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 20 多年的兇手落網。
爲求生路,他坦白罪行,全力配合調查。
最後一次見他時,我從他的眼中看到了對於死刑和死亡的恐懼。
後來,他死在了看守所裏。是自殺。
案件雖因嫌疑人死亡而撤銷,但我卻發現了當年命案的祕密。
……
而這一切,始於一樁不起眼的搶劫案。
-1-
從早上上班開始,辦案區裏就一直在吵吵鬧鬧。
我被吵得心神不寧,手上的案卷拿起來又放下,重複了好幾次,一個字兒都看不進去。
我煩躁地揉了揉頭髮,往辦案區裏探了探頭。
辦案區裏的周揚正好往外看,我倆來了個四目相對。看到我,周揚就像是看到了救星,眼睛眨巴眨巴,似乎是在向我求助。
此時,周揚被三名羣衆緊緊圍住,現場嘈雜不堪,猶如一鍋煮沸的爛粥,其他同事則袖手旁觀,沒有任何插手的意思,任由局勢繼續混亂下去。
如果周揚不是我的徒弟,我也懶得管這閒事。
我深呼一口氣,上前一步,厲聲呵斥:「吵什麼吵,你們以爲這是菜市場啊!」
那三人被我震懾到,一時噤聲。
周揚趁機閃到我的身後,低聲說道:「師父,今天早上巡邏隊的兄弟從外面帶回來兩個人。喏,就是他們倆。」
他指了指兩個灰頭土臉的男人,一個黃毛小夥兒,一箇中年老大哥。
周揚展示執法記錄儀拍下的畫面,同時說道:「巡警說他們打架鬥毆。」
我皺了皺眉頭,說:
「事實這不是挺清楚的嗎?」
聽到這話,老大哥突然情緒激動嚷道:
「警官,那小子是搶劫犯,我是制止犯罪,不是打架啊。」
小夥兒瞬間炸毛,破口大罵起來:
「放你媽的屁,傻 x,你甭在這兒混淆是非,老子跟女朋友吵架,在你眼裏就成了搶劫了,要不是你多管閒事,我和我女朋友也不會在這兒走不了,你到底有完沒完啊。」
小夥身旁的女子也跟着附和:
「就是啊,警察叔叔,我跟我男朋友跟這個神經病耗了一上午了,你們什麼時候讓我ťù⁶們走啊。」
周揚攤手,表示無奈。
我低聲問他:「這什麼情況?」
周揚趁他們吵架的工夫,把我拉到辦案區外,慢慢解釋:
「這是一場誤會。當時小夥兒與女朋友吵架,兩人之間的拉扯行爲恰好被路過的王兵,也就是那位中年男人看到。王兵誤以爲小夥兒是在搶東西,便上前制止,於是發生了肢體衝突。小夥兒女朋友由於害怕,逃離了現場,然後報了警。」
「後來,附近的巡警接到報警,趕到現場及時制止了衝突,將他們帶了回來。他們兩人各執一詞,我也不知道誰說的真,誰說的假。後來,小夥兒的女朋友也找來了這裏,我也向她詢問了事發經過。」
我問周揚:「現場有沒有其他目擊者?」
周揚說:「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控。」
但我還是覺得奇怪,便問他:「你剛纔說,小夥兒跟人打架時,他女朋友跑了?」
周揚說:「沒錯。」
我自言自語道:「別人跟她男朋友打架,她不阻止反而逃跑,這事兒有違常理呀。」
我隨後又問了一句:「他們身上還有沒有奇怪的地方?」
周揚略作思考,答道:
「那個女人剛來派出所的時候,王兵嘀咕了一句,說她跟當時有些不一樣。」
我不禁發出疑問:「哪裏不一樣?」
周揚擺了擺手:「嗐呀,我事後問過王兵,他說他也不清楚。」
我略作思考,隨後拍了拍周揚的肩膀:「我大概猜到了是怎麼一回事。」
-2-
我回到了辦案區。
小夥子不耐煩地問道:「警察叔叔,我們可以走了吧?我這兒還有工作呢,要是誤了工,誰賠我們誤工費啊?」
我冷着臉回覆他:「你們還得在這裏待一會兒,有些事兒得等我調查清楚。」
小夥子急了:「怎麼還不讓我們走?不是都已經問清楚了嗎?我要告你們侵犯我的自由權!」
我則以強硬回懟:
「配合警方調查是你的義務,舉報是你的事情,不要藉此威脅我。」
小夥子啞口無言。
我對周揚說:「你跟其他派出所聯繫一下,問問今天早上有沒有接到過搶劫報警,受害者是年輕女性。」
我指了指小夥子女朋友:「年齡跟她差不多。」
這話表面上是說給周揚的,但實際上是說給小夥和他的女朋友聽的。
我用餘光瞥了一眼他倆,發現他們的神色突然緊張了起來,我的猜測得到了印證。
我招呼來兩個輔警:「把這三個人帶到不同的候問室,不要讓他們交流。」
-3-
半個小時後,周揚像個犯錯的孩子,抿着嘴爲難地說:「師父,問過了,沒有搶劫報警。」
這個結果我早有預料,便出言安慰:「沒關係。」
周揚有些慌亂:「那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內心毫無波瀾:「走,我們去看看那個女人怎麼樣了。」
候問室裏,小夥女朋友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她身上的戾氣消失得無影無蹤。
「警察叔叔,我……我可以走了嗎?」
我站在她的對面,冷冷地看着她:「你走不了了,我們找到受害者了。」
她的表情瞬間凝固,眉宇間多了一抹驚恐。
我又補充道:「她正在來的路上,如果現在你主動交代,我們可以從輕處理。」
她用餘光看了我兩眼,咬着嘴脣猶豫着,似乎是在權衡。
周揚知道我在詐她,便配合我說道:「你男朋友已經快要交代了,如果他先交代的話,你就沒有坦白從寬的機會了。」
聽了周揚的話,她突然猶豫了,好像是在做一個非常重大的決定。
沒過多久,她扛不住壓,一下子全撂了:
「是他……指使我這麼幹的……」
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裏,她將作案經過和盤托出。
這一男一女搶劫作案多起,專挑年輕女性下手,女人負責望風,男人負責實施搶劫,作案地點一般會選擇較爲偏僻的地方。
他們在事前就已經定好了計劃,如果搶劫失敗,女人就及時出現,稱是男人的伴侶,指責男人認錯了人。
前幾次犯案,他們屢屢得手,然而這次卻遭遇了滑鐵盧。
小夥兒即將得手之際,路過的王兵挺身而出,制止了搶劫。
兩人瞬間扭打在了一起,被搶的受害者受驚逃跑。
王兵逐漸佔據了上風,小夥兒被緊緊壓制,無法掙脫。
女人見狀,便躲在角落裏報了警,稱有人打架。
由於受害者逃離了現場,現場又沒有其他目擊者,按照原定計劃,他們倆只需要一口咬定是情侶吵架,這事兒說不定就能以誤會爲名翻篇兒。
如果他們碰到了和稀泥的警察,這招或許真的能奏效。
可惜,他們碰到了「釘子」。
而被搶的受害者在驚嚇之餘,直到第二天才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了案。
搶劫案證據鏈由此形成了閉環。
-4-
王兵見義勇爲的事蹟迅速在江城傳開,當地媒體紛紛爭相報道,他被讚譽聲捧上了神壇,成了衆人心目中的英雄。
可就在一週後,周揚火急火燎地找到我。
「不好了,師父。」
我習慣了他的毛躁:「怎麼了?」
「那個抓到劫匪的王兵,似乎是一起殺人案的嫌疑人。」
聽聞此言,我一頭霧水。
「怎麼回事?」
周揚解釋:「王兵被帶到派出所時,我們按照程序採集了他的指紋,就在剛纔,系統彈出一條消息,顯示王兵的指紋與 20 年前一起殺人案遺留的指紋高度吻合。」
我不敢相信自己耳朵,老實的王兵怎麼會跟一起殺人案有關?
「沒搞錯吧?你確定是那個見義勇爲的王兵?」
周揚十分篤定:「沒錯,就是他!」
隨後,他將一份舊案卷遞給了我,我撣了撣案卷封面上的灰:
【1994.1.30 清水縣殺人案】。
後來,市局請了省裏的刑偵技術專家對兩枚指紋進行細緻的人工比對,專家給出結論,兇器上的指紋確定屬於王兵。
-5-
僅憑一枚指紋,尚不足以斷定王兵就是殺人案的兇手,但有一點卻是不爭的事實:他至少曾接觸過兇器,與這起殺人案之間存在着某種不容忽視的關聯。
王兵現年 43 歲,與妻子在江城共同經營着一家汽車修理店,有兩個孩子,大女兒在讀高中,小兒子剛上小學。
家庭幸福和睦。
王兵,怎麼跟殺人案扯到一起去了呢?
帶着疑問,我翻開了那份落滿灰塵的舊案卷。
-6-
1994 年 1 月 30 日,臘月十九,暴雪前夕。
一名外縣的郵遞員在前往清水縣送信過程中,爲節省時間,抄了一條近道,橫穿了一片兩縣交界的樹林。
在樹林趕路的時候,他意外發現了一具男屍側臥在亂石堆旁。
屍體呈現出的景象令人觸目驚心,全身腐敗腫脹,面部腐爛變形,還有深淺不一的傷痕,左側的半張臉皮被某種齧齒類動物啃食殆盡,死者的模樣已無法通過面容辨識。
他的胸口上赫然插着一把摺疊刀,手邊還有一個遺落的揹包。
這一看就是殺人案現場,郵遞員嚇得屁滾尿流地跑出樹林,並在附近村子的幫助下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當地警方迅速趕到現場,立即採取了保護措施。
經勘查,死者身上有兩處刀傷,一處位於腹部,另一處則在胸部。
胸部的傷口是致命傷,直接導致死者心包破裂,引發大出血而死亡。
死者臉上的傷痕是被鈍器砸擊形成的,一般這種殺人毀容的案子,不是仇殺就是情殺,只有心懷怨恨,纔會使用這種報復性的手段。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警方在摺疊刀的刀柄末端提取到了一枚完整的指紋。
基於這一關鍵線索,他們初步斷定,這枚指紋的主人極有可能是這起兇殺案的兇手。
但不湊巧的是,發現屍體的當晚,清水縣突降暴雪。
雪下了一天一夜,隨後大雪封林,積雪最深處有一米多深,調查被迫中斷。
案發現場所有未提取的物證被這場大雪破壞殆盡,警方掌握的唯一證據(線索),只有一枚兇器上的指紋。
警方張貼尋屍啓事長達一年之久,卻始終無人能提供關於死者身份的任何線索,而兇手也不知所終。
參與辦案的民警陸續退休,案子慢慢被懸在了那裏,一晃,就過了 20 年。
-7-
時至今日,這個案子依舊非常棘手。
一來是案件年代久遠,很多當年的證人、調查人員已經去世,我們能參考的資料只有那本舊案卷。
二來是我們目前掌握的證據僅僅只有一枚指紋,如果王兵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那我們還就真拿他沒辦法。
王兵ẗų₄現在是江城的熱點話題人物,要是直接把他拘了,到時案子辦不下來,那影響可就大了。
思來想去,我跟周揚盤算了一下,決定找了個理由,約王兵在我的辦公室見面,探一探他的口風,套一套他的話。
我們目前只能將希望寄託於王兵的坦白。
隔日,王兵如約而至。
我和周揚按照預先的設計,跟王兵聊了一些家長裏短,消除他的戒心。
周揚假裝漫不經心地問了他一句:「你不是江城人吧?」
王兵一臉憨相:「啊對,不是。」
周揚又問:「到江城多久了呀?」
王兵撓了撓頭:「大概 20 年了吧,具體我也記不清了。」
問他這些問題,只是想引出後面的內容。
我接着周揚的話,繼續問他:「從哪裏來的呀?」
王兵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落入了我們的陷阱,摸了摸腦袋,如實相告:「江城周邊的一個小縣城,叫清水縣。」
「哦——」
我刻意拉長語調,敲了敲太陽穴,假裝思考。
「清水縣……啊,那個清水縣呀,20 年前發生過一起命案,你有沒有聽說過啊?」
我一邊說着,一邊偷偷觀察王兵。
一絲驚恐從王兵的眼中劃過,他緊張地嚥了一口唾沫。
我再次重複這個問題:「王兵啊,你有沒有聽說過這起命案啊?」
王兵越來越侷促不安,額頭上沁出來豆兒大的汗水,支支吾吾憋不出一個字兒。
從他的反應來看,我已經確定,他就是殺人案的兇手。
我跟周揚交換了一個眼色:差不多了。
我在王兵的背後,輕輕捏了捏他的肩膀。
「王兵,今天之所以把你請過來,而不是當着妻兒的面兒抓來銬在審訊室,是念在你見義勇爲的份上,我想給你一個坦白從寬的機會。」
我唱完紅臉兒,周揚馬上就開始唱白臉兒,他略帶威脅意味地說道:「王兵,我給你一分鐘的時間,如果你主動交代,說不定你的後半輩子還能見到自己的老婆孩子。」
話畢,他開始計數。
王兵是個老實人,單純又脆弱。
倒計時還剩最後 10 秒的時候,王兵眼眶通紅,他一邊把頭埋低,一邊痛苦地揉着頭髮:
「那個人,確實,確實是我殺的……但……但我不是故意的。」
-8-
1993 年的時候,王兵的母親生了一場大病,拿出家裏所有的積蓄仍舊沒有填上醫藥費的窟窿。
見花錢太多,王兵母親已經不想治了,但王兵是個孝子,他一直都在想辦法。
爲了籌錢,王兵開始賣血。
賣血雖然來錢快,但王兵的身體卻喫不消了。
由於不間斷地賣血,王兵的身體越來越虛弱,精神越來越恍惚。
就在王兵走投無路的時候,遇到了「貴人」。
那天,王兵剛賣完血,返家途中,一個二十來歲操着一口南方口音的外地人主動找他問路。
那位外地人的目的地位於江城城郊,清水縣有一條捷徑可直達,但卻需穿越一片茂密的樹林。
由於這片樹林地形複雜,外地人容易迷路,因此,必須要當地人帶路,才能順利找到正確的路線。
王兵迷迷糊糊答應了下來。
深入樹林的過程中,外地人越走越不對,發現王兵帶錯了路,於是跟王兵起了爭執。
爭執變成了拉扯,最後兩人廝打在一起,王兵獻血過多,狀態很差,幾乎沒有還手之力,被打了幾下後,他開始出現眩暈症狀,慢慢失去了意識。
接下來的事情王兵已經記不清了,等他恢復神志時,他發現那個外地人倒在地上抽搐着,腹部插着一把刀,衣服上一片殷紅。
雖然那把刀不是王兵的,但外地人中刀,而現場只有兩個人,兇手只能是王兵。
第一次殺人的王兵嚇壞了,他撒腿就跑,沒命似的一路跑回了家。
當晚,他匆匆收拾好行李,不敢有絲毫的停留,第二天一早,便帶着母親離開了清水縣去了江城。
清水縣開展大規模人員排查的時候,王兵在江城陪母親看病,因而僥倖避開了警方的調查。
王兵很快就花光了所有的積蓄,他的母親撐了半年,還是去世了。
母親死後,王兵便在江城住了下來,此後沒有再回到清水。
-9-
我最後一次見王兵的時候,是在看守所裏。
王兵的頭髮剃短了,人也瘦了,精神狀態很差。
他問我:「廖警官,我會被判死刑嗎?」
王兵有自首情節,如實交代了作案過程,認罪態度良好且十分配合調查工作。
他這種情況,按照以往的經驗,不出意外的話,是可以爭取死緩以下的刑期,如果律師辯護得好,說不定法院還能從輕量刑。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他,並建議他找個有經驗的好律師。
王兵釋然:「謝謝你,廖警官,如果當時不是你讓我自首,我可能就……」
說到這裏,王兵一頓。
我聽出他的言外的感激之意。
「沒關係的,這是我的分內之事。」
王兵猶豫片刻。
「對了,廖警官,我的老婆孩子,現在還好嗎?」
在來之前,我就料到他會問這個問題。
自從王兵被刑拘,社會上的輿論導向就發生了 180 度的逆轉,王兵當時被捧得有多高,現在摔得就有多狠,媒體們還帶頭上去踩上兩腳。
某些小報媒體爲了博眼球,不僅起了非常誇張的標題,還把王兵見義勇爲受表彰的照片掛出來作對比,曝光了他的所有信息,好像他們纔是審判王兵的主體。
我沒有正面回答他的問題,而是給他一句安慰:
「你的家人正爲你的事情四處奔波,你就別瞎操心了,到時候在裏面好好表現,爭取早點出來。」
說罷,我不忍看他,整理情緒說了聲再見,便離開了看守所。
-10-
王兵的妻子請了一名非常有經驗的刑辯律師爲他辯護。
律師名叫劉君,經驗豐富,尤其擅長爲重刑犯進行辯護。
劉君接受王兵妻子的委託後,找我複印了案卷,瞭解了王兵的案情。
劉君表示有信心爲王兵爭取無期徒刑以下刑期。
劉君接下王兵的案子後不久,看守所突然傳來消息:
王兵在看守所裏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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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監倉是大通鋪,內部有全天候 360 度無死角的監控,獄警 24 小時不間斷巡邏,並且,裏面沒有任何能用以自殺的物品。
在看守所裏自殺難於登天,王兵卻做到了。
那天晚上,王兵趁監友睡熟,將自己的衣服抻成一條粗繩,繞在脖子上,緊緊絞住,然後打了個死結。
人在瀕臨死亡那一分多鐘時間裏,會本能地掙扎和發出聲音。
王兵爲了防止自己瀕死前出於本能地掙脫,還把自己的雙手反綁住;爲了不發出聲音,自殺之前,他將一條內褲塞進了嘴裏。
我無法想象他自殺時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王兵的枕頭底下壓着一封自白書。
他用斑駁血跡歪歪曲曲地寫下幾個大字:
對不起,我錯了,請放過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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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王兵並不是一個會自殺的人。
記得最後一次見他時,他還問我會不會被判死刑,表現出了很強的求生欲。
後來我才知道,王兵搶劫殺人的案子被媒體曝光後,他家經營的汽修店關門了,徒弟們跑了,他的妻子被鄰居排擠疏遠,他的孩子們在學校裏不僅受到老師的白眼,還被同學們排擠,被罵是殺人犯的孩子。
而王兵的遺書曝光後,社會輿論導向卻再次發生了反轉,民衆對王兵遺孀遺孤的惡意變爲了同情。
另一方面,由於王兵在看守所內死亡,在律師劉君的幫助下,王兵妻子申請了國家賠償,賠償額有百萬之巨,他的家人又有了生活下去的指望。
沒有人再追究王兵家人的「過錯」,一切都隨着王兵的死亡而終結。
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死亡,偵查終止,我們依法撤銷了案件。
按說案子了了,大家可以鬆口氣了,但我心中始終有個疙瘩。
原因在於,整個辦案過程中,我們的關注點幾乎全都聚焦在兇手身上,而死者的身份調查卻被無意間忽視了。
-13-
當年死者屍體被送去火化前,法醫留下了兩顆死者的牙齒。
牙齒保存在物證室的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王兵死後,才被我翻找了出來。
刑事技術人員從牙齒中提取到死者的 DNA 信息,並將 DNA 信息錄入到了 DNA 數據庫裏。
DNA 數據庫裏,一般只有死者和犯罪人員的 DNA 數據,除非尋親的家屬主動錄入信息,否則是不會有尋常老百姓的 DNA 數據的。
這起案子發生於 20 年前,那時候全國公安還沒有應用 DNA 技術。
我對通過 DNA 比對找到死者家屬這事兒沒抱太大希望。
但沒過多久,我就被狠狠「打臉」了。
系統中的一項 DNA 數據與死者的 DNA 數據匹配成功——死者家屬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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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中死者 DNA 數據來源於一位名叫李貴的農民,他的戶籍在南方某貧困縣的農村。
DNA 測ṭų⁴序結果表明,李貴跟死者是叔侄關係。
李貴曾是一起強姦案的嫌疑人。
強姦案發生後,當地警方採集了李貴的血液,並與受害人內褲上遺留的精斑進行了 DNA 比對。
二者 DNA 不匹配,李貴的嫌疑排除,但李貴的 DNA 信息卻在系統裏保留了下來。
我們跨越幾個省份,輾轉多日找到了李貴。
李貴 60 多歲,皮膚黢黑,臉上皺紋縱橫,雙手老繭遍佈。
村支書把我們帶到李貴家時,李貴正提着一個土煙桿兒坐在自家院子裏曬太陽。
村支書跟李貴打了個招呼:「李老爹,警察同志找你。」
估計是當年的強姦案把李貴整怕了。
一聽到「警察」二字,李貴的愜意一掃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滿臉的畏懼。
我直截了當地說明來意:「我們這次來是找您打聽一個人。」
隨後,我將死者的特徵、穿着描述給李貴聽。
李貴思考了很久,才緩緩開口:「警察同志,你說的這個人,跟我當年失蹤的侄子李紅很像。」
詳細詢問下,我得知,李紅的失蹤時間跟死者的死亡時間幾乎重合。
基本可以確定,李紅就是那名死者。
李紅家裏排行老二,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妹妹,父親幾年前胃癌去世了,家裏只剩下一個瞎了眼睛的老母親。
後來,爲了驗證我們的猜測,又採集了李紅母親的ṭūₗ血液,提取了 DNA,比對結果證實,死者就是李紅。
-15-
1989 年,李紅高考考上北方某工學院,成爲他們縣裏的爲數不多的大學生之一。
四年後,李紅大學畢業,卻突然下落不明。
李紅失蹤之後,他的父親和哥哥專程去學校打問李紅去向,學校老師只能提供李紅當時的派遣單位,其他一問三不知。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大學生畢業包分配,有固定的派遣單位,李紅被分配到了江城的土改局。
李紅家人得到消息後,幾番輾轉,又去了江城土改局打問情況,可工作人員告訴李紅的父母,李紅壓根就沒來報到。
李紅家人在江城報了警,而此時,距離李紅失蹤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
江城警方對於李紅失蹤一事態度相當敷衍,由於無法確定李紅是否在江城失蹤,他們便按照屬人原則,打發李紅家屬回家找當地的派出所報警。
可就算報了警,又能怎麼樣呢?
一個貧困縣,每年有上萬人外出務工,大多數人都不會再回來,這其中又不乏失聯、失蹤或者被害的情況。
區區一個李紅,又有誰會關心呢。
李紅家人沒有精力和財力東奔西走,尋子無望,便就此作罷。
李紅失蹤案,最終不了了之。
估計當年清水縣的警方想破腦袋都想不出,這起轟動一時的搶劫殺人案,竟然跟南方貧困縣一起無人問津的失蹤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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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死者真實身份後,按說調查就應該結束了。
可我在整理李紅檔案的時候,卻意外發現李紅死後的第二年,戶籍系統中他的戶籍信息出現了一項變動。
戶籍警解釋說,戶籍信息一般只有本人申請才能更改。
難道李紅還活着?
周揚腦子機靈,想到了一種可能:
「廖隊,你說一個去外地工作的大學生,死的時候身上連一個能證明身份的證件都沒有,會不會是被人拿走了?」
如果有人拿走了李紅的所有證件,然後冒用了李紅的身份,那麼李紅的戶籍發生變更的事情就能解釋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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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的派遣單位土改局在江城新區,位於江城北邊,與清水縣搭界,李紅從清水去江城的那條路線,是一條跨城捷徑。
我找了張 93 年的地圖一看ţû⁷,發現按照李紅規劃的路線,穿過清水縣郊的樹林,往北走,就能到達一個公交站,再乘 5 路公交車,直接到土改局。
周揚不禁疑惑:「廖隊,你說這李紅爲什麼不直接坐長途車去江城,非要去清水縣繞路?」
我告訴他:
「1994 年那會兒,老國營車站在江城的南邊,而新區土改局在江城的最北邊,兩者相隔 60 多公里。李紅走的這條路,從清水縣國營車站到江城的土改局纔不到 20 公里,而且車票還便宜。李紅這麼做是想省點交通費。」
如果有人冒用了李紅的身份,那麼這個人很有可能拿着派遣證,頂替李紅入職了土改局。
1998 年國家政策調整,土改局被整合進了國土局。
我去了一趟國土局,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查詢了在李紅死亡之後所有入職人員的信息,但並沒有我們要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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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無法同時以兩個身份在社會上活動,因此頂替李紅身份的人必然會放棄原有的身份。
首先,他的社會關係得簡單,沒有複雜的社會背景,原先的身份拋棄之後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其次,他還得和死者非常相似,年齡、性別倒還好說,特別是口音,李紅是南方人,南方口音,那麼冒名頂替者必須也得是南方口音,纔不會露餡。
結合上述推理,我們勾勒出他的畫像:一個 20 多歲的男青年,未婚,來自南方,在江城生活,工作不穩定,出身微末,不受重視。
我把這幾條列出來,交給周揚。
周揚皺起眉頭:「排查範圍太大了,這要查到何年何月啊?」
我說:「李紅死在了清水通往江城的一條隱蔽路線上,走這條路的人肯定熟悉這條路的情況,我們要找的這個人,很有可能在江城新區務工,因爲只有在江城新區務工的人才會到清水縣搭長途車。」
我和周揚兵分兩路,一個去查江城新區的當年的流動登記人口,一個去查 1994 年前後江城新區的工廠、企業、百貨商店等所有公私營公司的在職人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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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進行到一半時,市局突然告訴我,要把我調去一個大案的專案組。
我一心想把冒用李紅身份的人揪出來,便找熟人開了假的住院證明,謊稱身體不適,這事兒才就此作罷。
不知道是誰把我裝病的事兒捅到了市局。
我從警時帶過我的師父,現在的市公安局的副局長,突然大駕光臨,擺出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對我劈頭蓋臉的一頓臭罵:「去專案組多好的機會啊,那麼多人擠破腦袋想進去,你卻找藉口不去,你到底想幹什麼啊?」
我怯怯地回道:「師父……」
師父卻強行打斷了我的話:「不要叫我師父,工作的時候稱職務!」
我白了一眼在一旁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周揚,清了清嗓子:「李局,很抱歉,讓您失望了,我的身體確實不太舒服,而且手裏還有別的事兒,不去專案組是我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
師父皺了皺眉頭:「我聽說,你還在盯王兵的案子?」
我點了點頭:「雖然那起案子撤銷了,但我還有疑問沒弄明白。」
師父失望地搖了搖頭:「犯罪嫌疑人死了,死者身份也查清了,你還在浪費時間在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你到底想幹什麼啊?」
眼前的師父讓我有些陌生,我一時不知道怎麼回答。
師父冷哼一聲:「專案組最後一個名額我再給你保留三天,你自己考慮清楚。」
說罷,他頭也不回地走了。
師父走後,我的所長來勸我:「廖鵬啊,你可能不知道,再過一段時間,李副局長就要升任局長了,他這是在給你鋪路啊,他以後要提拔你的,你可得考慮清楚啊。」
-20-
我放棄了進專案組的機會,帶着徒弟周揚繼續調查。
在排查企業當年在職人員過程中,我們在一家活塞廠發現了線索。
爲了配合我們調查,活塞廠特地找來了以前管人事檔案的吳芬。
吳芬早就退休了,現在快七十歲了,記憶力依然很好。
她有本工作筆記,事無鉅細地記錄着當年所有的工作情況。
這其中,記錄着一個高度疑似冒名頂替李紅的人。
這個人是當時加工車間的一名車牀工人,名叫李洪,洪水的洪,跟死者名字讀音完全一樣,但只有一字之別,他 20 歲出頭,南方人,未婚,外來務工者。
吳芬回憶:「李洪這小孩很聰明,有段時間來我們人事科幫忙整理過檔案,上手很快,很有想法,可惜後來辭職了。」
李洪 1991 年進廠工作,到 1994 年離職,在活塞廠幹了三個年頭。
吳芬只知道我們在找李洪,但並不知道李洪牽扯的是一起殺人案,所以有些感慨和惋惜。
我問吳芬:「廠裏還有沒有李洪的檔案留存?」
吳芬回應道:「應該是有的。」
我們沒有在檔案室裏找到李洪的任何資料。
周揚猜測,李洪當年離開活塞廠的時候,很有可能把自己的所有資料都偷走了。
線索到這裏斷了,調查陷入了困局。
我不知道李洪頂替了死者身份後去了哪裏,做了什麼。
狡猾的李洪甚至連一張照片都沒有留下。
我和周揚感到十分挫敗。
在我們打算離開的時候,吳芬無意間的一句話帶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線索。
「對了,我記得當時我們廠有個小夥子跟李洪關係很好,兩人好像是老鄉,平時走得很近……」
她一邊回憶,一邊唰唰地翻着自己的小本本:「我記得那個人矮矮的,胖胖的,叫……什麼來着……」
翻到其中一頁,她的眼睛停留在一個名字上面:
「他叫劉君,君臣的君!」
-21-
劉君 20 多年前的檔案完整地保存在檔案室裏。
我看到劉君檔案時,雙手一直在顫抖。
周揚激動地說:「是他!」
這個劉君,就是王兵的律師。
所有線索在我的腦海裏交織,排列,組合,推導……
我的後背隱隱發涼,因爲我想到了一件事。
周揚見我表情驚愕,問:「師父,你怎麼了?」
我一字一句地說着我的推理。
「王兵是殺害李紅的兇手。」
「劉君的朋友李洪,冒名頂替了死者李紅。」
「而劉君擔任了王兵的律師……」
「就在劉君見了王兵之後,王兵就自殺了。」
周揚倒吸一口涼氣:「難道劉君並不是真心想要幫王兵辯護,他是想要王兵死?」
我回想起審問王兵的情景,有一個細節讓我印象深刻。
「周揚,你還記不記得,王兵一開始對於作案過程的供述。」
周揚的記憶力很好,出自他手的筆錄全部儲存在他的腦海中,隨時可以回憶起來。
「王兵說當時自己神志不清醒,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看到受害者腹部中刀。」
我接着周揚的話:
「對,他篤定地說,當時死者身上只有一處中刀。」
周揚說:「沒錯,死者明明身中兩刀死亡,而王兵卻說死者只中了一刀,後來我再問他時,他說自己可能是記錯了。」
我說:
「如果王兵一開始說的就是對的呢?」
周揚沉思道:
「那說明,有人在王兵逃跑之後出現在了現場,然後殺死了李紅。」
推理到這兒,周揚有所發現,轉而驚恐地望向我:「該不會是……」
我點了點頭:「結合冒名頂替事件,我有理由懷疑,劉君和李洪在王兵逃跑之後來過現場,殺死了死者,拿走了證件。真正的殺人兇手,是劉君和李洪。」
周揚恍然大悟:
「這樣就解釋得通了,爲什麼劉君必須要讓王兵死,因爲他們把殺人的罪責全部都推到了王兵身上。」
我表示贊同:「對,死人不會翻供!」
-22-
劉君和李洪,兩個社會底層勞動者。
在殺人之後,劉君搖身一變成爲一名律師,而那個頂替大學生身份的李洪,我們猜測他可能比劉君更加深不可測。
要查李洪,就要先從熟悉劉君開始查起。
特別是他跟王兵在看守所會面那件事,直接導致了王兵的自殺。
看守所還保留着劉君會見王兵時的監控,按照規定,律師探監的監控只有畫面,沒有聲音,至於劉君對王兵說了什麼,我們並不清楚。
事到如今,只能從劉君身上做文章。
劉君是律師,對我們警方的手段瞭如指掌,常規的手段肯定拿不下他。
不過,也正因爲他是律師,知道怎麼趨利避害,倒也給了我們突破的機會。
我們按照法定流程去了劉君的律師事務所,在衆目睽睽下,依法對劉君進行了傳喚。
-23-
我傳喚劉君的事由是調查他代理的王兵的案子。
我沒有着急直接跟劉君面對面,而是讓他一個人在候問室待了兩個小時。
劉君怒火中燒:
「王兵的案子不是已經結了嗎?你們還傳喚我幹什麼,這符合程序嗎?」
我不以爲意:「我傳喚你是完全合法的。」
劉君惱怒地說:「好,你找我瞭解情況,那你問問題啊,把我晾在這裏是什麼意思。」
我笑而不語,打算繼續挫挫他的銳氣。
劉君看我接他的話,氣急敗壞地「呸」了一聲:「老子是守法公民!你等老子出去,馬上就找督察告你。」
我笑着搖了搖頭:「完全可以,不過現在你哪裏都去不了……一個小時後,我再來找你。」
劉君怒吼:「你這是變相限制人身自由!」
一個小時後,我再次出現在他的面前。
這時,劉君的脾氣已經漸漸收斂了,開始好好說話:「廖警官,咱們講講道理,你今天把我傳喚過來,卻什麼都不問,你到底想幹什麼?」
我平靜說道:「傳喚證上寫得很清楚啊,王兵殺人案!」
劉君無奈:
「哎喲,廖警官,我只是王兵的代理律師,我對他的情況的瞭解,還沒有你們警方瞭解得清楚,你葫蘆裏到底賣的什麼藥啊。」
我搖頭:「不是不是,我要了解的不是王兵。」
劉君回應:「可其他的事兒我也不知道啊。」
我輕蔑一笑:「不,你知道。」
我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頓:「李洪在哪裏?」
劉君臉色突然變得很難看,盯着我半晌沒有說話。
我又補了一句:「哦,對了,我說的不是死者李紅,而是你那位消失不見 20 多年的老鄉,李洪。」
我說這句話是想告訴他,無論是死者,還是他的老鄉,我都調查清楚了。
劉君驚恐地張着嘴巴,還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沒關係,我們有的是時間,一個小時後,我再來找你。」
這次,我沒按時出現,又晾了他兩個多小時。
再找他的時候,他已經恢復了平靜,至少表面看上去是這樣的。
我問他:「想好了嗎?」
劉君答:「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哈哈大笑:「劉大律師居然跟我玩這種把戲,真的是想不到啊。」
我解開他的手銬,做了一個「請」的姿勢,示意他可以走了。
劉君沒有立即起身,將信將疑地問了我一句:「這就放我走了?」
「當然。」
得到授意,劉君站起來,往訊問室外走去。
快走到門口的時候,我看着他的背影,說:「你出去之後,我就放消息出去,說你已經交代了 1994 年清水縣殺人案的涉案人李洪的事情。」
劉君猛地回頭,氣急敗壞地說:「你放屁!老子明明什麼都沒說!」
我指了一下牆上的表:「你在我這裏待了 7 個多小時,你說你什麼都沒交代,外面的人信嗎?」
「你……」
劉君一副喫人的表情,站在門口,出也不是,進也不是,臉耷拉着像一根苦瓜。
「想想王兵是怎麼死的,你現在出這個門,你猜你幾時會死。」
這句話,已經是赤裸裸的威脅了。
如果無法撬開劉君的嘴,那麼我們可能會永遠無法揭開李洪的真實身份了。
劉君在門口站了至少有十分鐘,進行着激烈的思想鬥爭。
最終,他邁着沉重的步子,像個泄了氣的皮球,坐回到椅子上。
他苦笑一聲:「你們問吧。」
劉君投降了。
我乘勝追擊:
「你先講講,你在看守所跟王兵說了什麼吧。」
-24-
劉君在對「看守所會見王兵」一事表述十分隱晦,他並沒有承認自己教唆王兵自殺的事實,但我們還是根據他的陳述的隻言片語中拼湊出了事情的經過。
那天在看守所,劉君和王兵的前半段聚焦案件討論,對話都正常,但到了後半段,劉君將對話的重心轉移到了王兵的家人身上。
王兵問,他的家人是否安好?
劉君答,不好,汽配店關門,一家人像過街老鼠被街坊鄰居喊打,他的孩子們在學校被人欺負,上高中的女兒成績嚴重下滑,上小學的兒子被多人毆打。
劉君以其多年的律師經驗,巧妙地運用言辭,將王兵家人的境況描繪得極爲悽慘,他的三寸不爛之舌成功煽動了王兵的情緒,使其陷入深深的悲痛與憤怒之中。
而且,劉君是王兵妻子聘請的律師,王兵沒理由不相信他。
劉君半開玩笑跟他說,或許只有他「以死謝罪」才能劃清和家人的界限,他的家人才能被公衆「諒解」。
劉君先讓王兵陷入了深深的自責情緒,引導王兵放棄堅持的希望,再用之前看守所發生自殺的實例,偷偷傳授給王兵在看守所裏自殺的辦法,並且暗示他,一旦自殺成功,他的家人還能申請一筆國家賠償。
劉君不僅會操作案件,還會操作人心,他對王兵說:
「如果我是你,我也會這麼做,事已至此,這(自殺)是能爲家人做的最後一件事。」
最終,王兵在巨大的痛苦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25-
劉君不願意提當年的案子,也非常忌諱提及李洪,他對我說:「冒用李紅身份的那個人,其實你認識。」
我把其他人請出了訊問室,並讓人把所有監控都關掉。
此時,訊問室裏只有我和劉君兩個人。
「下面我們的對話不會被記錄,就當聊聊天,說一說當年在清水縣樹林裏的事情吧?」
劉君嘆了一口氣:
「那是 1994 年,臘月十六,預報有雪。」
「天氣預報說,春節期間,江城會有一場大暴雪,所以廠裏給我們這些外地人提前放了假。爲了省錢,我和李洪打算去清水縣搭車回家,在穿越一片樹林的時候,我們碰到了受重傷的李紅……」
說到這裏,劉君揉了揉紅紅的眼睛:
「當時那人腹部雖插着一把刀,但還活着。我們本來是想救他,那地方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送醫完全來不及,我和李洪也缺乏急救知識……」
「李洪把他腹部插着的刀拔了出來,但刀一拔,血就止不住了……然後那人就開始嗷嗷大叫,大聲呼救……」
說到這裏,劉君無奈一笑:
「我們本想救人,但拔出那把刀,卻像是殺了人。他的呼救讓我們心裏咯噔一下。因爲那條捷徑不只有我們在走,許多廠裏的工友也會走這條路去清水縣搭車……」
「如果被其他人看到,再報警說我們殺人,我們百口莫辯。」
我問:
「所以,你們把他殺了?」
劉君還在狡辯:
「人其實就是王兵殺的,王兵刺下那一刀時,他就已經是個死人了,只不過閻王爺讓他苟活了一會兒。」
我問:「那一刀是誰捅的?」
「與其讓他這樣痛苦地失血而死,不如直接給他來個痛快,刀子當時在李洪手上,所以……是他下的手。」
我問:「那後來呢?」
劉君答:「我們把刀柄上的指紋抹掉,然後清理了留下的痕跡。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發現死者的揹包。」
我問:「然後你們就打開了?」
劉君答:「打開了,裏面有那個人的各種證件,他叫李紅,紅色的紅,但他好像不喜歡這個名字,在學生證還有很多其他的證件上都寫成洪亮的洪,李洪發現跟死者重名時,眼前一亮,接着就把所有證件都拿走了。」
劉君繼續說道:
「爲了躲避警察追蹤,我們那年都沒有回家過年,直接原路返回到了江城,假裝從來沒有去過清水縣,一直到節後開工前,我們喫住都在廠裏。」
「私底下,我們默默關注警方調查進度,偷偷打聽案情。最後聽說這案子成了無頭案,死者身份也沒查明,我們才放下心來。」
「後來有一天,李洪找我說了他的計劃,他說,我們在這個階層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搏一搏或許會有不一樣的人生……」
「於是,我們離開了活塞廠……往後的歲月裏,我是在他的安排下,走到今天這一步。」
我問:「李洪到底是誰?」
劉君靠在我的耳朵邊上,說了一個名字。
我驚訝地抬起頭:「是他?」
劉君看着我,輕蔑一笑:「怎樣,你還打算查下去嗎?」
我沒有回答。
劉君向我透露這些信息,並非意圖站在李洪的對立面,而是希望我能夠認清形勢,知難而退,不再繼續深入追查此事。
又或許,他是想利用我這個對李洪窮追不捨的人,爲自己上一道保險。
如今,我已經知曉了李洪的真實身份,若劉君遭遇不測,那麼無疑是李洪所爲,這樣一來,李洪所作所爲將徹底暴露在調查之下。
-26-
劉君向我拋出了一個難題。
刑拘劉君的第二天,我的師父,市公安局副局長,託人給我帶話,讓我去市局見他。
我依稀記得,剛參加工作那幾年,他是刑偵的大隊長,也是我的師父,我在他的指導下,辦了不少案子,當時我倆的關係,就像現在我和徒弟周揚的關係一般,彼此信任,攜手同行。
-27-
我敲了敲師父辦公室的門。
聽到「請進」之後。
我推門而入。
師父一見是我,分外親切,親自爲我沏茶。
師父一邊倒水,一邊問我:
「小廖啊,上次你調查的事情現在有眉目了?」
我回答:「嗯,有眉目了。」
他把泡好茶的茶杯放在我的面前,試探着問了一句:「聽說你抓了一個律師?」
我望着茶杯上騰騰的水汽,輕輕點了點頭。
然後我倆同時陷入了沉默。
我端起茶,想要喝上一口,可是被滾燙的開水燙了嘴脣,於是我便又放下:「李局,我遇到了問題,想要聽聽你的意見。」
師父笑着說:「哎呀,你還是叫我師父吧,這李局從你嘴裏說出來聽着彆扭。」
我也不再糾結稱呼的問題:「您說,是真相重要,還是前途重要?」
師父一愣,似乎被我問住了。
我抿了抿嘴:「我記得剛參加工作那會兒,您帶着我辦了一起故意傷害的案子,由於涉案人背景複雜,當時有很多人出面調停,甚至阻撓辦案,但你始終堅持追求真相,最終將施暴之人繩之以法,還將當時一干政府機關要人拉下了馬,您還記得嗎?」
師父點頭:「嗯,記憶猶新。」
我眼圈紅着看着她:「您說,當一名警察,要有『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的決心。」
師父不想讓氣氛壓抑,於是哈哈笑了起來:
「辦案子嘛,實事求是,一視同仁。」
我定定地看着他:「是。」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而這次,是師父率先打破了寂靜:
「劉君已經說了嗎?」
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刑偵驍將,現在竟也遇到了怕的人。
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轉而將一個密封的文件袋放到他的面前。
「冒用死者李紅身份的人我已經找到了,他的個人信息就在這裏面。我直接向您闡明,若他不主動投案自首,在沒有口供的情況下,僅憑現有的證據,是無法主張其殺人罪名的。」
師父沒有接過文件袋,他抬頭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未發一言。
我把手裏的籌碼都告訴了他:「但這些足以摧毀他的人生。倘若我將這份證據呈交給紀委,他的政治生涯就到此爲止了。」
-28-
師父從一個兢兢業業的小民警,成長爲江城最年輕的公安局局長,只用了不到二十年。
我初出茅廬,什麼都不懂的時候,曾經突發奇想問過他一個問題:「您一路是怎麼走過來的?」
當然,我知道他的大公無私,知道他的清正廉潔,知道他工作能力突出,也知道他的學歷背景,可我就是想問,想知道除了這些,還有沒有什麼捷徑。
他的回答很簡單:「無他,一顆公心罷了。」
公事公辦,就是他的態度。
……
看他許久沒有回覆,我收起桌上的調查材料,說:
「明天上午 10 點,我會準時把這份調查材料提交給紀委。」
師父如夢初醒,終於不再沉默:「好,我知道了。」
茶水冒着熱氣,茶香四溢,被燙之後,我沒再喝一口。
師父招呼我:「把茶喝了再走吧,今年的新茶。」
我轉身離開,丟下一句:「不必了。」
走出辦公室的時候,我看到人事科的吳姐雙Ťü⁹手託着一份紅頭文件,風風火火地朝我這邊大步走來。
吳姐在我身旁站定,畢恭畢敬地敲了敲李局辦公室的門,喊了聲「報告」。
聽到門內的一聲「進來」後,她推門走進辦公室。
「恭喜,李局長……」
我轉身離開,沒有偷聽他們的談話。
-29-
李宏圖,在從警第二十個年頭,被任命爲江城市公安局的局長。
才四十歲出頭的年紀,就身居要職,可謂意氣風發。
任命下達的第二天,他凌晨五點起牀,給妻子和女兒做了一餐Ťù₉豐盛的早餐。
陪家人用過早餐後,他就去了局裏。
那時候天還沒亮,門口的保安在打盹兒,根本沒注意到黑暗中的新局長。
到了辦公室。
李宏圖取出一張信紙,在上面寫了一句話,又找了一個信封,將信紙置於其中,用膠水封口後,在信封上寫了三個字——「廖鵬收」。
事畢,李宏圖換上嶄新的警服,佩戴好從警工作以來獲得的榮譽獎章,再將辦公室的門反鎖。
當紀委的工作人員撞開李宏圖辦公室的門時,李宏圖的身體正斜靠在椅子上,他的腦袋懸空垂向一邊,嘴脣發紫,死亡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而他的桌子上,除了半瓶自制毒藥外,還有一封留給廖鵬的信。
-30-
【後記】
要問 18 歲的李洪有什麼夢想。
他會說,考上大學,報效祖國。
但對於家庭貧困的他來說,上學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初中畢業後,李洪和同鄉劉君告別了十分落後的老家,踏上了外出打工的路。
江城,是他們最終落腳的地方。
……
時間轉眼到了 1994 年臘月十六那天。
樹林裏,除了王兵、李洪、劉君三名當事人外,沒人知道他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從那以後,初中畢業的李洪徹底從世界上消失了。
李洪很聰明,他沒有去派遣單位報到, 而是先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李宏圖, 然後通過社會上的招考成爲了一名警察。
他提供的畢業證、學生證上, 既有紅色的紅, 又有洪水的洪,沒人對此產生疑問,也沒人關心李宏圖以前叫什麼,李宏圖巧妙地完成了身份的轉變。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警校中專畢業就能包分配成爲一名警察,幾乎沒有大學生願意當警察, 大學生身份的李洪很快就成了公安局的重點培養對象。
李洪進公安局工作不是一時腦熱,他深知燈下黑的道理,公安局是他庇護所。
九十年代末, 身份證號碼改革,由 15 位變成了 18 位,戶籍信息逐步電子化。
李洪趁着管理不嚴, 利用職務之便, 將自己的身份從死者李紅戶籍裏剝離了出來,自那以後, 「李宏圖」完全脫離「李紅」,身份徹底洗白。
李洪完成了身份上的再造和重生。
篡改戶籍信息後, 李洪雖然清除掉了所有修改痕跡, 但李紅戶籍的操作痕跡卻陰差陽錯地保留了下來, 如果沒有這個紕漏,即便廖鵬和周揚拿到了死者的 DNA, 也不會發現李紅死亡之疑。
後來,李洪利用手中的資源,指導劉君參加Ţũ₍了成人考試, 拿到大學文憑, 又幫助劉君通過法律資格考試成爲了一名律師。
他和劉君, 一個在內,一個在外, 配合無間。
李洪留給廖鵬的信中,只有一句話:「因爲出身不好, 所以我要經歷比別人更多的苦難,才能獲得與別人等同的機會, 別人眼中的平地, 於我而言卻是難以攀登的高山。」
李洪不想放棄辛辛苦苦走到現在所獲得的一切——他的家庭、他的事業、他的榮譽。
他只有一死,才能保住他積累的一切。
就像王兵所作的選擇一樣。
……
警方對於劉君的各類指控,後來都被作爲律師的他一一推翻。
由於證據不足, 劉君被當庭釋放。
過了很久, 廖鵬才慢慢意識到。
精於操控人心的劉君,第一個蠱惑的人,或許不是王兵,而是李洪。
又或者, 在那個訊問室裏,當廖鵬獨自面對劉君時,也被利用和欺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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