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朋友圈的人

我運氣好,摸到點東西。
林菁圈子不大,平時就愛讀書、種花、拍點貌美如花的自拍。據林菁摯友透露,林菁嘴嚴、話少、待人處事溫柔有距離,而且人長得尤其漂亮,和男朋友如膠似漆,國慶還一起去歐洲旅行,除了是廚房殺手,堪稱完美。
問起誰對林菁有敵意時,那姑娘踟躕道:「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敵意,警察小哥,你知道那種人嗎,就是複製別人的生活僞裝自己?」
我沒聽明白,她又道:「菁菁喜歡自拍,但她只發朋友圈。今年 6 月,我突然在微博上刷到一個小網紅,用的全是菁菁的照片,只是把成傑都截掉了。那時候,賬號已經有了小几萬粉絲,底下一片『女神』『老婆』的喊,還有送禮的。菁菁嚇壞了,誰會想到自己朋友圈裏藏着這麼一個人?天天視奸你的生活,你前一分鐘發自拍,他後一分鐘就搬微博上去了。」
我皺起眉頭:「後來呢?」
「舉報唄!菁菁也在朋友圈旁敲側擊說了這事,但沒人認。警察小哥……是不是因爲被舉報封號,那人對菁菁起了殺心啊?是不是我害了菁菁?我沒想的……」

偷林菁生活的博主已經被銷號了,要找這個人幾乎是大海ṭŭ̀⁴撈針。
我的線,也斷了。
不僅兩條線都斷了,ṱü₄法醫還送來了匪夷所思的消息:林菁並未遭到性侵。
刺蝟消失的第三天,開會時,所有人都愁眉不展。
根據林菁死時的狀態,兇手顯然想要強暴她,最終卻沒有實施這一行爲,只有一個可能——犯罪被迫中止。我不相信一個持刀入室、割喉毫不手軟的兇手,會因爲於心有愧中止對被害者的侵犯,他是被其他原因阻止了,比如——
「外賣員!」

我一拍桌子,師父點點頭:「調監控,排查 19:03 以後提着外賣餐盒離開水岸花都的男人,身高 175cm 左右,體型中等偏瘦,可能戴口罩或棒球帽等遮掩面部,脫了外套,穿單衣。」
我知道師父的意思,根據防禦性傷口,可以推斷兇手比林菁高 10 公分左右;有足夠的力量把林菁壓上沙發,又需要持械壯膽,體格不會太壯;從血跡噴濺路徑看,兇手身上肯定有血,但門衛對當晚進出小區的人沒有印象,兇手不會滿身血離開,也沒有打赤膊,只可能來時穿了外套,離開時脫了。
有了方向,我和老何忙活兩個多小時,終於鎖定了嫌疑人。
案發當晚 18:50,一個戴黑色口罩、穿黑色夾克的男人進入小區。19:12,男人離開,夾克裹着什麼東西掖在臂彎裏,穿深藍色圓領 T 恤,另一手提着份外賣。
時間、側寫,高度重合。
然而,這只是開始。

拿着監控照片,我們逐一排查林菁的親朋好友、上司同事甚至曾經接觸的客戶,結果卻大失所望——沒人認識照片上的男人。
我們不死心,轉頭扎進天眼網絡,男人離開小區後步行抵達棚戶區ṭű̂ₕ,消失在蛛網般的街巷裏,再沒結果。
師父一氣之下撒出去兩組人,不捨晝夜地在水岸花都、棚戶區沿路搜索。
有居民稱,案發前兩天曾看見疑似嫌疑人的男子與林菁糾纏,以爲是小兩口吵架,並未在意。
而棚戶區已有數十年曆史,猶如城市頑疾,窄巷、岔道、違建……你中有我,交錯相擁。排查警員一頭扎進蛛網裏,連東南西北都分不清,更別說問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還有其他案子一天兩件接踵而至,全隊忙得團團轉。

林菁頭七那天,我在隊裏看了一宿資料。
我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知道根據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犯罪行爲人只要實施犯罪行爲,必然會在犯罪現場遺留下痕跡,根據這些痕跡,就能將兇手緝拿歸案。
但更知道,一個星期的努力,線索一斷再斷,案子走入了僵局。
兇手認識林菁,卻從未在她的社交圈裏出現過,持刀闖進她家試圖對她進行侵犯。由於意外,侵犯中止,兇手又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只帶走了一個 18cm 的刺蝟玩偶?
刺蝟消失半個月後,案子迎來了轉機。
一天下午,成傑突然找到我,問能不能查一個社交賬號的使用者。我那會兒剛結了個吸毒人員搶劫案,通宵把人抓了,鬍子沒刮臉沒洗,正想回家睡倆小時,心情不好,腦子也不好,告訴成傑這事兒不歸支隊管ŧû⁶。

「袁警官,這個賬號用的都是菁菁的照片,但今天還在更新,肯定不是菁菁。」
我太陽穴一跳,一把將成傑手機搶了過來。
那是個以語音聊天、陪玩爲主的社交軟件,賬號頭像是林菁的自拍,累計粉絲 3 萬多,花榜已有數十萬打賞,個人動態除了曬禮物、號召粉絲打榜,以及作爲福利的賣萌語音條外,全是之前林菁朋友圈的內容。根據第一條自拍ŧúₗ發佈時間看,賬號在今年 6 月底開始使用。
師父一直惦記的刺蝟也有了着落。
從林菁的自拍上看,她非常喜歡那隻刺蝟,大部分自拍都有刺蝟布偶出鏡。即使是黃金週和成傑到歐洲旅遊,林菁也把刺蝟帶上,拍了很多美照。
我沒等成傑反應,撈着他直奔網監大隊。

找到賬號使用者時,她甚至不知道林菁已經死了。
坐在審訊室裏的女人個子矮小,但非常豐滿,頂着一頭因多次燙染而有些枯乾的黃髮,穿着上千的大衣,提着只我到現在也叫不上名字的名牌包。雖然強自鎮定,但女人做了美甲的手仍在發抖。
「警官,能抽菸不?」
見我挑起眉毛,女人搓了搓手,說了第二句:「警官,不關我的事嘛……」
「關不關你的事有法律判斷,爲什麼這麼幹?」
或許是害怕,也或許想盡早把自己摘出去,女人幾乎有問必答。

女人叫張美娟,30 歲,常住市下轄的縣城裏,在超市做收銀員。
張美娟家境不太好,有個弟弟,工資除了補貼孃家就是小家庭的柴米油鹽。丈夫在廣州打工,一年到頭,看得見錢看不見人,雙方几乎沒有交流。
「我不得犯法嘛,她發了照片,我拿來用用,她要是不願意,就不要發嘛……」
我給氣樂了:「你覺得你佔理是吧?」
張美娟不敢看我,只是低着頭囁嚅:「不關我的事嘛Ťūₑ……誰曉得她會死?又不是我殺的人,你們應該找殺人犯,怎麼會找我呢?」
張美娟和林菁是在一個書友羣裏認識的,那時候張美娟剛開始讀詩,喜歡看餘秀華,覺得自己和餘秀華一樣,自由的靈魂被困在了生活的泥潭裏,不見天日。而林菁是張美娟無法想象的城市姑娘,週末和朋友喫頓飯能花三四百,買一件衣服得上千,還能和男朋友去歐洲旅遊。

看着林菁的朋友圈,看着那些「上流社會」的生活和那張精緻漂亮的臉,鬼使神差地,張美娟開始在微博上覆制林菁的生活。
「剛開始,我就是想試試被人家點讚的感覺,隨便發了點照片,ẗű⁵誰想到一晚上就漲了兩百個粉!」
說到賬號,張美娟渾濁的眼睛都亮了。
「不是我要偷她的東西,是粉絲催我,讓我多更新,我就天天發。他們看得高興,我也高興。警官,這是好事啊!也不是我要他們送禮,是粉絲說想看照片,又要給我錢,我就滿足他們嘛……你說這世道公平嗎?她長了張漂亮的臉,就有人貼上來給她錢花,男朋友還帶她出國玩,我爲什麼就不能呢?她憑什麼舉報我?」
慾望一旦打開了閘,就再也收不住了。
賬號被封后,張美娟意識到,微博龐大的用戶量,能給她帶來令人上癮的追捧,也容易被人發現。爲了繼續享受諂媚,張美娟轉而鎖定更小衆的圈子。

她憑着記憶找到微博互關的男網友,謊稱自己被善妒的女人舉報封號,引導他們轉移到新平臺。網友一傳十,十傳百,不到半個月,張美娟就找回了當初的「鐵粉」,加上她聲音甜、會撒嬌,很快收穫了一批擁躉。
彷彿爲了證明自己, 張美娟裝腔作勢地發嗲:「如果有那張臉, 我也可以享受下館子、穿好衣服的生活嘛!我也有資本啊,我身材好,比她好得多,粉絲都叫我『童顏巨乳女神』,我又會聊天, 纔有那麼多粉絲給我送東西。警官, 你不覺得是因爲我, 那些朋友圈纔有用嗎?」
新平臺雖然需要直播 pk, 但張美娟想了個好法子:每次直播,她只露脖子以下的部位, 穿着性感吊帶撒嬌, 讓粉絲給她送花打榜。而在日常動態裏,她仍然偷竊着林菁的自拍、隨筆。
一年時間, 從微博到小衆平臺, 張美娟用林菁的人生,把自己包裝成了白富美。她拿着男網友送的錢、首飾、包, 從一個普通婦女, 搖身一變成縣城裏家喻戶曉的人物。
「小地方的人懂什麼?只要你有錢, 就是這個。」張美娟豎起拇指, 神氣活現, 「我告訴他們, 我現在是名人, 跟電視上的明星一樣, 每天都有粉絲給我送禮物。那些嚼舌根的婆娘羨慕死了,以前說我守活寡, 現在還不是『娟姐娟姐』地叫?給娃娃找學校都要借我的項鍊充門面。」
日子過成了另一個模樣,張美娟開始嫌棄只會寄錢回來的丈夫。

「他有什麼用?一年到頭掙不來幾個錢。我只要跟人聊聊天, 一晚上能收幾千塊,比他一個月工資都多!我沒錢的時候,天天在家給他癱瘓的爹把屎把尿, 現在我有錢了, 應該換別人來伺候我了嘛!」
張美娟說,她正在跟丈夫辦離婚。
我問張美娟:「你到現在都還在偷她的生活, 就沒想過爲什麼這半個月她一條信息也沒更新?」
「不關我的事嘛……」張美娟避開我的視線, 也避開了話題,「冤有頭țůₖ債有主,不該找我啊……」
一個被嫉妒、自卑和物慾填滿的女人, 不僅是個法盲, 還擁有完美自洽的邏輯,她無法理解這一系列自私自利的行爲,可能爲千里之外一個無辜女孩兒帶來多大的困擾, 甚至覺得自己在替林菁「合理地使用生活」。網絡爲張美娟提供了欺騙自己的沃土,滋養着她無底洞般的貪婪。
而張美娟, 還不是林菁案的最後一環。

審訊中, 張美娟透露,有個男網友追了她三個月,很願意爲她花錢,她還想離婚的時候再找他要一筆。但這一個多星期, 男網友卻突然消失。
男網友叫趙振陽,是臨縣人。
將張美娟提供的照片和監控比對,是同一個人。

精彩故事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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