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惡無赦

一位曾遭侵犯的女子蓄意復仇,一夜殺害了兩個家庭中的五口人。
而我們卻驚訝地發現,被害者根本不是當初侵犯她的人。
但她沒有殺錯人,這一切都是精心佈置過的。
這也導致,案件的後續不斷出乎我們的意料。

-1-
嫌犯化名莊雪梅,時年二十四歲。
在案發前後,她的容貌被監控攝像頭清晰地拍了下來,證據確鑿。
只是之後的行蹤尚未明確,未能第一時間抓捕歸案。
被害者兩家五口人,通通被刺死在凌晨一點的深夜,連剛滿週歲的孩子也沒有放過。
房門有被撬開的痕跡,老舊小區的門鎖還是比較容易破開的。
判斷兇手是趁人們都熟睡後下的死手,而睡夢中的人根本無從反抗。
根據調查,兩家男主人周寧、張俊輝從小就認識,同學多年,鄰居多年。
而他們跟莊雪梅,也是同學。
恰好同事趙俊也是本地人,年齡相仿。
在處理案發現場時,他就把我拉到一邊,告訴我說:
「我認識她,莊雪梅,她以前有過不好的名聲。」
小城裏,有什麼事都會被傳得聽風是雨。
我連忙問趙俊是怎麼回事。
趙俊解釋說:
「高中時,她交了個校外男朋友,出去約會時被他跟他的混混朋友欺負了。」
他頓了頓,才又繼續說:
「但因爲當時沒有報警,因此後面也有口耳相傳,說她也是自願的,所以名聲就不好了。」
原來如此。
我也進一步猜測着問道:
「周寧、張俊輝,是當初欺負她那些人嗎?」
趙俊搖了搖ťűₖ頭,說道:
「當然不是,他們是莊雪梅的同學啊!」
這也是趙俊覺得奇怪的地方。
按道理,莊雪梅要復仇,應該對當初校外欺負她的混混動手,不是嗎?
對着無辜的同學復仇,又是怎麼回事?
這些都必須儘快弄清楚。
我們立刻兵分兩路,他帶人繼續勘查現場,抓捕兇手。
而我則去找莊雪梅的家屬。

-2-
我讓同事連夜調出莊雪梅的檔案。
然後發現一個很奇怪的地方,原來她大學都沒有讀完就輟學了。
她的家庭條件挺不錯,父母都是公職人員。
只不過母親在多年前病逝,按道理並非經濟原因導致的輟學。
我們聯繫到她的父親莊志軍,並登門拜訪。
大半夜的,他頂着一臉倦容協助了我們的調查。
在聽到女兒殺人之後,他只是微微露出喫驚的表情,並沒有顯得多慌張。
爾後他表示,他也不知道莊雪梅現在在哪裏。
其次,他還拿出了一堆資料,對我們說:
「警察同志,請你們先看一下這些資料。」
我一看,發現大部分都是病歷,處方單子,診斷書等等。
知道這些資料的重要性,我們迅速過了一遍,得出結論——
莊雪梅患上了嚴重的精神疾病,且是並列重症,精神分裂症與妄想症。
在我震驚之餘,莊志軍也問了我這樣一個問題:
「警察同志,你們知道她受過什麼樣的苦嗎?我知道,所以無論她變成怎麼樣,我都不怪她。」
聽到這ẗű̂ⁿ裏,我明白了。
這個父親,他似乎有更多話要說。
我連忙請他詳細道來。
而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就讓事情有了另一個翻轉:
「我女兒,她根本沒有被侵犯過。」

-3-
事情回到十多年前,莊雪梅的高中時期。
據莊志軍所說,她其實並沒有什麼校外的混混男朋友。
當時,她是跟閨蜜一起去看電影,被堵在了電影院裏。
那羣小混混想跟莊雪梅「交朋友」,但她拒絕了。
這本來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已,但是呢,卻恰好被同班同學看到了。
也因此,可怕的事情也發生了。
當莊雪梅回到學校的時候,關於她被【多人侵犯】,甚至【主動跟校外多人瞎混】的傳聞,已經不絕於耳了。
因爲她沒有報警呀,如果不是自願的,爲什麼不報警?
所以她一定是自願的。
她根本沒辦法解釋,因爲沒人會當着她的面,去問她有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
他們只會在背後議論,並把這事傳成板上釘釘的【事實】。
一批又一批人,聽信了無腦的傳言,認爲她就是那樣骯髒的人。
一次又一次,在遠處對她指指點點,說說笑笑。
莊雪梅崩潰了。
那是她第一次因爲抑鬱而休學。
聽完莊志軍的描述,再結合今天晚上的受害者……
我突然明ẗűₐ白了:
「當時,造謠傳唱莊雪梅的人,主要是周寧還有張俊輝兩人嗎?」
莊志軍卻搖了搖頭,表示他不知道。
但他卻說:
「但是,她始終是我女兒,無論她做了什麼,我都無條件維護她,我會請最好的律師爲她辯護。」
莊志軍這番話,幾乎不能算是暗示了。
因爲擺在我們面前的,是莊雪梅患病的證據,貨真價實。
她很有可能並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但這時,趙俊卻及時打來電話,告訴了我現場查到的關鍵信息:
「兇手可能不是莊雪梅。」

-4-
這個判斷,是趙俊基於現場勘查到的線索得出來的,是純推測。
第一是,兇手非常專業,刀刀致命,可是兇器不翼而飛,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鞋印也非常少。
第二是,該棟樓有另一個出入口,不排除會有其他人進出。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死者周寧並非夢中就被殺死,他甚至起來跟兇手作過搏鬥,只可惜不敵兇手。
但問題是,如果兇手只有莊雪梅一個女子的話……
已經有搏鬥機會的周寧,應該有更大的存活空間纔對。
所以趙俊認爲,現場存在第二兇手的可能性極大。
只不過這個兇手極爲專業,不僅下手兇狠,而且還擁有反偵查意識,清理了他存在的痕跡。
趙俊正緊鑼密鼓地去找更多線索,以及追蹤莊雪梅的下落。
他通知我的目的是,讓我通過莊志軍,查一查莊雪梅的親朋好友——
第二兇手,一定是莊雪梅最爲親近,也最爲相信的人。
而之所以說「兇手可能不是莊雪梅」,是因爲,就目前現場的證據而言,只能證明莊雪梅在案發現場,並不能證明人是她殺死的。
我馬上就這問題問取了莊志軍,獲悉了兩個重要情報——
第一,他這一整晚,並沒有能證明自己去向的不在場證明。
第二,莊雪梅有一個非常要好的閨蜜,叫李麗紅。
她從學生時代開始,就一直陪着莊雪梅,即使她患病了也不離不棄。
是在我們眼裏足夠成爲幫兇的關係。
只是,當我讓同事調取李麗紅的檔案時,同事卻告訴我一件更奇怪的事——
轄內正在發生另一起命案,而報警人,正是李麗紅。

-5-
我們立刻趕往案發地。
根據ŧů⁷數不盡的命案經驗,我們會第一時間排查報警人的嫌疑。
李麗紅是個值班護士,今天值的夜班,卻因身體不適而提前告假回家。
回到家中是凌晨兩點左右,發現同居的男友鄭東明慘死在臥室裏。
她立刻就報了警。
在現場勘查的同時,我們也聯繫了李麗紅的醫院。
其上級護士長表示,今晚她身體不舒服,所以一直待在休息室裏。
之後李麗紅確認請假回家,也是用信息告知。
至少護士長是一整晚都沒見到她人。
即是說,在排查醫院監控之前,不能完全確認李麗紅的不在場證明。
同時,在樓道的監控裏,我們找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莊雪梅。
周寧與張俊輝兩家的滅門慘案,與鄭東明慘死的時間間隔,在五十分鐘左右。
這個距離,足夠她在那邊犯案之後,再到這邊繼續犯案。
只不過,莊雪梅這種像是故意暴露在監控底下的行爲,還是給我們帶來了一定的困惑。
因爲鄭東明的被害現場一樣被處理過,沒有留下兇手的指紋毛髮等線索。
而在對李麗紅的現場問詢中,我們得知了一個關鍵信息:
這個鄭東明,是個社會混混。
但是,一個擁有編制的護士,爲什麼會跟身份那麼不相符的社會混混結爲男女朋友?
李麗紅的解釋是:
「因爲他是我的初戀,我們是有感情的。」
我突然聯想到,曾發生在莊雪梅身上的事情。
「請問你跟鄭東明的初戀,是在高中時開始的嗎?」
李麗紅警惕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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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只是猜測,死者鄭東明,或許會跟當年「莊雪梅被堵在電影院」那件事有關。
可沒想到,李麗紅卻坦白得比我想象的要更多。
說事情是因他而起的,都不過分。
因爲當時是李麗紅約的莊雪梅,去看那場改變她們人生的電影。
那些把她們堵在電影院裏的混混,正是鄭東明的朋友。
因爲其中有一個人,想認識追求莊雪梅。
所以他通過鄭東明,拜託了李麗紅做這件事。
但是,連李麗紅也沒想到,莊雪梅會把人拒絕得那麼徹底,連朋友都不想做。
這也讓對方惱羞成怒,最終僵持頗久。
但因爲有鄭東明,所以最終確實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只不過,讓他們都沒想到的是,這一幕居然被周寧跟張俊輝給看到了……
聽完李麗紅的描述之後,我敏銳地察覺到,這個故事裏,存在一個邏輯性的問題。
我也直接把這個問題問了出來:
「如果你倆當時都在場,爲什麼只有莊雪梅被傳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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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他是在針對小梅。」李麗紅回答道,「周寧也追求過小梅,也被她拒絕了,所以他就懷恨在心……」
原來如此。
我對這個解釋還是頗有感觸的。
我們一年會接到不下百個造謠污衊有關的報案,大多都是因爲懷恨在心。
尤其是造黃謠。
千萬不要低估人心裏面的【惡】。
而且這種造謠屬於自訴案件,大多隻能以調解道歉爲結局,真正告上法庭的少之又少。
此時,偵查取證的同事已經給出初步結論了:
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兇器、指紋、毛髮等線索。
說明兇手離開之前,刻意清理了這一切。
樓下大門的監控視頻確實拍到了莊雪梅,但無法確定她是否就是兇手。
因爲這棟樓有個後門,哪怕鄭東明被害的時間段,監控裏只有莊雪梅一個人進出,也不能排除兇ţū́ₛ手另有其人的可能性。
那就必須要快速找到她,找到兇器纔行。
而此時,李麗紅又給了我們一個線索,她說:
「如果,如果真是小梅做的話……那我可能,知道她會去哪裏。」
「什麼?她會去哪裏?」我連忙反問。
「她會去找,曾俊成。」

-8-
李麗紅的意思是,如果莊雪梅真的徹底瘋了,要一夜殺光傷害過她的所有人的話……
那麼,曾俊成,必不可少。
據李麗紅描述,這個人是她們的高中同校生。
曾俊成比她們還要小一屆,但在高中時期,他根本不認識莊雪梅,兩人根本沒有任何交集。
直到,曾俊成考上了跟莊雪梅同一個大學。
那時候,莊雪梅經過休學一年的調整,好不容易終於走出來一點,終於去了遙遠的地方讀大學。
她也是秉着這樣一個【遠走高飛就能擺脫以往流言】的信念,才頂着抑鬱最終考出去的。
而曾俊成毀了她最後的這一點信念。
沒錯,這個男人在得知莊雪梅也在同一個大學之後,開始恬不知恥地接近她了。
他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想佔便宜。
因爲在他聽到的傳言裏,莊雪梅是那種很隨便很好玩弄的女生。
當然,莊雪梅肯定拒絕並拉黑了他。
而他呢,則惱羞成怒,再一次在大學裏,用惡毒的語言去造謠攻擊了莊雪梅……
這是莊雪梅爲什麼會輟學的原因。
也是她徹底崩潰的原因。
而曾俊成呢?
大學畢業後,他也回到了家鄉,有正式的工作,過得還不錯。
李麗紅流着眼淚說出了這幾句話:
「所有壞人都過得很好,都安居樂業,結婚生子……」
「只有小梅一個人被留在了地獄……」
「換作是誰,也會發瘋,也會想去毀掉他們的吧……」
我立刻打電話給趙俊,讓他馬上去找曾俊成。
而我留下,則是因爲……
在這一段溝通中,李麗紅暴露出一個很大的問題。
也許,她並不是案件外的人。

-9-
這三個人的關係,非常微妙。
李麗紅和莊雪梅是最好的閨蜜,是鄭東明是多年感情的初戀。
但鄭東明卻是當初害得莊雪梅改變人生軌跡的,罪魁禍首。
李麗紅不可能不知道,莊雪梅對鄭東明抱有重大恨意的。
所以鄭東明會死得那麼順利,事情一定有古怪。
但凡李麗紅不想讓他死,他都能及早逃過一劫。
因此,我問了李麗紅這樣一個問題:
「你跟死者鄭東明,是從高中至今一直保持戀愛關係嗎?」
李麗紅微微低了低頭,回答道:
「不是,我們一直分分合合……」
我急忙問道:
「你們最近一次分手持續多久?是什麼時候複合的?」
李麗紅頓了頓,說道:
「分了兩三年吧,複合是在,一個多月前……」
分手兩三年,複合一個月,人就死了。
我心裏頓時有一個更不好的猜測。
也許李麗紅不僅沒有不想讓鄭東明死,甚至希望他去死。
一個兇手,能在陌生的環境下做到【清除入室殺人痕跡】,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
但是如果有內應,那就容易多了。
李麗紅,她是莊雪梅是最好閨蜜。
從她的言語中,也能感受到,她對莊雪梅的殺人舉動,是贊成的。
那麼,她會不會是幫兇?
甚至說,她跟鄭東明的複合,目的就是殺死他?

-10-
眼看李麗紅是不會直接坦白的,我便沒有把自己的猜測問出來。
而是先把鄭東明的死亡現場,徹查清楚,不放過任何一絲蛛絲馬跡。
但在兩人同居的前提下,現場存在大量李麗紅的生活痕跡,是不可避免的。
趕過來的法醫初步確認,鄭東明是在沉睡狀態下,被一刀割喉,窒息身亡的。
偵查一直在持續,直到黎明降臨的時候,趙俊那邊傳來喜報——
莊雪梅落網了。
她果然出現在了曾俊成的家附近。
她還沒țų₃反應得過來,就被趕過去的趙俊帶人一舉拿下。
在她身上,我們搜出了一把鋒利的刀具。
而曾俊成還在呼呼大睡,趙俊上門時,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可能會遭遇一場災難。
最終,我們刑拘了莊雪梅。
並傳喚了其父莊志軍,閨蜜李麗紅,以及矇在鼓裏的曾俊成一同協助調查。
這荒唐的一夜,看似馬上就過去了。
但實際上,案件最麻煩的審理階段,纔剛剛開始。
因爲我們並沒有找到真正的兇手。
也就是趙俊一開始推測的,除了莊雪梅之外的,第二兇手。
他會在這幾個人當中嗎?

-11-
莊雪梅的精神狀態確實不好,在審訊室裏,她並沒有能很好地跟我們進行交流。
大多數時候,她只是保持着看似友善,但卻讓人有些心驚膽戰的笑容。
首先,她承認自己殺了人。
周寧夫妻,張俊輝一家三口,都是她殺的。
但是呢,她卻無法清楚描述出案發經過,就只是面帶冷笑說她不記得了。
更重要的一點是,她連最簡單的細節都說不出來。
比如,她是如何潛入周寧與張俊輝家的?
根據現場勘查,兩家的防盜鎖都被損壞了,哪怕她說是她敲壞的都行,但是她說不出來。
更別說殺人的細節了,問就是殺了。
問爲何殺,就是復仇。
問爲何連家人小孩子都不放過,她的回答是,不殺光的話,她馬上就會暴露,就沒辦法去下一家了。
沒錯,鄭東明的死,她也一手攬上身了。
但同樣,她也無法說清楚任何細節。
乃至問及她要如何進入曾俊成家中,她也沒能給出任何一個可行的方案。
要知道,曾俊成家中的防盜門窗可是非常結實的,基本上沒有拆鎖工具都進不去。
也因爲這樣,不得不讓我們朝一個奇妙的方向去想……
她是負責頂下所有的罪名的人。
因爲幕後真兇知道,她身上的精神疾病,是她的免死金牌。
甚至是免於刑事責任的!
而能夠跟她一起策劃這種【大事】的……
恐怕也只有她的父親,或者十多年的好閨蜜了吧?
而據查證,他們兩個,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12-
我們先對曾俊成進行了問詢。
他是真的一問三不知。
甚至說起莊雪梅這個名字,他都差點兒給忘了。
經過一番回憶,他也如實交代了大學時,他所做的一切。
跟李麗紅供述的內容相差無幾。
他是個標準的,好色猥瑣且內心惡毒的男人。
因爲在描述那些內容的同時,他還爲自己抱不平——
「我也受到懲罰了啊,我都刪帖了,還是被學校批評了。」
「我只是把我聽到的說出去而已,這怎麼能算誣衊?」
「如果她是清白的,那她可以澄清,真金不怕火煉,不是嗎?」
「我真沒想到她那麼惡毒,不就是開玩笑嘛,這麼多年居然還記恨我……」
從他的言語中,是感受不到一點後悔與歉意的。
說實話,有那麼一刻,我們都覺得他是該受點教訓的。
但之所以跟他溝通那麼多,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們想知道莊雪梅或真兇,到底會用什麼樣的方式去侵入他家。
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曾俊成虎軀一震,立刻表示:
「門鎖,智能門鎖!半個月前,有陌生電話通知我中獎,我還以爲是詐騙……但是對方,真的給我寄來了一個高端的智能門鎖,我就直接換上去用了!」
原來如此。
我馬上請求同事回去檢查那個門鎖,並讓技偵同事追查當時通知他中獎的號碼。
果不其然,門鎖是被改裝過的!
那麼,就只剩那個通知他中獎的號碼了,這一定是嫌疑人打出來的電話……

-13-
與此同時,其他方面的偵查也在進行。
關於被害者周寧與張俊輝家庭,我們也進行了簡單的調查。
然後,我們在他們與莊雪梅共同的高中同學身上,發現了一些線索。
這個線索也解釋了,爲什麼莊雪梅的復仇計劃,會在這麼多年之後才進行。
因爲一個月前,周寧結婚了。
結婚也就算了,但是他專程找到莊雪梅的聯繫方式,給她發送了許多的信息。
包括他與新婚妻子的婚紗照。
當然還配有各種秀恩愛秀優越的句子。
但最過分的,還是他用來刺激莊雪梅的一些話:
「羨慕嗎?羨慕就對了,如果當時你接受了我,如今這份幸福就是你的了。」
「但這就是命啊,如今你還孤身一人,說明你就是沒有過上好日子的命。」
「我過得可好了,下半輩子肯定幸福美滿。」
「不像你,下半輩子肯定也不怎麼樣。」
「真是可憐。」
正是這些話,把他送上了絕路。
張俊輝的罪也在於此。
他也曾多次在各種羣裏爲好兄弟周寧發聲,一同詆譭莊雪梅。
只是連累了他們的家人了。
在經過這番調查之後,我們可以大致推斷出整件事的經過是這樣的:
一個月前,周寧挑釁莊雪梅,導致她病情加重,精神崩潰並起了殺意。
半個月前,曾俊成上了死亡名單,並收到一把智能鎖。
昨天,命案開始實施。
在按時間順序梳理線索的同時,我留意到一條同樣帶着時間的事件:
一個月前,莊雪梅的好閨蜜李麗紅,與混混初戀鄭東明覆合。
我們也有責任對死者鄭東明進行調查。
然而這一查,竟牽出了更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14-
鄭東明的資料相對好找,因爲他蹲過牢房。
罪名是持械傷人致重傷,蹲了四年多的監獄。
我們聯繫了他的豬朋狗友,得到了一個信息:
在監獄出來之後,鄭東明走投無路,因此又找回了李麗紅。
但是,鄭東明是半年前就出獄了的!
但李麗紅卻表示,他們是一個月前才複合的……
而且她還信誓旦旦地說,她們是有感情的。
拖了好幾個月,可不像是有感情。
而且對於一個混混來說,持續追求一個前任半年時間,還是讓人覺得違和的。
所以這半年時間,他們到底經歷了什麼樣的重新磨合?
我們翻開了李麗紅的檔案,發現她這半年裏,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生轉折點——
她考到了醫護人員的事業編制。
確切點說,是一個月前才上岸的。
之前她都是以合同工的身份工作,這才終於有了一個編制。
我頓時明白了。
也許,他們前面幾個月的磨合,壓根就跟感情無關。
甚至李麗紅答應跟他複合,也跟感情無關。
她是被要挾了。

-15-
我們終於開始了對李麗紅的筆錄問詢。
我也不拐彎抹角,直接攤開兩個人的檔案,問Ţṻ₍她:
「你是有什麼把柄在鄭東明手上嗎?」
一開始,李麗紅還裝傻表示:
「我不明白你說什麼。」
然後,我把我的推測一五一十說了出來。
半年前,鄭東明出獄,纏上了李麗紅。
但她肯定沒有再答應,畢竟已經不是讀書時那麼分不清了。
可是一無所有的鄭東明,肯定就纏住她不放了。
一直持續了好幾個月。
直到李麗紅經歷了一件大事——
她考上了單位的事業編制。
這時候,鄭東明就跳得更歡了。
可能他也知道,事業編的公示與試用期,都是十分重要的。
在這期間,只要稍有差池,是可以被解除編制的。
鄭東明手中,應該是有可以投訴舉報李麗紅,讓她大概率丟了編制的把柄。
所以不得已,李麗紅只能答應了她複合的要求。
但是,她也知道,這玩意是絕對會毀掉自己一輩子的……
說到這裏,我直接反問她:
「所以,其實你是非常希望鄭東明去死的,是嗎?」
「在莊雪梅的角度,鄭東明的危害程度,其實跟當初把你們堵在電影院的混混是差不多的……」
「既然她都沒想過要找那些人復仇,那麼對鄭東明的殺戮確實也不像復仇的一部分,不是嗎?」
這幾句,問得李麗紅啞口無言。
我內心也揣測着,大概率這個第二兇手,就是她無疑了。
只不過她的回應,卻在我的意料之外。

-16-
「我是想他死,又怎麼樣?」
被全盤猜中的李麗紅,居然沒有一點心虛。
她甚至大聲地反問我:
「我被一個人渣耽誤了那麼多年,而且他還想耽誤我一輩子……」
「我想他死,我就希望他死,那又怎麼樣?」
我看着她的眼睛,義正詞嚴地質問道:
「所以你就與莊雪梅合謀,共同殺死了他?至少你也提供了出入房子的方便,是吧?」
李麗紅卻搖了搖頭,說:
「沒有,如果有證據就直接抓我吧,反正我沒有。我只是想他去死而已。」
她的回答斬釘截鐵,咬牙切齒。
彷彿她知道我們沒有更多證據了。
眼看在她身上是問不出更多內容,我只能轉移目標。
轉移到莊雪梅身上。
我想要瓦解李麗紅跟莊雪梅之間的關係。
只要她們之間出現裂縫,那麼真相,也許就會水落石出了。
在找不到確切證據之前,只能嘗試這麼做。
當時,莊雪梅還是一副傻笑的模樣。
我把跟李麗紅的溝通內容,轉述給了她。
在她漸漸收起笑容的時候,我忍不住直接斥責她:
「你被騙了,李麗紅是利用你去除掉鄭東明。」
「你知道爲什麼我們能在曾俊成樓下找到你嗎?就是李麗紅說的,她已經把你賣了。」
她沉默良久,似乎是在思考。
隨後,她抬起頭,又笑了:
「沒有被騙,是我利用了她去殺掉鄭東明的。」
我愣住了。
她一邊笑,一邊繼續說:
「我病了所以想不起來,你一說我才記得,可能是我偷走了她家門的鑰匙,但是她,對此毫不知情。」
我驚呆了。

-17-
這是我意想不到的。
莊雪梅,在知道李麗紅是利用她之後,竟然還是一口擔下了所有罪名。
甚至話中還給自己留了一手,以證明自己是在病發狀態下犯案的。
我忍不住再次質問道:
「她有她的私心,你還認爲她是處處爲你着想的好閨蜜嗎?」
「因爲,我也有我的私心,我好多私心啊,可是這麼多年來,她都包容着我……」
莊雪梅抬起頭,笑着笑着,眼睛就紅了。
「她陪了我好多年……在我患病痛苦發瘋的這麼多年……除了我爸,就只有她一個人了。」
她的泛着清澈的光芒,讓我一時間,竟然無所適從。
「就只有她一個人。」
她喃喃地重複唸叨了這句話。
我突然意識到……
也許我猜錯了。
並不是李麗紅私底下耍了心機,讓莊雪梅爲她殺死了鄭東明。
而是一開始——
莊雪梅就打算幫李麗紅,解決掉可能會拖累她一輩子的人渣禽獸。
因爲她的這一輩子,已經被毀掉了啊。
假如李麗紅並不是第二兇手的話,那麼,也就只剩下一個人了。
莊雪梅的父親,莊志軍。

-18-
我們蒐集到的所有證據與線索,都沒有把嫌疑指向莊志軍。
他只是作爲嫌犯家屬協助調查而已。
所以在等待期間,他是可以自由通話的。
讓我覺得驚訝的是,他連律師都已經找好了。
一看就知道早有準備。
而在跟我們溝通的時候,他也條理有序,甚至並沒有一味地爲女兒辯護。
但話裏行間,也堅定地表達出他自己的信念:
他認爲莊雪梅是因爲疾病原因,纔會犯下這樣的錯誤。
關於這一點我並不想過多爭論,因爲之後我們會走一個司法鑑定的流程。
這也會影響到她,最終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但這些都是後話,我更在意的是,這個案件中的第二兇手。
我嘗試在莊志軍身上套話,但他比我老練得多,平靜得多,什麼都套不出來。
只是當我表達出【兇手必須被法律嚴懲】這個觀點時……
他的表情發生了變化。
他若有所思地問了我一句話:
「警察同志,那你覺得……傷害我女兒的兇手們,他們被法律嚴懲了嗎?」
我一時語塞。
莊志軍卻緩緩地說了起來:
「沒有,法律沒有嚴懲他們,他們過得很好。」
「這纔是我女兒最終崩潰的原因,爲什麼壞人能活得那麼好呢?」
「如果他們不出點事,那我女兒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所以我才說,不管她做了什麼事,我都不會怪她。」
我只能硬着頭皮反駁道:
「那也不能私法制裁,殺人是重罪……幫兇也是。」
他點點頭,說道:
「是的,你說得沒錯,我都同意。」
「但是,你可以查一查我自訴過的案件,都是公檢法系統,很容易查到。」
「那個曾俊成,他誣衊傷害我的女兒,卻因爲刪帖了取證不足而無法立案。」
「我自訴到法院,但是還沒開庭就被打回來了。」
「他們告訴我,法庭不講事實,只講證據。」
「同樣的,你說有幫兇, 你若是懷疑我是幫兇, 你也得有證據,而不是僅憑推測, 相信你也是懂的。」
我們確實沒有掌握任何證據。
所以我, 一時間無法辯駁。
莊志軍又繼續說道:
「你知道我在這件事中,學到了什麼嗎?」
「我弄明白了一個道理, 那就是,規則只能限制守規則的人。」
「你看,哪怕曾俊成不守規則, 我在規則之內拿他沒辦法,也就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
說到這裏,他居然有些咬牙切齒。
我能從他的語氣中,感受到他的沉重。
「所以我覺得, 我女兒瘋了, 也挺好的。」
「我會照顧她一輩子的,只要她活着, 就好,就很好了……」
談到這裏,我已經懂了。
但也背脊發涼。
因爲莊志軍在暗示, 莊雪梅,已經跳出法律這個規則了!
可我們辦事辦案,卻依然要合法合規……
我懵了。
恰好這時候, 趙俊來找我,也及時結束了我們跟莊志軍越扯越遠的交談。
他找我的原因是,我們找到了全新的證據。

-19-
我們找到兇器的藏身之所了。
是莊雪梅後來透露的。
上面確實只有她的指紋, 也有受害者的血跡。
還有犯案時穿的衣服鞋子,上面也被血液染紅了。
衣服與作案工具,都是兩套。
考慮到莊雪梅被捕時全身上下都很乾淨,因此,所找到的證據與她犯案後有更換衣物的動作相符。
這堆被藏起來的物證裏面,還有一把李麗紅家中的鑰匙。
證據齊全了。
還有, 那個打給曾俊成送了一把智能鎖的電話號碼, 趙俊也查過了。
電話是國外虛擬號段, 根本無從查起。
所有切切實實存在的證據, 都只把兇手指向了莊雪梅。
沒有其他嫌疑人。
我呼了一口氣,無奈接受了現實。
哪怕一開始同樣持懷疑態度的趙俊,在所有彙總的證據鏈面前,也不得不承認事實——
兇手就是莊雪梅。
她是個窮兇極惡的瘋子。
她發起瘋來四五個人都按不住, 所以她有能力殺死那麼多人。
至於她會怎麼判刑……
那就是檢察院跟法院的事了。

-20-
幾周之後,我恰好碰到樓下派出所民警接待了一個報案者。
之所以會感興趣,是因爲我認出來了, 那人是曾俊成。
他拿出一張 A4 紙,說他被威脅了。
那張紙上用報紙剪下來的字, 貼出了一句話:
【滾出這城市, 不然會死】。
接待民警想了想, 很認真地反問他:
「你有沒有得罪人?」
曾俊成斬釘截鐵地回答道:
「沒有,肯定ṭú₉沒有!」
我沒聽到後續,不知道接待民警怎麼跟他說的。
但是我的內心, 自動腦補了幾句:
「不就是開玩笑嘛……」
「沒得罪人就不用怕,真金不怕火煉,不是嗎?」

精彩故事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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