律師,我還是得有職業素養。
繼續閱卷。
隔壁鄰居和鐘斐提供的資訊,從樓下鄰居那裡也得到了印證。但樓下鄰居知道的不算多,因為年紀大了耳背,案發當時也沒聽見樓上傳來什麼異響。
另外附近居民還提供了一些有價值的證詞。
和賀天形住一個社區的三名老大爺聲稱,案發當日下午三四點,他們在樓房下的陰涼處支了個桌子下象棋,看見賀天影進了單元門。
他們之所以會注意到賀天影,是因為賀天影當時似乎在猶豫什麼,站在不遠處看了棋桌許久,好像在看,也好像在走神。他的臉色晦暗,姿勢僵硬,右手一直放在褲兜裡,好像攥著什麼東西。
幾個老大爺以為他要打劫,小心翼翼地問他怎麼了。他才回過神來,用左手擺擺手,就進了單元門。右手始終沒有從褲兜裡拿出來。
右邊褲兜裡的東西,有可能就是兇器,那條勒死人的軟布帶。
後來現場沒有找到兇器,警方也做了說明。由於犯罪嫌疑人ţú⁽始終零口供,無法獲知兇器的下落。這種材質的兇器也比較容易銷毀,比如焚毀。
社區的煙店老闆則目擊到賀天影離開案發現場。
賀天影住在他哥家的這半年,經常去煙店買煙,所以老闆認識他。
案發當日傍晚,天還沒全黑,煙店老闆看到賀天影行色匆匆地走出單元門,衣衫淩亂,神情呆滯。老闆打了聲招呼,但賀天影沒聽到,頭也不回地走了。
警方調取了社區的監控,和老大爺、煙店老闆說的基本一致。其中有一個監控直接覆蓋了那個單元門。
通過證人和監控得出的嫌疑人在場時間區間,覆蓋了法醫推斷的被害人死亡時間。也就是說,賀天影沒有不在場證明。
另外,案發現場採集到的痕跡中,除了指紋和腳印比對一致以外,還有更有說服力的證明。
從賀天形指縫中採集到的皮屑和血液,床上掉落的部分毛髮等,經過 DNA 鑒定,確認來自其弟賀天影。而賀天影身上也有相應的抓傷痕跡。
警方還通過技術手段,恢復了賀天影電腦裡刪除的搜索記錄,赫然是「勒死一個成年男性需要多長時間」「如何處理成年男性的屍體」等等可怕的言論。
他從一個月前就開始頻繁搜索此類問題,可見早有預謀。
後面還有幾份證人筆錄,沒有提供更多的資訊,與前述證詞也不存在矛盾,因此不再贅述。
至此,賀天影的犯罪事實就已經清楚了。
他的犯罪動機也是清晰的、符合邏輯的。
警方從賀父和護工的證詞中,得到了第一個動機:為了爭奪遺產。
可如果只是為了父親的遺產而殺另外一個繼承人,那為什麼不給個痛快,為什麼還要毆打、猥褻被害人呢?
警方請了犯罪心理學專家,結合證人的證詞,分析賀天影的行為模式。最後得出結論,賀天影是出於嫉妒、憤恨、淩辱欲雜糅在一起的複雜心理,對親哥施加了天理難容的惡行。
這是第二個動機。
這種複雜心理其實早有淵源,從賀天影少年時期犯下的罪行中便可發掘出來。
賀天影的前科也記錄在案,為本案動機的推斷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看完這部分,我覺得接下這案子,是我活了這二十多年來最後悔的決定。
6
十五年有期徒刑,對於一個未成年人來說,已經是非常嚴重的刑罰了。
所以賀天影的前科自然不是簡單的打架。
1997 年 7 月 15 日,在西山縣的郊外樹林裡,16 歲的賀天影奸殺了一名 19 歲少女。
案發後,賀天影將屍體就地掩埋,並於次日自首。
當年庭審時,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動機。
他說他喜歡那個姐姐,可姐姐和哥哥才是一對。只要有他哥在,他就永遠不會被人注意,永遠不可能等到機會,所以他決定製造機會。
可見賀天影第一次犯罪的動機,就和兄弟關係有關。
賀天影從小內向自卑,嫉妒賀天形,因為賀天形太優秀了。
賀天形天資聰穎,性格開朗,長得帥氣陽光;而賀天影資質平庸,性格沉悶,長相還有一種陰鬱感,與哥哥相比自然顯得相形見絀。
同樣都是爸媽的孩子,卻是天壤之別。賀天影的心理很不平衡,他無法克制地嫉妒哥哥。
這種心思原本都壓抑在心裡,直到賀天影看見他哥喜歡的女孩。
那個女孩名叫付楊枝,她和哥哥同齡,性格陽光,長得漂亮,成績優異,是和哥哥一樣耀眼的女孩。
賀天形喜歡的人,賀天影也喜歡。他總是躲在暗處,偷看賀天形和付楊枝放學一起走,偷看他們紅著臉湊在一起討論數學題。
賀天影知道,這麼好的女生只會喜歡哥哥這樣的人,永遠不會看上他這種平庸無趣的人。他想得到她,只能採取非常手段。
他也說不清自己是真的喜歡付楊枝,還是想佔有哥哥喜歡的人。總之,他將一直以來壓抑心中的嫉妒、憤怒、不甘等等所有洶湧的情緒,以最不可挽回的方式宣洩了出來。
那個女孩剛參加完高考,燦爛的人生即將開啟,卻如此痛苦地永遠停留在了 19 歲。
反觀兇手賀天影,還差一個月就滿 16 周歲了,因為犯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的重罪,需要負刑事責任;但由於未成年,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好,還是輕判了。
最後賀天影因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附帶民事賠償兩萬八千餘元。
因為服刑期間表現好,得到了幾次減刑,最後他服了 13 年的刑就出獄了。
當年庭審時,賀天影如釋重負一般,將自己的陰暗心理傾訴得淋漓盡致。他對被害人、被害人家屬、父母、哥哥表達歉意,也表現出悔罪態度。
可十七年後的今天我們看見了,他真的悔罪了嗎?
他懷著和當年一樣的犯罪動機,再次犯下惡行——甚至更倡狂了,直接拒絕認罪。
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保護了什麼人啊!
報應遲早會到,只可惜遲到了十五年,搭上了兩條無辜的人命。
我合上卷宗,感到太陽穴突突直跳。
這樣的前科相當嚴重,基本上已經把這個人錘死了。
我一開始聽信他的鬼話,一頭熱接下了案子。
現在看過前科,想到要為這種畜牲作辯護,我實在良心難安。
人真得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
我痛定思痛,向看守所提出了會見嫌疑人的申請。
7
第二次來到看守所,我內心是壓抑著一股怒氣的。
但我還是儘量讓自己顯得專業一些。
「你這個案子不好打。」我直接說。
賀天影的眼神游離了一會兒,緩緩問出:「為什麼?」
我注意到他的精神狀態不好,比之前消瘦,面色蒼白,眼下青黑,精神面貌和第一次見面時大不相同。
只過去了十多天,為什麼變化如此之大?
於是我直接發問:「為什麼你的精神這麼差?」
他答:「睡眠不好。」
「警方審訊你的過程都有錄影,不存在刑訊逼供,即便你始終保持沉默。」
「是的,和他們沒關係。單純是我自己睡不好。」賀天影說,「假如你殺了人,你還能心安理得地睡好覺嗎?」
這也合理,畢竟他心裡有鬼。
但一個殺過兩次人的累犯,竟然有臉說出這種人話嗎?
我切回正題:「案卷材料我都看過了,你的犯罪事實很清楚。我對刑偵瞭解不多,但也看得出警方的偵查過程細緻明確。現場的指紋、腳印、DNA,以及監控錄影、證人證詞、電腦上的流覽記錄,都證明你就是本案的兇手,證據確鑿。」
賀天影說:「是的。」
我噎了一下,問:「那你為什麼還不認罪?」
「等上了法庭,你就明白了。」
「你打算上了法庭才認罪?」
他搖頭,「上了法庭我也不會認的。」
「……」
我憋著一股火氣,深呼吸幾次,理清了思緒。
其實我此次會見的目的,就是想解除辯護。我實在不想給這種人渣打辯護。但作為法律人士,我又不想顯得自己意氣用事。
所以我打算把辯護的難點跟他講清楚,讓他知難而退,主動提出解除。
現在檢方還沒有起訴,我也是閱完卷不久就做了決定,對賀天影來說還有時間,不管是換律師還是等法律援助,他都還有時間。
我說:「這次會見,我想跟你講講我的想法。實話說,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很難。」
「請講。」
「首先第一點,你有故意殺人的前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後來減到十三年。可是刑期結束兩年後,你再次故意殺人,雖然你這種情況嚴格來說不能稱為累犯,但由於你前罪情節嚴重,法官在量刑時會考慮這點,給你從重處罰。
「具體來看,你犯的前罪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後罪屬於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罪。雖然被害人性別不同,但本質上非常類似,說白了都是奸殺,並且動機都是出於對你哥的嫉妒——因為你沒有口供,這個動機是從證人證詞和你以前的口供中推斷出來的,另外還有一個動機是爭奪遺產,對此你有意見嗎?」
「沒有意見。」
很爽快,完全沒有為自己辯解的意思。
「那我繼續講。你犯的後罪和前罪如出一轍,動機也基本一致,這意味著你服刑十三年並沒有被教化成功,反而屢教不改;再加上你認罪態度差,法官會認為你改過自新的可能性極低,無法再被教化,給你重判。以上是第一點。
「第二,你在父親病危的情況下逼迫他寫遺囑,甚至為此殺了另一個繼承人,這種行為不僅愚蠢,更是毫無人性可言,極度自私冷漠。你殺的是你親哥,還猥褻了你親哥,這種行為有違倫理道德。這兩點意味著即便你認罪悔罪態度好,也不足以從輕處罰。
「第三,如果被害人有過錯,致使你激情殺人,那或許還有辯護的餘地。但是被害人的風評總體來說很好,雖然證人表示他有時脾氣不好,但和你沒有起過衝突;對你也盡了責,從你出獄開始就一直給你打生活費,目前來看不存在過錯。而你也不是激情殺人,你一個月前就在電腦上流覽殺人、處理屍體的相關資訊,明顯是預謀殺人。這也是會被從重處罰的情形。
「第四,你沒有自首情節,不肯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差,這方面也沒有輕判的理由。如果你存在精神障礙,影響你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那或許還有輕判的可能,你需要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嗎?」
他依然爽快,「不用鑒定,我頭腦很清楚。」
我也這麼認為。
如果換做其他嫌疑人,可能已經開始裝瘋賣傻了。這人真的很奇怪。
我斟酌片刻,還是說道:「所以現在這個情況,基本全是從重的情節,毫無從輕的情節——反正我是找不到。如果讓我來辯護,我實在找不到能入手的點,最後的結果肯定是死刑。
「最開始我也說過,畢業三年來,我只做過民事訴訟,從來沒打過刑辯,相關經驗不足。你的案子情況複雜,還是要找經驗豐富的刑辯律師來打才更穩妥一些。這是我的肺腑之言。」
我一口氣說完,如釋重負。
賀天影沉默了很久。
其實並不是完全沒有辦法。如果能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積極賠償,那也是可以酌情輕判的。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條路在本案中基本是走不通了。
昨天案卷看到一半,我去過一次市人民醫院。
當時賀父在睡覺,沒能說上話。我就把帶的禮品送給護工,跟護工互留了聯繫方式。
昨晚上,護工聯繫我,說老爺子醒了,精神還可以,像是迴光返照。他始終無法接受小兒子殺了大兒子的事實,嘴裡一直咬牙切齒地念叨「畜牲」「孽障」,痛哭怒駡。
負責本案的檢察官昨晚去過,跟他說了目前的進展,講到一半就被賀父打斷:「你不要說了,我不想聽,死刑吧!」
護工說,老爺子到了這種將死的時候,就想保住晚節,斷子絕孫已經是小事了。香火要像大兒子這樣的子孫傳下去才有意義,小兒子這種禍害留下來,只會給他抹黑。
話說到這份上,能出諒解書就怪了。
我做思想工作的能力遠遠達不到逆轉乾坤的程度,我也沒有動力再去爭取,我只想解除辯護。
連親身父親都對他厭惡至極,更何況我一個外人。
積極賠償更是不現實。一個性命垂危的老父親還在乎什麼賠償?一個窮到為了父親的遺產不惜殺人的不孝子又能賠償什麼?
「我已經盡力了。你再考慮考慮,我等你的答覆。我們今天的會面就先到這裡吧。」
說罷,我起身準備離開。
「陸律師,等一下。」賀天影叫住我,「我有一個問題。」
我頓住腳步。
「什麼問題?」
「為什麼會有律師給壞人作辯護?」他看著我問道。
我愣住了,心臟忽然劇烈搏動。
震得我胸口疼痛。
見我不答,他繼續說:「如果你忘了答案,那我來回答。因為要保證審判的公平公正,因為在被正式定罪之前,犯罪嫌疑人只是有嫌疑,法律上應該被視為無罪。」
賀天影平靜的雙眼緊緊盯著我。
「即便我十惡不赦,人人喊打,那我就活該被一棍子打死嗎?萬一我沒有那麼壞怎麼辦,萬一還有一絲隱情怎麼辦,誰來幫我說話?陸律師,請你設身處地想一想,這種孤立無援的境地。
「五年前,你到監獄開普法講座。當時你講到,律師也需要為壞人作辯護,即使要面對公眾的誤解和批評。因為這樣才能確保審判的公平公正,才能讓被告的權利得到保護和尊重,才能維護『無罪推定』原則,防範冤假錯案。
「所以五年後,當我陷入這種境地,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你——我也不認識別的律師。我想如果是你的話,應該會盡力幫助我的吧。現在陸律師,請你告訴我,你盡力了嗎?」
原來如此,這就是他找我的原因。
大三那年,我曾跟隨老師到當地的男子監獄做過一場普法講座,老師主講,我是助理。
輪到我的時候,我為了講清我國的法治精神,進行了即興延伸。賀天影說的就是我延伸出來的部分。
當時我正講得興起,就被老師岔開了話頭。事後老師告訴我,在監獄普法要多講法律的權威性、教育性,不適合講我那些內容。
同樣是大三那年,家人建議我以後往民事方向發展,安穩些,不要牽扯打打殺殺的事情。我聽從了家人的建議。
後來本科畢業,實習了一年,執業了兩年。五年一晃而過卻又極其漫長,學生時期的事已恍如隔世了。
直到現在賀天影質問我,我才回想起過去。
我一早就知道,我代入了個人情緒,預設了立場。但我確實非常討厭強姦犯。
就算我主觀上沒有偏見,案情也已經足夠明朗了,一點辯護的餘地都沒有。
難道還有餘地嗎?
賀天影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我。
「我明白了。」我回過身不看他,「我會盡力把事情做得圓滿一些。」
8
回家後,我把案卷複盤了一遍。
其實可疑的地方還是有的。
為什麼賀天影出獄兩年,兄弟倆沒有任何通訊聯繫,卻突然住一起半年?半年前發生了什麼?
為什麼賀天影「為了遺產而殺另一個繼承人」的動機很法盲,可在看守所的表現又不像法盲?
我跳出警方的框架,放眼整條時間線,還發現了一個問題。
賀天影目前的人生經歷,其實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 1997 年到 2010 年,歷時十三年,這是他第一次犯罪並服刑的時間;
第二個階段是 2010 年夏天出獄後到 2011 年初,歷時半年,這是他在西山縣第一機械廠工作的時間,後來就辭職了;
第三個階段是 2011 年初到 2011 年底,歷時一年,這是他租住在老城區南環新村的時間,處於無業狀態;
第四個階段是 2012 年初到 2012 年 6 月,歷時半年,這是他住進他哥家的時間。
等到 2012 年 7 月,他就殺了他哥。
通過案卷,我其實只瞭解到賀天影第一階段和第四階段的事,對他的第二、三階段,我一無所知。
因為沒有提供這個時間段的證詞的證人。
警方找的證人基本都是賀天形的學生、鄰居、前女友等等,都是賀天形這邊的證人。他們對賀天影的評價要麼就是不認識,要麼就是負面評價,都是對賀天影不利的。
可能是證據鏈已經完整,警方覺得沒必要再聽取更多證詞了。但如果要為賀天影辯護,就不能被警方牽著鼻子走。
如果再找一些第二、三階段的證人,是否會有不同的角度,幫助我更全面地瞭解賀天影呢?
說幹就幹。
第二天一早,我趕到賀天影租住的社區,南環新村。
由此我找到了本案最重要的證人之一,文含英。
文含英住賀天影對門,301 室。我登門時,她正在門外樓梯間修整盆栽。
我躊躇了片刻,走上前去。
「這麼早,去買菜啊?」文含英瞥了我一眼,熟絡地打了聲招呼,回身繼續。
我一愣,沒回答,於是她又回頭看我一眼,眯了眯眼睛。
原來她視力不太好,把我認成了這棟樓的另一個鄰居。
我表明來意後,她眯著眼睛用力打量我一會,把我領進了家門。
「我老伴身體不好,在休息。你坐吧。」
她家裡有一股濃重的香火味道,牆上打了佛龕。煙霧繚繞的,像是病氣的具象化。
「是慢性病嗎?」我問。
「尿毒癥,腎壞了,兩天要透析一次。」
「都是你在照顧嗎?」
「是啊,相依為命。」
「唉,不容易。」我附和道。
「昨天也有人找過來。」文含英說。
「是誰?」
「檢察官,姓吳。」她說,「吳檢察官問我,隔壁小何是個什麼樣的人。你是不是也要問這個?」
文含英似乎有口音,把「小賀」說成「小何」。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檢察官竟然也來過。
「呃,是的,我也想問。」
「小何的事情我大概知道了。但我覺得不是他。」
「為什麼?」
文含英想了想,說:「人要是做壞事,都是因為有欲望。小何是那種無欲無求的人,過一天算一天,我成天說他沒有朝氣的。」
無欲無求?
她繼續說:「他的性格也比較靦腆,人挺穩重踏實的。我老伴生病,很多事不方便,他幫了不少忙。
「非要問我他哪裡不好,那就是沒什麼追求,年紀輕輕也不出去上班。當然這些是我的個人看法,你們辦案肯定是講究證據的,我一個老太婆不太懂這些,只是單純覺得他沒有理由殺人。」
她的評價跟我對賀天影的印象接近了,我不禁有點激動,隨後問了更多問題。
「他是什麼時候搬來的?」
「有一年多了。」
「你見過他家裡人嗎?」
「沒有。他說他是孤兒,就一個人——所以我不知道你們說他殺了他哥,這個哥到底是什麼哥。」
我覺得有點怪。不提家人是一回事,直接說自己是孤兒又是另一回事,這聽起來像是和家人斷絕關係似的。
可既然如此,又為什麼忽然住到他哥家裡去,忽然去找父親爭遺產呢?
我繼續問:「他今年有半年沒住這兒,你知道嗎?」
「知道啊。年初的時候,他說他別的城市有個朋友,給他介紹了一個工作,他想去看看。我當時聽了挺欣慰的,覺得他終於精神起來了。走後房子也沒退租,萬一看了覺得不好呢?上個月才回來的,說那個工作確實不好,就回來了。」
賀天影對鄰居是這樣的說辭,這可真是託辭了。
離開文含英家後,我有了些信心,但仍然滿腹疑問。
糾結了一晚上,我決定聯繫負責本案的吳檢察官。
我以前沒怎麼接觸過檢察官,畢竟民事案件中不需要公訴人這個角色。
想到檢察官是經驗豐富的法律從業者,而我與他觀點對立,內心難免忐忑。
但其實審查起訴階段,與檢察官交流案情也是有必要的。
負責本案的檢察官名叫吳際,是個女檢察官。她非常溫和友善,耐心與我交流。我把注意力放到案子上,也就不緊張了。
吳際說,她訊問賀天影時,賀天影也是什麼都不肯說,尤其是不肯認罪。
但奇怪的是,他在看守所的表現又不像是那種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囂張的嫌疑人。
恰恰相反,這段時間以來,他的精神肉眼可見地消沉了下去,晚上睡不好。經過觀察,可以排除賀天影被同室的關押人員欺淩的可能。
這種反應更像是殺人後的焦慮反應,那種痛苦的表現,似乎意味著他還是有良知的,可不知為什麼就是死不認罪。
而且他精神差歸差,被訊問時卻很放鬆,好像對什麼都無所謂,輕判還是重判無所謂,是生是死無所謂,完全摸不清他的真實想法。
由此吳檢認為,雖然警方給出了完整的證據鏈證明賀天影就是本案兇手,但仍然不排除有隱情的可能,仍然要審慎對待,重視犯罪嫌疑人的種種異常表現。
我聽完很受觸動。
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和被告人存在一定的對立關係。檢察官需要代表國家對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
但檢察官的目的不能簡單地說是指控犯罪,更應該是查明事實真相,實現法律的公正執行。吳際看到的不僅僅是鐵證如山,還看到了別的東西,所以她沒有全盤否定賀天影。
作為被告人的代理律師,我的目的也不是為他脫罪減刑,也同樣是查明事實真相,實現法律的公正執行。
所以還是要不忘初心啊。
言歸正傳。
吳檢帶著她的兩個助理,花了一天時間,親自進行了補充偵查。
他們去了市人民醫院找賀父,但正如護工所說,賀父當前情緒不穩定,不肯配合,沒給出比警方筆錄中更多的資訊。
他們又找了一些熟悉賀天影的證人。
除了鄰居文含英,還有賀天影的房東和西山縣第一機械廠的幾個工人。
和吳檢交流過後,我拿到了補充的幾份筆錄。
文含英的證詞和我瞭解的基本一致。
同時我還瞭解到,偵查期間,警方其實來過南環新村一次,當時他們沒見到文含英,她剛好陪老伴去醫院透析了。於是警方拆了賀天影的電腦主機就走了。
再後來,決定性的證據都有了,警方也就沒去南環新村了,也就沒能聽到文含英對賀天影的評價。
這一部分證詞的缺失最終被補充在案。
另外,賀天影的房東也給出了相對正面的評價。
房東說,小夥子性格比較內向,挺有禮貌的,屋子打掃得很乾淨,也不拖欠房租,所以自己基本不怎麼來,就半年來收一次租。
他覺得賀天影孤身一人,很不容易,後來還主動給他減了租。他完全想不到賀天影會出這種事。
西山縣第一機械廠的幾個工人,在賀天影出獄後和他共事了半年,住同一個宿舍。
一個工人說,賀天影性格很悶,不太合群,工作效率也不高,過一天算一天,看起來對什麼都無所謂的樣子。但找他幫忙他都會幫,很老實的一個人。
另一個工人說,其他工友都得養家糊口,生活就有奔頭,而賀天影沒有家人,一個人自然就得過且過了。
還有一個工人說,之前同宿有個人,看小賀沒什麼心眼,就去偷他的錢,偷了好幾次都沒被發現,後來還是被另一個工友抓了現行。那個賊說自己老家的女兒生病了,急著用錢,小賀也就沒有追究了。
至於賀天影辭職的原因,沒有人知道。就是平常的一個早晨,他起床後收拾了行李,沒有上工,而是離開了。
賀天影這邊的證人有兩個共同點ƭũ₍,一是都對賀天影評價不錯,覺得他靦腆內向,善良老實,對錢財並不看重;二是都知道賀天影孤身一人,沒有家人。
而賀天形那邊的證人卻認為,賀天影品行不端,貪財好色,不孝不悌。
兩方眼中的賀天影,或者說不同階段的賀天影,如同人格分裂一般大相徑庭。
如果不是受了刺激,那就是有意演戲。賀天影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一定有他的目的。
我難掩激動的心情,正想提出第三次會見申請,看守所那邊就傳來了壞消息。
9
看守所稱,賀天影因精神壓力過大,身體急劇衰弱,正在接受治療,暫無法會見。
醫生分析病因,正是殺人導致的創傷後應激障礙。
一個正常人殺人後,是極有可能產生這種心理障礙的。他會在今後的生活中反復反芻殺人當時的場景,被負罪感、內疚感、恐懼和焦慮折磨得夜不能寐。我上次見他時,他的精神狀況就已經很糟糕了。
所以屢教不改的累犯賀天影,原來也算是正常人嗎?
這一治療就是遙遙無期。我等得著急,吳檢也等得著急。
期間我又跑了兩趟醫院,去找賀父。並非為了諒解書,而是想瞭解賀天影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但賀父不是氣得不肯見人,就是氣得進了 ICU。
過了幾天,賀父的護工聯繫我,問是不是快起訴了。
我說,你還挺關心的。
護工說,不是我關心,是老爺子關心。這段時間他特別焦躁,幾次快不行了又挺了過來。這兩天他稍微冷靜一點了。
我問,那我能再找他聊聊嗎?
護工說,你試試。
於是我又去了趟市人民醫院。
賀父這次從 ICU 出來,臉色比之前更晦暗了。鬼門關前走過兩遭,也確實冷靜不少。
這是難得的機會。
「賀叔,之前來過幾次,但沒能說上話。今天我給你講講案子吧?」我說完,又小心翼翼地問了句,「會刺激到你嗎?」
賀父沒什麼表情,「你說吧。」
於是我把警方的證據、從重情節、犯罪動機、辯護難點等等,一一講給賀父聽。
賀父聽得呼吸急促。我適時停下等他緩緩,終於斷斷續續講完,有驚無險。
「賀叔,我理解你的痛苦。」我循循善誘,「老實說,我之前也覺得賀天影太畜牲了,都不想給他辯護了。但最近我們又找到一些證人,新證人對他的評價都是正面的。賀天影前前後後的表現非常割裂,我現在覺得這事肯定有隱情。」
賀父沒吭聲。
我繼續說:「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也要正視,不能逃避。賀天影畢竟也是你的親生兒子,你就真的忍心讓他死刑嗎?
「想一想,他從出生,到說話識字,到讀書升學,你作為父親是一手把他帶大的,請你仔細回顧過去的點點滴滴,想想你的二兒子是個什麼樣的孩子——他真的是這種人嗎?他會不會有什麼難言之隱?」
我的措辭比較委婉,但賀父應該聽出了暗諷之意。
不論賀天影有沒有難言之隱,一個基因正常的人未成年時就犯過罪,和他原生家庭的教育肯定脫不開干係。現在賀父決絕地作出大義滅親的姿態,他是否真的有這個底氣?是否反思過自己有沒有盡到為人父母應盡的責任?
賀父緊緊抿著嘴唇,只是沉默。
我等了一會兒,不死心地說:「賀叔,跟我說說兩個孩子以前的事吧?」
賀父還是沉默,但緊繃的神情逐漸出現一絲裂痕,嘴唇顫動著,欲言又止。
我又耐心等了一會,卻等到他兩行眼淚落下。
我連忙抽了紙巾給他擦,安慰他:「別難過,慢慢來……」
我以為我終於要撬動賀父的口了。
可他用力閉了閉眼睛,低聲問:「什麼時候起訴?」
「啊?」
「什麼時候起訴,什麼時候開庭?」再次睜開眼睛,他眼中盡是恨意,「你也說證據確鑿了,那還在等什麼?做出這種事情,死刑也是應該的。」
我噎住了。
我理解賀父痛失愛子的心情,可他似乎把所有的愛都給了大兒子,對二兒子沒有絲毫感情。
他恨透了賀天影,只關心什麼時候起訴ŧú₀,什麼時候開庭。
按理說審查起訴後一個月之內,檢察院就要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現在已經快一個月了,賀天影還在治療。起訴時間多半是要延後了。
我解釋完,賀父就冷冷地下了逐客令。
這次來醫院,還是無功而返。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回想賀父的反應。
他的反應其實有些奇怪。本來都動容了,最終卻還是表現出十足的恨意。
好像他才有難言之隱。
我看著車窗外的燈光出神,想著這段時間發生的事,頭腦中一團亂。
窗外驟起嗚嗚的風聲,陰雲聚集,這個夏夜似乎要迎來暴雨。
就在此時,我得到了消息——
檢察院決定提起公訴了。
原來今天上午,賀天影的病情有所好轉,吳檢最後審了他一次。
最終檢察院確認事實真相已查明,決定起訴。
時間緊張起來了。
我從座位上彈起來,在最近一站下了公車,逆著狂風往另一條街上的車站跑。
去往看守所的公交,就在另一條街上。
我一邊跑,一邊打電話給看守所。等了很久,終於接通。
結果那頭告訴我,賀天影身體不適,今天沒法會見。
我刹住腳步。
上午剛有所好轉,見了檢察官,下午就又身體不適了?
見檢察官是給了他多大的打擊啊!
我強調有非常重要的事,必須要見面。但仍然被拒。
從那天開始,之後的每一天,我都會提出會見申請。
而賀天影每一天都身體不適,都拒絕會見。
這辯護還叫人怎麼打?
他犯的這個罪,集齊了一堆從重的情節,從輕的情節是一個都沒有,一個都沒有!
現在唯一的切入口就是兩邊證人對賀天影褒貶不一,結果他還不肯說出實情,還拒絕會見。
這人腦子裡到底在盤算什麼?
被拒的次數多了,我差不多也快死心了。
結果到了 9 月 13 日,賀天影忽然提出要見面。
此時距離開庭時間,2012 年 9 月 16 日,只差 3 天。
我氣得無話可說。
還是去了。
10
這是第三次會見,賀天影的精神狀態好了不少。
還能慢悠悠地說些有的沒的,問我一些「天氣涼快了嗎」「你很敬業,天天找我,肯定沒有女朋友吧」的廢話。
這次他給我的感覺很不一樣,好像整個人都有了精氣神;而之前他的表現確如文含英所說,沉穩但毫無朝氣。
我打斷他的廢話,「還有三天就要開庭了,你是一心求死嗎?一點緊迫感都沒有。」
「三天啊……」他收起笑意,「足夠了。」
「什麼意思?」
「陸律師,」他正色道,「我其實很緊張,很想抓緊時間跟你見面。我在賭,賭我爸還能活多久,賭這三天時間是不是足夠緊迫。」
我皺眉,「什麼意思,你想幹什麼?」
「讓我慢慢跟你說。前段時間你著急見我,我知道為什麼,因為你得到了新證詞。新證詞對我是有利的,你想從這方面入手,是嗎?
「但我想告訴你,不要在那上面白費力氣了,走通我爸那條路,才是最重要的。」
我很無語,「你不會覺得,你還能得到你爸的諒解書吧?」
賀天影但笑不語。
「你是認真的嗎?」我不敢置信。
其實賀天影之前也通過看守所聯繫過他父親,但賀父根本不想聽見他的聲音,抵觸與他溝通。所以他應該很清楚,父親對他是什麼態度。
他問:「最近你找過我爸嗎?」
「找過,跟他講了講現在的情況。」
「怎麼講的?」
「就把上次會見跟你講的那些又跟他講了,告訴他不出意外的話,死刑是板上釘釘了。新證詞的事也說了,但他沒什麼反應,可見對你是徹底心寒了。」
賀天影點點頭,表示瞭解。
我問道:「所以你要我怎麼做?」
「只需要你去醫院再找他一次,替我傳達一個資訊。」賀天影說,「到時候要避開其他人,就像現在只有我們兩個人一樣,到時候也只能有你和我父親兩個人。等你講完了,我父親鬆口了,再叫護工護士或者其他什麼人進來做個見證。我說清楚了嗎?」
「清楚了。」我忽然有點緊張,「什麼資訊?」
「真相。」賀天影說,「一會我會把真相全部告訴你。你轉達時不用講得這麼清楚,只要讓他知道你知道真相就行了。」
「好,你講吧。」
11
賀天影的講述(1)——
陸律師,今天我跟你講講以前的事。
請你務必相信,這是不含任何修飾的真相。
我從出生起,就活在我哥的陰影之下,各方面都不如他。
其實我不算笨人,我只是個普通人。但因為我哥實在優秀,就顯得我很差勁了。
爸媽對我們的教育非常嚴格,尤其是我爸。
我爸是初中老師,在縣裡聲望很高。他在外都能教出很多優秀的學生,自然不允許自己的孩子落了下風。
我哥天生聰明,稍加提點就能脫穎而出,很早就顯露出名校潛質。所以爸媽特別喜歡我哥。
而我即便非常努力,成績也只是差強人意,因為有我哥作對比。爸媽覺得不夠冒尖就毫無意義,所以他們對我從來沒有好臉色。
曾經我也渴望得到父母的愛,我努力追趕我哥的腳步,想要做出成績,讓父母滿意。
可父母看不上過程中的進步,他們只想要出彩的結果。所以一次次努力一次次期望,換來的只是一成不變的失望。
最終在父母和哥哥的雙重壓力下,我反而走起了下坡路。我的成績越來越差,性格也越來越怯懦。
在父母眼裡,努力學習但成績反而更差的我,果然是不折不扣的蠢材。
這相當於直接給我宣判了死刑。
於是他們徹底對我失望了,把希望全部寄託在我哥身上。
我爸媽是非常注重投入回報比的,尤其擅長精打細算。雖然我家家境還可以,但他們每一分錢都必須花在有用的地方,每一份時間和精力付出了都必須有回報。
生出了沒用的孩子,就要及時止損。當然也不至於把我趕出家門,而是把對我的投入降到最低,只保證我的溫飽就夠了。
從初一開始,我成了家裡的透明人。吃飯時父母會準備我的碗筷,但他們不會跟我多說話。他們笑盈盈地問哥哥「今天在學校怎麼樣」,連餘光都不落在我身上。
我哥也不愛搭理我,難得Ťū́⁾說兩句話都是不耐煩的樣子。因為他覺得跟不聰明的人說話浪費他的時間。
我在這個家失去了存在感。很長一段時間,我無法適應那種孤獨的感覺。
我過得渾渾噩噩,成績在班上徹底墊底。
老師發現了我的異常,找我爸媽談話,他們也配合。
但我爸討厭別人麻煩他,這會浪費他的時間。曾經他不順心會打罵我,徹底放棄我後,他不打不罵,只覺得我礙眼。
和老師談完話當天,他讓我別在家吃晚飯了,拿個袋子隨便裝點吃的,走到距家一公里外的地方去,找個沒什麼人的地方呆著,等到他們睡了再回來。
他強調要離家遠一點。如果就在家門外站著,村上鄰居來來往往的,不好看。
後來他經常採用這種方式,我也自覺配合。幾次以後我倒是覺得,在外閒逛還更自在一些。
人一旦被重要的人放棄了,自己也會漸漸放棄自己;當自己都放棄自己的時候,其他外人也會有所感覺。
最後老師也覺得我不可能上進,不想再管我;同學覺得和我玩沒意思,也疏遠了我。
一步步到了底,達到那種沒什麼可以期待,也沒什麼可以失去的狀態,反倒很安穩。
無數個夜晚,我在縣城裡四處遊蕩,逛到東,逛到西,去別個村上看男女老少擺龍門陣,在樹林裡田埂上看星星看月亮,興起就去鎮上找個不趕人的小店寫作業,不想寫就不寫。
我就像這個世界的旁觀者,經過了,停下來看看,再接著走。一直在路過,一切喧囂都與我都無關。
1996 年,我上初二那年,就已經非常習慣這種生活了。
也是在那年,六月的某個晚上,出了變故。
那天,我在外面閒逛。
經過郊外樹林的時候,我聽到遠處草叢裡有不安的響動,還有惡狠狠的笑聲,含糊的呼救聲。
是一個女孩要被強姦了。
我站在不遠處聽了一會兒,就打算走了。
可那個女孩看見了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她朝著我連聲呼喊:「救救我!救救我!」
我遲疑了一下,繼續往前走。
可女孩哭得太淒厲了,她一直在向我求救。
我內心掙扎了幾秒,而後決定,既然叫了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
我硬著頭皮回過去,鑽進草叢,和那男的扭打在一起。
那人年紀大了,又是個醉漢,打不過我,最後罵罵咧咧地跑了。
只剩女孩蜷縮在地上,掩面哭泣。
她衣不蔽體,很是淒慘,好在沒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我默默地看著她哭了一會兒,才把她扶起來。又看她一身七零八落的,就脫了自己的襯衫讓她穿,把她送回家。
等我回家時,家人都睡了。
我躺在床上輾轉反側,很久都睡不著。
第二天醒來,我發了一會愣,覺得昨夜發生的事有一種虛幻的不真實感,像是一場夢。
但我很快發現,桌上有一條淡藍色的發帶。
是我昨晚上扶她起來時,從地上撿走的,一直握在手裡,忘了還。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又過了一天,我就有意識地淡化這件事了,一切照舊如常。
大概半個月後,有一天晚上我家正在吃晚飯。門鈴響了,一開門看見三個人。
竟然是那個女孩和她父母過來了,手上拎了一些禮品。
原來那天過後,女孩一直想著要找到我當面感謝。小縣城打聽人比較方便,她花了半個月時間打聽到後,特地登門拜訪。
我父母站在門口,詢問來意。
她父母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簡單說了,講她被人攔住欺負,沒講太多,更多的話都用來感謝我了。
我父母有點詫異,略顯生澀地附和他們,也誇了我兩句。
這時,我哥往門口一看,直接喊出女孩的名字:「付楊枝,怎麼是你?」
付楊枝也很驚喜:「真巧啊,原來他是你弟弟。」
我才知道她叫付楊枝,是和我哥一個高中的同學,都是高二,但班級不同。
他們的成績都在年級中名列前茅,經常競爭年級第一的位置,雖然沒有實際接觸過,但都對對方的大名如雷貫耳,互相欣賞也互相較勁。
我父母經常從我哥嘴裡聽到付楊枝的名字。如今得知原來這就是付楊枝,他們很是驚喜,趕緊把人邀進來坐下,燒水泡茶。
兩家人熱烈攀談起來。把話題轉移到我哥身上後,氣氛就不尷尬了。
他們聊孩子的成績、兩家的教育理念、學校的師資力量等等,聊了兩個多小時,最後又講起那天晚上的事。
他們說,郊外樹林附近確實有幾家獨門獨戶,其中有一家住了個五十多歲的老光棍,精神不太正常,成天酗酒,到處遊蕩,是個很大的不安定因素。
那天放學後,付楊枝剛好幫著老師整理學習資料,回家晚了,結果就發生了那種事。
兩方父母都覺得,女孩子一個人在外太不安全了,尤其現在高二,很快要實行晚自習了,回家會更晚。
又一合計,我哥和付楊枝同校同年級,回家也順路,那乾脆以後放學兩個人都一起走,這樣我哥就可以保護她了。
他倆一驚,紅著臉同意了。
這次契機就是他們真正認識的開始。
12
聽到這裡,我適時提問:「我確認一下,你說的見義勇為這件事,是發生在 1996 年,是嗎?案發的一年前?」
「是的。」
「警方有備案嗎?有沒有給你發見義勇為獎?」
「沒有,因為都沒報案。付楊枝想報案,她父母攔住了,擔心逼得緊了會被惡人報復,也有可能覺得這事傳揚出去不好。」
「所以這事兒,也就你們兩家人知道了?」
「是的。」
我直接問:「你第一次見到付楊枝,就喜歡她了嗎?」
賀天影頓時沉默了。
想一想,在荒郊野嶺中看到衣不蔽體的女孩,這對一個 15 歲的少年來說也是不小的衝擊吧。
我等了一會兒,聽到他反問:「你覺得付楊枝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想了想,說:「發生那種事後,她沒有消極回避,有報案的想法,還四處打聽找到你,帶著父母登門感謝。我覺得她心理挺強大的,自信而堅強,才能儘快從陰影中走出來,做出勇敢的決定。畢竟大多數人包括她父母,都會覺得這種事見不得光的。」
「嗯,是的。」他說。
我又等了一會兒,他沒有給出更多的回應。
「我繼續講。」他打破沉默。
13
賀天影的講述(2)——
那次契機後,我哥和付楊枝就放學一起走了。
兩個班放的時間不完全一致,誰先放了就在對方教室門口等一等。
這種做法給出的信號再明顯不過,很快他們高中就傳出了一段佳話。
賀天形和付楊枝都是年級前三的常客,長相都很出眾,性格都很陽光,站在一起就是天生一對,連老師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爸媽其實早有這個意思。
到了週末,我爸媽就讓我哥把付楊枝帶到家裡來,一起討論題目,共同進步,順便吃吃飯。
不過也就來了幾次,付楊枝覺得一直來吃飯很不好意思,還了幾次人情。後來學習緊張起來,就不怎麼來了。
高考當前,學習是最重要的,所以大家都沒捅破這層窗戶紙。
我也算是他們之間的見證者。
他們晚自習放學回來時,我剛好在外面閒逛。遠遠看見他們,我就躲遠一點觀察。
他倆ṱű̂⁵都穩重克制,沒人的時候也會保持一拳距離,不會偷偷牽手什麼的。
都是有教養的好學生,很般配的一對。
陸律師,你問我喜不喜歡付楊枝,我沒法回答。我更清楚自己的位置,所以不抱任何幻想。
付楊枝登門道謝後,我和她就兩清了。我的作用其實是提供一個讓他倆認識的契機。
此後她都是跟我哥一起,跟我沒有關係,畢竟他們才是天生一對。我是這麼想的。
當時我也沒想到,事情會向著無可挽回的方向發展。
後來我升了初三,他們升了高三。學習緊張起來,時間就過得快了。
1997 年 7 月,高考的那幾天特別熱,事故也多發。有人考前找不到准考證了,有人考完出來父親失蹤了。
但我哥從頭到尾都很順利,他一考完就知道自己考得很好,上頂尖的重本沒問題。
我爸媽非常高興。但他們都是沉得住氣的人,再高興也要等填完志願、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再對外宣揚。
那時候,我媽已經開始著手籌備我哥的升學宴了;我爸帶他的初中畢業班做最後的衝刺,因為初三也快中考了。
我也是初三,也要中考了。但緊張的氛圍沒到我這邊,我還像以前一樣悠閒。
賀天形和其他班幹部商量著,要在成績公佈之前舉行謝師宴。他們打算直接以年級為單位,包下鎮上最大的飯店。
1997 年 7 月 15 日,正是謝師晚宴舉行的日子。賀天形下午三點就出門了,提前去飯店做準備工作。
而他回來的時間,是深夜零點半。
從那天開始,所有人的命運都改變了。
那夜零點半,爸媽打開門,賀天形像一灘爛泥一樣軟倒了進來。
他蓬頭垢面,衣服淩亂,兩手沾滿黑泥,仰面躺著,捂著臉痛哭不止。
他說——
怎麼辦,爸爸,媽媽,怎麼辦……
我殺人了……
爸媽等他等到深夜,正想問他為什麼這麼晚。
那一瞬間,天都塌了。
我爸最先反應過來,關緊窗戶,緊閉門戶,把人都弄進裡屋。
賀天形語無倫次地講起了經過。
謝師宴晚上十點結束,同學老師都走了,剩下幾個班幹部做收尾工作,其中就有賀天形和付楊枝。
十點半,班幹部也收拾完走了,他和付楊枝就像以前放學一樣一起回家。
因為實在是晚了,路上一個人都沒有。
賀天形忽然意識到,喜歡的女孩就在身邊,而現在高考結束了,未來一片坦途,沒有什麼能阻礙他們相愛了。
於是他鼓起勇氣,去拉她的手。
誰知付楊枝一驚,掙脫了他。
賀天形正激動著,沒有多想,索性就捅破了窗戶紙,趁著酒興告白了。
可沒想到的是,付楊枝竟然拒絕了他。
賀天形一直以為,他們之間是互相喜歡的。之前付楊枝向同學否認過幾次傳言,他都以為她只是害羞,同學也都這麼認為。
他知道他和付楊枝都是好學生,不能還沒高考就帶頭早戀,一切都要等高考結束後。可他完全沒想到,高考結束後付楊枝會拒絕他。
付楊枝解釋說,她只把他當朋友,沒有別的想法,也沒給過任何暗示。
意思就是說,一直以來,都是他自作多情。
她說這話時特別平靜,可賀天形越聽越憤怒。
他從來都是最優秀的,從小被人誇到大,所有人都覺得他們很般配,他想不通她為什麼不喜歡他。
他一直順風順水,從來沒受過這種打擊,他看不得付楊枝那張美麗的面龐,冷冷地說出拒絕他的話。
賀天形語無倫次,結結巴巴,努力挽回她,希望她能給他一次機會,不要這麼絕情。
可付楊枝波瀾不驚地說,我很感謝你,也很欣賞你,可是我對你確實沒有超出朋友的感情,我們都會有光明的未來的。
那一瞬間他眼前天旋地轉,腦子裡嗡嗡作響,整個世界都變得不一樣了。
付楊枝的聲音是那麼陌生,她的表情是那麼冰冷。
那張臉太冷了,好像結了一層結實的堅冰。
他看不得她這樣冷的表情。
他想要打碎那層堅冰。
世界忽又清明了——
他猛然拽過付楊枝的頭髮,不顧她的震驚尖叫,將她拖進樹林裡。
他攥著她的後腦,抬著她整張臉,往樹幹上猛撞。
付楊枝痛苦尖叫,掙扎不止。
賀天影更憤怒了。
他拽著她的頭髮,往地上猛摜過去,而後騎在她身上,一拳又一拳地毆打。
不知過了多久,他打累了,停手了。
他看著付楊枝奄奄一息的脆弱模樣,又起了憐惜之心。
於是他俯身親吻她的臉頰,褪下她的衣服。
順理成章地和她發生了關係。
付楊枝用盡最後的力氣,掙扎、怒駡、哀求。
賀天形不管不顧,拿衣服堵住她的嘴,繼續欺淩。
一切結束後,賀天形求她原諒;可她閉著眼睛,不看他。
賀天形害怕事情敗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把扯下她的發帶,繞頸一周,將她生生勒死了。
殺人後,賀天形徒手挖坑,想把付楊枝的屍體埋了。
可是用手挖太難,挖了很久才挖了一點。
他四下張望,想要尋找工具,卻一眼看見了旁邊的屍體。
那一瞬間他猛然清醒了。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陷入這樣的境地,他和一具屍體在荒無人煙的郊外樹林裡。
他怕得丟下了一切,直接跑回家。
講到這裡,賀天形再次腿軟到無法支撐身體。
我透過房門門縫,旁聽了全部內容。
沒有時間給人思考。
父親拿了兩把鐵鍬,開了我的房門,叫我跟他走。
那個淩晨,樹林裡起了濃重的霧。我和父親埋頭挖坑,父親把那具屍體拖進坑裡,我填土。
因為過於專注,也因為霧太大,全程我沒有看那具屍體。一時間我都想不起那具屍體是誰。
時間緊急,我必須不停地填土。
等到全部完成,天已濛濛亮。
我看見地上有個淡藍色的東西,有些眼熟。我撿了起來。
那是一條淡藍色的發帶。我想起去年我也拿了這麼一條發帶,沒有歸還,她可能又買了一模一樣的。
不一樣的是,去年那條發帶很乾淨,這條卻沾滿了泥土和血跡。
時隔一年多,付楊枝還是迎來了她的命運。她註定要死在這片樹林裡。
對此我內心沒有太大的波瀾。
我知道命運是無法左右的。所有人其實都是世界的旁觀者。
旁觀著自己或是別人,無可挽回地墜入深淵。
我們什麼也做不了,只能服從命運的安排。
14
賀天影的講述(3)——
回家以後,我們開始商量對策。
爸媽心裡清楚,那具屍體被發現是必然的,埋屍不過是緩兵之計。
一是我們埋屍時天還沒亮,林子裡看不清,不能保證現場都收拾乾淨了;二是付楊枝一夜未歸,她父母是不會善罷甘休的;三是埋屍地點並不偏僻,員警順著學校到家的路沿途搜查,很快就能搜到。
賀天形是首要的犯罪嫌疑人,這也是必然的。
他和付楊枝總是一起走。謝師宴結束後,其他班幹部也都知道付楊枝最後是和賀天形在一起的,證人足有五六個。
付楊枝的父母在決定報警之前,也會第一個找賀天形瞭解情況。
以賀天形目前的狀態,根本無法從容面對所有即將發生的事。
正講到這裡,門外傳來了急促的敲門聲。
果不其然,付楊枝的父母一大早趕過來了。
賀天形嚇得癱軟在地,抖如篩糠。
我爸把他關進了房間,自己去迎客。
他跟對方解釋,昨晚上他們左等右等,等不到賀天形,就出去找,結果發現賀天形醉得睡倒在路邊。他們就把人背回來了,期間沒有看到付楊枝。
我爸說,不會是賀天形醉倒後,那個老光棍把付楊枝帶走了吧。
這猜想是有依據的,因為付楊枝去年就被那人欺負過。
付楊枝的母親發出一聲悲鳴,她的父親臉色大變。兩人匆忙離開了。
暫時把人糊弄走了,爭取到了一些時間。
我父親也有了主意——
乾脆去把那個老光棍弄死,把罪名推到他頭上。畢竟那人劣跡斑斑,有過前科,再做出這種事很合理。
可我母親絕望地說,那人因為尋釁滋事被關進去了,早就關進去了。
付楊枝的父母急匆匆趕去求證,很快他們也會發現這一點。
排除老光棍的嫌疑後,他們肯定會報警。
員警第一個找的就是賀天形。
照賀天形這種失魂落魄的狀態,任何人都能看出問題,審都不用審。
他沒有撒謊的能力,更沒有撒謊的心理素質。
他會變成萬眾唾棄的強姦犯、殺人犯,面對法律的審判。
他會被判死刑,還是無期?
可是天形啊天形,你本該是天之驕子,是爸爸媽媽的驕傲啊!
過幾天成績就公佈了,你本該上一所好大學,有無比光明的前途啊!
爸媽完全無法想像,本來都好好的,怎麼會變成這樣。
他們緊緊抱著精神恍惚的賀天形,忍不住痛哭失聲。
但是時間真的太緊急了,沒那麼多時間讓人悲傷。
父親在屋裡來回踱步,逐漸冷靜下來。
他走來走去,走去走來,最後朝著我的方向,停下腳步。
他把我喊到另一個房間,語重心長地與我談話。我從沒想過,父親的眼睛會這麼不偏不倚地看著我。
他簡要說明了現在的情況,然後問我,天影,你覺得你能考上好大學嗎?
我搖搖頭。
他說,你不能,可是你哥能,他天生就是讀書的料。我們全家改變命運的機會都在你哥身上。我努力了一輩子,也只是個縣裡的老師,只能保證我們一家在縣裡過得還可以。可你哥不一樣,他是註定能當人上人的,他可以去北京,去省城。他去了,我們全家都能去。天影,你說不靠他,我們三個能去嗎?
我搖搖頭。
父親繼續說,我們一家子要想改變命運,就必須保住你哥。可要保住你哥,就必須有一個人做出犧牲。天影,爸爸媽媽從來沒有要求你什麼,現在為了全家的利益最大化,爸爸希望你能保護你哥,希望你能做出犧牲。——爸爸也想過犧牲自己,可仔細想想還是你最合適,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仍然搖頭。
父親說,同樣是為了利益最大化。我和你哥都是成年人,無論我們誰攬下這個罪責,最壞的結果都是死刑,僥倖保住了命,也要賠很多錢,坐很久的牢。你哥要是去坐二十幾年牢,他出來就四十多了,什麼都沒了,這輩子就毀了;爸爸要是去坐二十幾年牢,都得老死在牢裡。那樣我們家不僅不能變得更好,反而會散啊。
可是天影,你不一樣,你 16 歲都沒到,還是未成年,你是不可能被判死刑的。如果你把這事攬下來,去自首,好好認罪,爸媽再多賠點錢,你坐幾年牢就能出來了。到那時候你也才二十多歲,一切都能重新開始,你哥會念你一輩子好,一輩子幫襯你。爸爸媽媽也念你一輩子好。你想想,如果全靠你自己,即便不坐牢,也不太可能會比坐牢後過得好吧?天影,你說這是不是最好的辦法?
我點點頭。
父親很欣慰,還想繼續勸說。
我說,我答應。
父親喜極而泣。
父親說得很有道理,這確實是對全家最好的辦法。
但實話說,我並沒有「全家」的概念,也沒有那些偉大的想法。
我只是做了一個決定,一個不比「今天是寫作業還是不寫作業」更難抉擇的決定。
坐牢對我來說,不算什麼特別難以接受的事情。
我本身就沒什麼未來,也沒什麼目標。我每天在縣城裡閒逛都是漫無目的的,更不要說人生的方向了。
所以未來是坐牢還是上學,對我沒有什麼區別,都可以。
這事就這麼敲定了。
父親照著賀天形的樣子,給我身上弄了點傷口,尤其是手上要有用力勒繩子的擦傷。
母親把賀天形關進房間,準備對外宣稱賀天形得知女友被弟弟害了,悲傷過度,無法見人。
然後父親帶著我,我帶著兇器——那條染血的發帶,我們趕在員警到來之前,先去自首。
在路上,父親幫我想好了犯罪動機。我默背了兩遍。
後來講給員警聽,員警覺得很合理。
父親前前後後奔走,應該還做了不少事。
等我上了法庭,庭上有六個證人。一個說看見我從那片林子裡跑出來,一個說親耳聽到是我行兇,還有一個看見我在附近遊蕩,形跡可疑。
另外三個說我經常不回家,總能看見我在外面亂逛。其中有一個就是我常去他店裡寫作業的老闆。
我對罪行供認不諱,把作案過程描述得細緻入微,也詳細供述了犯罪動機,表現出誠懇的悔罪態度。
我不停地道歉,對每一個人道歉。
那十幾分鐘,我有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不知道是耳鳴,還是意識飄在了半空中。
我聽見我的聲音很遙遠,好像隔著幾層灌水的氣球。
等到所有該講的話都講完,法官宣判了,世界才重新變得清明起來。
我終於意識到剛才那段時間,我是在旁觀我自己。
最終,我因為自首情節、如實供述、認罪悔罪態度,以及未成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帶民事賠償兩萬八千餘元。
15
賀天影講完了。
我震驚得無以復加,「這……這是真的嗎?」
「是真的。」
「可是,這不合理啊。」我下意識地反駁道,「怎麼可能那麼簡單就判了?就只有你的口供、證人證詞,就能判了?證據呢?」
「確實就是這麼判了。」
我還想再追問,又噤了聲。
因為我忽然想起,去年校友會時,一個師兄說的案子。
那個師兄是法官,知道一些圈子內並未對外公開的消息。
他說 1995 年有個奸殺案,當時抓到了罪犯,執行了死刑;可是到了 2005ẗü₉ 年,另一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稱自己才是 95 年奸殺案的真凶。現在這案子很有可能要複查了。
師兄還說,他一個同事的朋友看到過那個案子的偵查案卷。足有一百多頁,但裡面只有嫌疑人的認罪口供和證人證詞,拿掉口供就什麼都沒有了,最基本的證據要求都達不到。
師兄說的案子發生在 95 年,賀天影的案子發生在 97 年,差不多是同一個年代。
仔細想想,這種現在看來不可思議的查案方法,十幾年前確實存在。
究其原因,有三點。
一是「命案必破」的背景。在某些歷史時期,辦案機ţũₑ關會為了追求命案的高破案率,而忽視程式正義,甚至出現非法取證的情況,最後導致冤假錯案。
二是「有罪推定」的觀念。辦案人員先入為主地,先將嫌疑人認定為真凶,再圍繞著證明其為真凶這一目的展開調查,只收集有利於作出有罪認定的證據,這也會導致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1996 年修正的刑訴法已經吸收了「無罪推定」的觀念,可是實際執行中舊觀念存在慣性,辦案人員還是普遍存在有罪推定觀念。
三是十幾年前偵查條件落後,像 DNA 鑒定等技術手段,有些偏遠地區還無法支援。
回到本案,賀天影的案子發生在西山縣——一個落後的山區縣城,又是個命案,同時賀天影主動自首,直接承認自己有罪。那確實人力物力上都省了很多事。
只能說,賀天影所講的情況是合理的;至於是不是真的,那就只有法院複查後才能知道了。
我說:「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那你父親確實沒有理由不諒解你。他讓你背下這麼重的罪,搭上十幾年的人生,對你的虧欠太大了。」
「父親所做的不止這些。」賀天影說,「他說他們會積極賠償,爭取諒解,讓我坐幾年牢就能出來。實際上他什麼都沒做,甚至沒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我是未成年,反正也是死不了的,我坐多久的牢他也不在乎,既然如此,賠償自然越少越好。
「民事賠償最後定的兩萬八千多塊,不是我爸媽自掏腰包賠償的。錢的來源很廣泛。我哥是市理科狀元,拿了不少獎學金,有學校給的,有縣政府給的,還有市教育局給的。
「這些加起來還差一點,我爸就去找報社記者採訪我哥。我哥刻苦讀書的事蹟登報後,全國各地陸陸續續寄來不少資助款,最後賠完還有得賺。」
我目瞪口呆,問:「這你都能忍?當年你既然發現你爸出爾反爾,怎麼不翻供?」
賀天影笑道:「我說過了,坐牢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大事,就是一次普通的選擇。我確實不在乎這些。我爸對我承諾什麼,我不在乎;那他出爾反爾了,我也不會在乎。
「不管是坐牢前還是坐牢後,我和他們的連系都是很淡的。我坐了十幾年牢,他們來看我的次數屈指可數。就連我媽過世的消息,都是我出獄以後才知道的。
「剛出獄時,我不知道該幹什麼,就回老家打聽我爸和我哥的下落,然後來市區找他們。見了第一面,他們都穿得乾淨體面,我還穿著監獄發的舊衣服。
「我爸很驚訝我已經放出來了,一臉強顏歡笑,頻繁和我哥講悄悄話,那種憂愁的表情根本藏不住;我哥見了我也很尷尬,乾巴巴地客套了幾句,帶我去辦了張銀行卡。他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其實是不想和我來往的,我能看出來。
「所以那次以後,我就不找他們了。我已經三十歲了,可以自己生活。」
我問道:「其實你不恨你爸和你哥,是嗎?」
「是的。」
「我也看得出來,你對他們從來不抱希望。有愛才有恨,不愛就不會恨。」
「嗯。」
「既然如此,那你的行為就讓人無法理解了。你都不恨你哥,為什麼會去殺他?你們明明已經一年多不來往了,為什麼半年前忽然住到他家去,還殺了他?」
賀天影笑起來,沒有回答。
他說:「好了,陸律師,今天就到這裡吧。麻煩你帶著這些資訊去找我父親,簡述就可以了,要記得避開其他人。等你講完了,他鬆口了,記得找人做見證。」
他再三囑咐我。
我知道我剛才的問題問到點子上了,可是賀天影不肯說,我也沒辦法。
我結束會見,趕往市人民醫院。
16
到了醫院,我走進病房,摒退旁人,向賀父表明來意。
賀父像是預感到了什麼,一手揪緊被子,一手按著胸口,明明像是喘不上氣的樣子,卻又不自覺地屏住了呼吸。
我提取了重點複述,一邊複述,一邊觀察賀父的反應,眼見著他的臉色越來越痛苦,表情越來越扭曲。
這事是真是假,我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我歎了一口氣,還是問他:「賀天影說的這些,是真的嗎?」
「不是。」賀父的情緒很激動,「他說是真的就是真的?他有證據嗎?過去這麼多年了,以前的事誰不會編?沒有證據,那他就是在編故事!」
我耐心勸導:「賀叔,過去的事不會真的過去。賀天影給出這段供述,這案子的性質就變了。他有合理的理由來支持他的主張,並且舊案會影響法庭對本案的審理和量刑,法院極有可能會複查。
「一旦啟動複查,當年的案卷都會調出來。到時候案卷中只有賀天影的認罪口供、證人證詞和一些沒有查驗的物證,而沒有精斑、DNA 等確鑿證據,那這案子在程式上就是有問題的。如果賀天影的說法被證實為真,那本案的被害人賀天形就有嚴重過錯,你也脫不了干係。
「你可能覺得就算這樣,也只能證明賀天影不一定是兇手,不能證明兇手是賀天形。但其實是能證明的。刑事案件中的證物,像兇器、血衣、帶有精斑的衣褲等等,並不是案件結束就會銷毀的,而是要保存至少十五年,目的就是為了確保案件在必要時可以複查。
「從 1997 年到現在,剛滿十五年。要不要賭一賭,那些物證是一滿十五年就立即銷毀了,還是有可能還在?」
賀父聽完,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氣,垂著頭不再反駁。
我繼續說:「賀叔,你這樣對你的二兒子,就沒有一點羞愧心嗎?作為被害人家屬,你確實有諒解賀天影與否的權利;但作為一個父親,你有不諒解他的底氣嗎?我甚至覺得該取得諒解的不是賀天影,而是你。」
賀父的表情繃得很緊,因為憤怒,身體不停發抖。
講到這裡,我不禁有些疑惑。既然都能翻案了,老爺子的諒解書還有那麼重要嗎?
如果沒有舊案這回事,在一堆從重情節面前,諒解書的作用也很蒼白;現在有了舊案這回事,直接能讓很多從重情節都變得情有可原了,諒解書也同樣起不到什麼作用。
下一刻,賀父終於說話了——
「你以為他讓你過來說這些,是為了我的諒解書嗎?」
他好像整個人都放鬆下來了,從喉管中發出「呵呵」的笑聲。
「那是什麼?」我連忙問。
賀父苦笑著搖搖頭,顫著手打開旁邊的抽屜,拿出一張空白的 A4 紙,一支筆,遞給我。
「陸律師,你太瞧得起我了。我寫諒解書有什麼用?他根本看不上我寫什麼諒解書,他也不覺得我有資格諒解他。」賀父笑得淚流滿面,「我這個二兒子,我是真的低估他了。他看起來什麼都無所謂,但一旦認准的事情,他是不擇手段也要達到目的的。」
「什麼意思?」我疑惑地接過紙筆。
「你叫人進來吧。」
「叫人?」
「護工、護士,隨便什麼人。你是律師,應該懂的。我沒幾天了,實在寫不動字,需要你幫我寫。」
我後知後覺,直到這一刻,才明白他要我寫什麼。
寫諒解書是不需要見證人的。
需要見證人的是,代書遺囑。
賀天影的目的,至始至終都是賀父的遺囑。
17
我找了護工和護士進來。
在兩人的見證下,賀父口述遺囑,我代書,同時做一些格式上的指導。
過程中,賀父幾度哽咽,看起來很痛苦。磕磕絆絆講了很久,還是完整地表達完了。
最後,賀父、我、兩個見證人分別在遺囑上簽字。
寫完這份遺囑,我整個人都懵了。
我實在是想不通,我想趕緊去找賀天影問個清楚。
賀父把遺囑交到我手裡,握著我的手,湊近我,低聲說:
「陸律師,我既然有把柄在他手裡,那只要他活得比我久,我就永遠要受他的牽制。
「你去幫我告訴他,他算得很好,我是熬不過他了,我肯定要死在他前面的,所以這份遺囑就是最終版,不可能再變了。
「你幫我跟他說,我認了,都按他的意思寫了,你叫他也要說話算話……
「……咳咳……陸律師……你叫他一定要……呵咳咳……一定要說話算話……
「爸爸懇請他、懇請他說話算話……」
他用盡全身力氣,咬著牙說出這段話,瞪著一雙眼睛死死盯著我。
我被他的樣子嚇到了,含糊地說:「好……我知道了……」
我起身,想趕緊離開。
從寫下這份遺囑開始,我的腦子就是懵的,我想趕緊去找賀天影。
可賀父一把拽住了我,身體往前傾,一直掛到床沿。
那雙渾濁的眼睛瞪得很大很大,像是地獄來的惡鬼。
他扯著嗓子,高聲喊:
「你一定要幫我告訴他……咳咳咳咳……叫他一定要說話算話!……
「否則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他!——」
我真的被嚇到了,「我知道了!我會做的,你放開我——」
我拼命撥開他的手,逃了出去。
18
9 月 14 日,距離開庭還有兩天。
我第四次會見當事人賀天影,雖然不明就裡,但還是老老實實做了傳聲筒。
我把賀父最後說的話轉達給他,並強調賀父要他「說話算話」。
賀天影哈哈大笑。
我把遺囑扔在桌上,「賀天影,你到底在盤算什麼?」
遺囑的內容讓人非常意外。
這是一份遺贈協議。
賀父聲明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是在清醒和自願的情況下訂立遺囑。
他聲明,自己身故後,要將名下所有的遺產,贈與文含英和付經華夫婦。
也就是賀天影的對門鄰居。
他指定陸令奕,也就是我,做他的遺囑執行人,並約定給我一筆相當豐厚的報酬,從遺產中支付。
遺囑一式三份,賀父本人,遺囑執行人我,以及我所供職的律所,各保管一份,執行開始時由執行人負責實施。
「文含英和付經華,就是付楊枝的父母吧?」我問道。
「是的。」
「你住到他們對門,肯定不是巧合。」
賀天形點點頭,繼續講述出獄後的事。
19
賀天影的講述(4)——
出獄後,我見了我爸和我哥一面,就不再和他們來往,自己生活了。
我去縣裡的機械廠找了份活幹。
每天下了工,我還是像十幾年前一樣,在縣城裡閒逛。
縣城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生活條件比以前好了很多。
可是很多故人都離開縣城了,留下的人也不認識我。
某一天,我逛到當年付楊枝住的村子,聽人聊天,偶然得知了付楊枝父母的下落。
付楊枝死後,她父母大受打擊。父親付經華的身體越來越差,後來被診斷出了尿毒癥。
為了方便治病,他們賣了老家的房子,去了成州市市區。
得知這個消息後,我忽然有了想法,想去看看他們現在生活得怎麼樣。
我找了個週末,又去了一趟成州,跑了幾個醫院的腎病科,找有沒有叫付經華的人。
最後在三院找到了。那一天他們剛好來透析。
等透析完,我就跟著他們,一路跟到家。
他們住在南環新村,老城區的老房子,生活還算安逸。
文含英種了很多綠植,放在樓梯間。翠綠翠綠的,在陽光下泛著光,有一種欣欣向榮的感覺。
我想多看看。
於是下一個週末,我又從縣城趕過來。
我忽然發現,有目的的感覺挺好的。以前週末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但後來我開始期待週末。
連著幾個週末,我都往市里跑,跟著他們去菜場買菜,躲在暗處看文含英澆花。
我漸漸發現文含英的眼神不太好,應該是年紀大了的緣故。而過了十三年,我的長相變化也很大。
我想她應該認不出我。
所以有一天,她在樓道裡修剪盆栽時,我壯著膽子從暗處走出來,走到陽光下,誇她的花好看。
她很高興,跟我講了很多養花的心得。她果然沒有認出我。
她說她沒見過我,我慌稱是到這邊看房子。結果她直接給我推薦了對門 301,還把房東電話寫給我。
我當時就慌了,匆忙把紙條塞進口袋裡,謊稱還有事,趕緊離開了。
可是回去的路上,坐在大巴上,我鬼使神差地打了那個電話。
最後,我就真的租下了 301。
我辭了工廠的工作,住到市里,和文含英做鄰居。
為了防止被認出,我編造了假名,假稱姓「何」。文含英一直「小何」「小何」這樣叫我,不疑有他。
就這樣住了一年,也沒出去工作,有我哥打錢,餓不死。
文含英也一直關照我。
2011 年底,有一次我和文含英聊天,聊到付經華的病情。
文含英說,要是能換腎就好了,可是排隊要排很久,排到了也換不起。
我問要花多少錢,她說四十萬。
她說的這個事,我放在了心上。
我想到,當年我家帶給他們很大的傷害,我爸媽沒有道歉,也沒有誠心賠償。
他家失去了女兒,我家得到一個狀元,我爸靠著狀元的名頭清償了兩萬八的民事賠償,還賺了點。
當年付楊枝的分數其實比賀天形高,高考狀元本該是付楊枝的。
但因為死了,什麼都是空的。
現在過去了十幾年,我爸和我哥過著富足的生活,我哥身家幾百萬,我爸住最好的單人病房。
而付楊枝的父母住又破又小的老房子,兩天去透析一次,換不起四十萬的腎。
這個世界沒有公平可言,可我們真的什麼都做不了嗎?
我忽然就有了一個想法。
我爸得了絕症,快死了,死了就有遺產。
我哥已經很有錢了,不需要再錦上添花;但如果給付楊枝的父母,卻是雪中送炭。
所以時隔一年,我又去找我爸了。我希望他寫個遺囑,聲明把自己的遺產全部贈與給付楊枝的父母。
我想他到了生命的最後時刻,總該對傷害過的人有愧疚心吧。錢是身外之物,帶不走,不如做點好事。
可我爸嚴詞拒絕了我。
他說,當年我不道歉是有原因的,他們不配得到道歉。他們女兒勾引天形,把天形勾得七葷八素,又翻臉不認人。如果不是因為她,天形的心理也不會出問題,跟爸爸的關係也不會這麼緊張。他會有更好的前途,留在北京,或者出國深造。結果現在呢,他只能回成州來當老師——他可是高考狀元啊!
他怒道,他們把天形害成這樣,我都不追究他們了。當年法院判賠的我都賠了,憑什麼現在還要賠上我全部遺產?何況我也沒有多少遺產。
我爸說他也沒多少遺產。
這話點醒了我。
我爸確實沒有多少遺產,但是我哥有很多。
他現在不願意,我不能強求。我只能想辦法讓他們都願意。
我想著,乾脆就用賀家全部身家,來補償付楊枝的父母好了。
賀家絕大部分資產,都在賀天形名下,折算成現金足有幾百萬。
我趕走了賀天形準備結婚的女友,以防遺產旁落他人,隨後殺了賀天形。
賀天形死後,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只有父親,因為他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母親也過世了。
他的所有財產都會轉移到父親名下。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讓父親願意寫遺囑了。
我知道我爸到了這種將死的時候,就想保住晚節。
如果我在公開庭審時,表明 97 年的冤案和現在的案子有關聯性,我正是在 97 年的案子中受了委屈,白白坐了十幾年牢,實在不甘心,才會殺了我哥。
如果我曝出此事,法庭是會複查舊案的。
等到真相查明,賀天形將會身敗名裂,我爸將會晚節不保,賀家所有的名聲都會毀於一旦。
而只要我爸按我的意思寫了遺囑,我在庭審時就不會提舊案了。
我是這樣向我爸承諾的。
20
聽完賀天影的真實目的,我驚得說不出話。
大概是當了三年律師,看過不少遺產糾紛,我有了慣性思維。
我一直以為賀天影是想要獨吞遺產,所以殺了另一個繼承人。卻忽略了這種情況大多出現在被繼承人已經過世的情況下。我還以為賀天影是個法盲。
誰知道賀天影城府頗深,想的根本不是父親的遺產,而是他哥的遺產。
他用這種破釜沉舟的方法,逼他父親寫遺囑,這也實在讓人難以置信。
我說:「你給出的承諾,其實很難讓你父親信服。如果你庭審時不提舊案,那肯定是死刑。正常人都有求生欲,碰到這種生死抉擇、別無他法的時候,為了從輕發落,有冤情肯定會講出來的。你用你的生命做賭注,你爸能相信你會說話算話嗎?」
賀天影說:「他相不相信不重要。你也說了,我是拿我的命做賭注,我有 99% 的可能會訴說冤情,只有我爸如我所願,他才能爭取到那 1%。主動權在我,他只有唯一的選擇。」
我心服口服,「你真是個狠人。」
我想起兩天后就是庭審了,於是問他:「那庭審的時候你打算怎麼辦?是說還是不說?」
「這就與你無關了。」賀天影說。
「與我無關?」
「今天見完面,你就不是我的辯護律師了。我要和你解約。」賀天影平靜地說。
「為什麼?」我一頭霧水。
「因為你沒有刑辯經驗啊。」賀天影無情地指出,「你是個民事律師,擅長的應該是婚姻家庭遺產這些吧。」
「是這樣……可是……」我都被他噎住了。
這時候倒知道我是民事律師了,早幹嘛去了?
搞了半天,他所謂的「不會讓我輸了官司」,其實就是不讓我打官司嗎?
賀天影看了我一會,忽然笑了。
「陸律師,我確實只認識你一個律師,所以找了你。我也知道你沒打過刑辯,所以從最開始,我就不想為難你。你已經幫我做了很多事了,我非常感謝你,但還是希望你能心無旁騖地做好最後一件事。」
「什麼事?」
「比起辯護律師,我更需要的是一個專業的遺囑執行人,這是你所擅長的,不是嗎?這份委託給的報酬也更高。陸律師,請你幫我妥善處理好我父親的遺產。
「這也是我的遺願。」
21
2012 年 9 月 16 日,賀天影故意殺人案如期開庭審理了。
因為是公開審理的案件,旁聽席坐了不少人。有社會各界人士,比如記者。
還有我。
辯護人的席位上也是有人的,是法律援助律師。
賀天影情況特殊,他提前兩天和自己的辯護律師解約了,他自己又是一副完全不會為自己辯護的樣子。為了審判的公平公正,法院給他申請了法律援助。
留給法律援助律師的時間很短,但這位律師也很盡職了。
他針對列出的犯罪證據,提出了四個點。
第一個是針對犯罪現場的痕跡。他認為賀天影在賀天形家住過,留下指紋、皮屑、腳印很正常;
第二個是沒找到兇器,證據有缺失;
第三個是賀天影的工友、鄰居、房東都給了他正面評價,這和其他證人的評價是矛盾的,這意味著其中另有隱情;
第四個是賀天形單元門前的監控,只能拍到賀天影進出了那棟樓,這確實意味著賀天影有作案時機,但不能證明他就是兇手。因為那棟樓裡還住了其他人,那個時間段也有其他人進出。
公訴人和專家證人針對這四點,一一進行了反駁。
第一個,案發時,賀天影已經有一個月沒住賀天形家了。有多名證人指出,賀天形很愛乾淨,可是過了一個月,賀天影的指紋、皮屑、腳印卻還有這麼多,並且密集地集中在臥室、床鋪、床頭,難道愛乾淨的賀天形一個月都沒有打掃衛生嗎?另外,賀天形指縫裡有賀天影的血跡和皮屑,賀天影身上也有相應的抓傷,這些才是更應該關注的證據。
第二個,本案兇器是一種質地柔軟的布帶,這種兇器體積小,容易銷毀,缺失了也是正常的。只要其他證據能夠相互銜接、相互印證,共同指向同一犯罪事實,並排除合理懷疑,就足以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沒有兇器,也仍然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第三個,有證人證明賀天影有著良好的品行,也有證人證明賀天影品行不端。兩方證人如果是同一時期和賀天影接觸,那評價不一致,確實可能存在隱情。但兩方證人並不是同一時期與賀天影接觸的,而是分屬於不同的階段,重點就在於階段不同。人是一個複雜的矛盾體,賀天影一開始給人好印象,並不代表他真的就是個好人。很多服刑人員剛服完刑不久,都會殘存一些被教化的痕跡,行事比較謹慎,對未來又比較迷茫,從而顯得人畜無害。但不排除時間長了就原形畢露的可能。
第四個,仔細看監控可以發現,案發時間段進出那棟樓的,有一名年輕女性、一名年長女性和一名郵遞員。兩名女性均體格較小,沒有與被害人搏鬥並勒死被害人的作案條件;郵遞員進出時間不超過三分鐘,沒有作案時間。此外,案發時間正值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留在家裡的都是老人和放暑假的孩子,老人都體格虛弱,孩子都不超過十歲,不存在作案條件。唯一三名體格相對健壯的老人,案發時正在樓底下下象棋。
辯護人無言以對,看被告毫無求生欲的樣子,也沒法強求太多。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賀天影存在故意殺人的前科,刑滿兩年後再次作案,由於犯前罪時不滿 18 周歲,不能認定為累犯;但前罪情節嚴重,刑期超過五年,成年後再犯嚴重罪行,屢教不改,應當從重處罰。
第二,被告人賀天影無自首情節,到案後不能如實供述罪行,沒有認罪悔罪的態度,消極對待公安機關的偵查,應當從重處罰。
第三,賀天影殺害的是自己的親兄弟,嚴重違反公序良俗、道德倫常,踐踏了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從重處罰。
賀天影集齊了大量從重情節,沒有從輕情節,法庭上不發一言,始終不願認罪認罰,他的後果可想而知。
法庭依法對被告人賀天影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被告人賀天影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
結果沒有任何懸念。
庭審結束,法警準備把賀天影帶走。
就在這時,賀天影忽然說話了。
他說:「原來零口供也能定罪。」
法官回答他:「定罪不完全依賴口供,需要依靠的是證據確實、充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賀天影向法官略一頷首,說了句,謝謝。
在場的人中,只有我聽懂了這句「謝謝」。
我看著賀天影的背影,單薄消瘦,直挺挺站著,像是一個罰站的孩子。
十五年前,那個孩子獨自一人,也是站在這個位置,面對法庭的千夫所指,在根本沒有切實證據的情況下,承認了不屬於自己的罪行。沒有人幫他,甚至連親身父母都不站在他這邊。
他說他什麼都不在意。
他真的不在意嗎?
22
之後的事情,按部就班。
賀父苦苦堅持著,想等到賀天影執行死刑的那天。
可是法庭宣判後還有死刑覆核,沒那麼快。
賀父最終還是等不到了,他已病入膏肓,在一個下雨的夜裡咽了氣。
我作為賀父的遺囑執行人,開始履行我的職責。
有一天工作時,我回想起這樁案子的某些細節,忽然產生了疑慮——
賀天影的犯罪動機,真的像他所說的那樣嗎?
我想我是瞭解賀天影的性格的。
他是個沉靜的人,對人對事不抱什麼感情,看淡一切,無欲無求。
他就和文含英做了一年的鄰居,感情就已經深厚到為了他家能換腎,直接殺了自己全家,還賠上自己的性命嗎?
如此激烈瘋狂的反應,不像是賀天影的行事風格。
我仔仔細細把案子複盤了一遍,果然發現了矛盾所在。
這個案子還有隱情!
但我已經見不到賀天影了,再怎麼抓耳撓腮想知道真相,也別無他法。
我只得作罷,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偶然抬頭看一眼窗外,發現黃葉凋零,已經是秋天了。
過了一周,當地看守所又聯繫了我們律所,稱被告人賀天影想要委託我,做他死刑覆核階段的辯護律師。
和幾個月前的某一天,近乎一樣的情形。
但這次我心中了然,這人根本不是真的想讓我辯護,他只想知道他家的遺產處理得怎麼樣了。
見了面,果然如此。
我說:「事情都處理好了,所有的遺產已經歸文含英夫婦了,他們對此沒說什麼。」
賀天影說:「好的,辛苦了。那就到這裡吧。」
「等一下,」我叫住他,「賀天影,有個問題困擾我一個禮拜了,你今天無論如何都要解答我。」
「什麼問題?」
「你殺你哥,不完全是為了遺產吧?把遺產全部送給文含英夫婦只是次要目的,你犯這個罪,其實另有原因,我說得對不對?」
賀天影沉默了一會兒,問:「何以見得?」
「因為我發現了兩個矛盾點。第一個,你的性格不能支撐你產生足夠的感情,去為了文含英夫婦做出如此瘋狂的事,有點激烈過頭了。
「第二點。你告知我的那個版本,和實際情況是相反的。你說你是因為文含英夫婦生活困難,從而打起了父親遺產的主意,去醫院找父親,父親拒絕,於是你決定奪取全部的遺產,於是趕走賀天形的女朋友,殺了賀天形。在這個版本中,你的重心是先在你父親那兒,隨後轉移到你哥那兒的。
「但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實際是你先住進了你哥家,開始騷擾你哥的女朋友,直到案發前兩個月,才去醫院要求你父親寫遺囑,被父親拒絕,隨後犯案。實際情況中,你的重心一開始就是在你哥那兒的。
「賀天影,告訴我,2011 年底究竟發生了什麼,讓你和你哥斷聯一年後,又忽然住到他家去了?」
賀天影聽完就笑了起來。
「陸律師,恐怕也只有你在意這些細節了。」他說道,「這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現在我就解答你的疑問。」
23
賀天影的講述(5)——
2011 年底的某一天,我和文含英聊天,無意間得知換腎很貴,要四十萬。
她只是隨口一說,但我放在了心上。
當時我產生了工作的念頭。
我有一個獄友,早我兩年出獄,後來在另一個城市做廢品生意,賺了不少錢。
他早就找過我,叫我跟他一起幹。之前我都拒絕了他。
現在我想要掙錢了,於是再次聯繫他。
一切都談攏後,出發前一天,我去找了我哥。
我跟我哥告別,告訴他,我準備去另一個城市發展一段時間,和朋友一起做生意,以後就不要給我打錢了,我自己可以生存下去。
差不多就是和他永別的意思。
我哥同意了,隨後表示,想請我吃頓飯。
我們就找了個附近的燒烤店,一邊吃,一邊聊聊近況。
喝了幾杯酒,我哥失去了平時冷靜的形象,哭了起來。
看得出來,這十幾年他過得很痛苦,心理壓力很大。
他跟我講這些年的點點滴滴,各種心酸不易,說他當年對不起我。
一杯接一杯,越喝越多。
後來又講到當年民事賠償的問題。
我說,當年我爸不肯多賠,是因為打點證人花了不少吧?
我哥一口反駁了我。
他說父親沒有花錢打點證人,最多誘導了一個證人。
有一個看見兇手逃離現場的證人,其實根本沒看清,父親想辦法誘導他認定那人就是我。除此以外,他什麼都沒做。
我說,不對吧,不是還有人聽到我行兇嗎?平白無故他怎麼可能聽到是我呢?
他聽到的就是你,賀天形說,他只是遠遠聽到了一點,所以他以為行兇的是你。
賀天形說,那一夜,付楊枝臨死前,一直喊你的名字。她一直喊,天影,天影,救我……
直到最後一刻,她還看著草叢外的方向,希望你能出現。
這話猶如一記悶雷,正中我頭頂。
……
吃完那頓飯後,我決定,還是不走了。
我必須要留下來,做一些事。
從小到大,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旁觀者,沒什麼存在感,無需被注意。
我從人世間經過,從或甘或苦、或悲或喜的一幕幕前經過,旁觀著世界這一出鬧劇。
但是付楊枝那一聲,讓我停住腳步。
她把我叫上了舞臺。
既然她叫了我,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
即便這一聲,跨越了十五年的時間,才傳到我的耳朵裡。
全文完。
後記
2012 年 11 月 22 日,最高法作出裁定書,核准賀天影死刑。
11 月 25 日,我陪文含英去西山縣老家,給她的女兒掃墓。
墓地位於山腳,兩旁草木環繞,葉子落盡了,有些蕭條。
如果是夏天,這裡的風景肯定很好。
我一眼看見,墓碑旁邊的樹枝上,系著一條淡藍色的發帶。
我定睛看了許久,說:「這條發帶很漂亮。」
文含英說:「是的。幾個月前,有人把它系在我樓梯間的盆栽上。我一看,很像是女兒以前喜歡的發帶,所以就帶過來了。」
消失的兇器,最終回到了這裡。
「文姨,我有個問題。」我忍不住發問,「你真的不知道對門住的是誰嗎?」
文含英沉默片刻,笑道:「我雖然眼神不好,但是不瞎。他住過來一個月後,我們兩口子就認出來了。」
「那你不恨他嗎?」
「當年是恨的,但是能有什麼辦法?那段時間我們太過傷心,很多事都沒有細想,後來離開了老家,住到了市里,開始信佛了,才慢慢緩過來。
「前幾年有一次,我回老家收拾房間,找到了一件男孩的襯衫,正是小賀的。我這才想起來,這孩子曾經救過我女兒啊。他從歹人手裡救下了楊枝,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她穿,一路把她送回家。當年我一眼就看出,這是個實心眼的好孩子。這樣的孩子,真的會做出那種惡事嗎?
「後來我又回想起,小賀當年在法庭上供述的內容。他把楊枝說成是他哥的女朋友,說他們互相喜歡, 而自己嫉妒心發作。但是楊枝是不可能變成他哥的女朋友的。
「楊枝以前跟我說過,她一開始確實對賀天形有好感,後來就不喜歡了。她去了他們家幾次, 漸漸發現他們家的氛圍很奇怪, 賀天形和父母一直其樂融融,像是一家三口,而賀天影卻像個多餘的人, 被他們聯合起來孤立了。
「楊枝只要在賀天形面前提起賀天影,賀天形就露出厭惡的表情, 完全變成另一幅嘴臉。可是賀天影沒做錯什麼, 只是沒那麼優秀而已。她覺得他們家有些勢利。
「所以賀天影說的那些內容是不真實的,倒像是有人提前編好, 讓他背下來的。——當然,這些都只是我的猜測,真相是什麼,我也不知道。事情過去了十幾年,我們也慢慢放下了。
「小賀搬來以後,一直小心翼翼的, 住了兩個月才安心。他以為我們認不出他,我們也沒有點破。他很關照我們, 日子就這樣過下去了。
「我是真的想不通,他明明看起來挺平和的一個人, 看起來也早就放下了,怎麼忽然就做出那種事。直到你前段時間帶著遺囑來找我,我才知道他的心思。可是我們真的已經放下了, 也不需要這麼多錢。」
我說:「也許他是想安頓好你們吧。有了錢,總歸派得上用場, 叔叔還要治病, 還要換腎。」
文含英搖搖頭, 說:「換腎也就是說說而已, 一方面排隊等遙遙無期, 另一方面他都七十多了,做這種大手術, 心裡也打鼓。聽說明年透析要納入醫保了,也花不了幾個錢。
「我們都這把年紀了, 確實用不了多少, 以後就做做善事吧。」
天空灰白一片,風從山谷間穿過,帶著一陣片林海沙沙作響。已經開始降溫了。
掃完墓,我們坐上大巴,啟程回市里。
在車上, 文含英從包裡拿出一件襯衫, 遞給我。
她說:「幫我物歸原主吧。多穿一件,上路就不會太冷。」
「好。」
我和文含英就此分別了。
這樁案子發生在 2012 年。
2013 年才有的裁判文書網, 這樁案子發生早了, 不會被收錄進去。
所以我只能親手寫下完整的經過,好讓自己不要遺忘。
可是想想,即便這案子收錄進了裁判文書網,也並沒有什麼特別的, 註定是要淹沒在浩如煙海的案件中的。
只是因為我親身經歷過,知道深藏在背後的故事,才會特別在意罷了。
後記完。

精彩故事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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