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的真相

我是個記者,曾經採訪過一起兇殺案。
嫌疑人一審死刑,二審又被無罪釋放。
事後,我採訪了這起案件相關的所有人,案件的細節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我很同情他的遭遇,因此還專門爲他寫了一本書。
書名就叫《無辜的兇手》,當時在社會上還引起很大的反響。
二十年後,真正的兇手終於落網。
我知道後愣了好久,狠狠地拍了一下腦門。
「我的天啊!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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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的一天上午,我正在單位上班,一個陌生的號碼打了過來。
接通後:「您好,請問是陳江蘭女士嗎?」
「是我,您是?」
「我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周冉警官,想找您聊一下關於 20 年前航空公司家屬樓那起女主人被殺案,聽說您當時採訪了這個案子相關的所有人,想問問您當時的具體細節。」
「行,明天可以直接來我工作的報社找我,我一整天都在。」
掛了電話,我心中一陣嘀咕,這個案子後來不是一直沒找到兇手嗎?怎麼過了這麼久又開始查了?
第二天,周冉就帶着另一名警員過來了。
因爲都穿着便衣,見面時還給我出示了一下證件。
「陳記者,哦不……陳社長!聽說您已經是這家報社的副社長了。」
「呵呵,我很多年不跑新聞了,年紀大了,一線的工作還是交給年輕人吧。再過幾年我就要退休了。」
「電話裏跟您說過了,我們找您主要是想了解 20 年前那起案子的。我最近參加了一個懸案研討會,會議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破解歷史懸案,還死者一個公道,而我正是負責調查那起兇殺案的警官。當年負責調查的黃隊長已經退休多年,身體一直不適,很多事都記不清了,現在住在療養院裏。於是,我們想到了您,說是當年的嫌疑人二審無罪釋放後,您採訪過他,還專門幫他寫過一本書,因爲案件複雜,您還詳細採訪了案件相關的所有人?」
我嘆了一口氣,說道:「是的,當年的嫌疑人確實倒黴,莫名其妙地坐了兩年多牢,好在最後洗脫了嫌疑,被無罪釋放了。」
「當年所有的細節線索您都記得嗎?」
「20 年了,我儘量回憶,我也很想幫你們趕快找出兇手,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您請說。」周冉讓一旁的警員開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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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向他們述說當年事件的經過。
1990 年 12 月 22 日,京海市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報警人是一名男性,說一直聽到鄰居家傳來嬰兒的哭聲,嘗試敲門,一直沒人開門,故報警。
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出警,多次敲門無果,而後屋內傳來嬰兒微弱的哭聲,立即選擇強行破門而入。打開門之後,一股很重的血腥味隨即撲面而來,警方沒有選擇先去尋找血腥味的來源,而是根據微弱的哭聲找到次臥的女嬰,嬰兒全身蠟黃、氣息微弱、嘴脣乾裂,似乎很久沒有進食的樣子。
結合屋內的血腥味,警方產生了不好的預感,當警方推開了主臥的門,所有人都眉頭緊鎖。
一具女屍倒在血泊之中,身中十幾刀,致命傷是被人切斷頸動脈。
女屍爲成年女性,下身已經沒有任何遮擋物,上衣上卷,顯然生前遭受過侵犯。
兩名警員立即向上級報告航空公司家屬樓發生命案,並及時將女嬰送往了醫院。
後來,有着二十多年刑偵經驗的黃志龍黃隊主要負責調查這起案件。
經過初步調查發現,死去的女人名叫付瑩瑩,時年 27 歲,生前是藝術團的一名舞蹈老師,是這家的女主人。
男主人吳益良 34 歲,是航空公司的一名機長,當時正在國外接受培訓考覈。
女嬰爲他們的女兒,剛滿 10 個月。
黃隊聯繫了吳益良,通知他家裏出事了,讓他趕緊回來。
當他從國外趕回來之後,看見現場照片,不禁流下了男兒淚。
一邊忍着傷心,一邊根據警方的要求,清點家中是否有物品丟失。
最終確認後對黃隊說:「家中的現金以及付瑩瑩的首飾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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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隊初步判斷本案是入室搶劫引發的一起慘案,警方在現場勘查後,發現案發現場門窗全部完好無損,完全沒有被強行進入的痕跡,所以推測這起案件大概率是熟人作案,並且兇手一定提前知道男主人近期不在家。
第一時間推測鄰居報警人王文勇爲嫌疑人。
當警方爲王文勇做筆錄時,他說那幾天他都很早就睡覺了,並沒有出門。
「你們不要懷疑我,我怎麼可能強姦殺人?我根本不喜歡女人。」
經過調查發現,38 歲的王文勇一直未婚,確實是一名同性戀,這也就是說他侵犯付瑩瑩的可能性非常低,同樣也身爲機長的他經濟狀況非常好,也完全沒有必要去做入室搶劫的事,黃隊只能排除了他的嫌疑。
當時,有一名小警員有着不同意見,他認爲就算王文勇不是兇手,但他也一定有問題,因爲王文勇與死者家雖然同住一棟樓,但實際還是有點距離,不應該聽到嬰兒微弱的哭聲纔對。最終他覺得自己人微言輕,並沒有提及此事。
隨後,黃隊問男主人吳益良:「你是否能提供一些有可能是嫌疑人的信息呢?」
吳益良思考了很久,開口說道:「大概一個月前,瑩瑩曾收到一通神祕男子打來的騷擾電話,神祕男子說很喜歡她,想跟她發生一些超友誼關係,而且言辭污穢、不堪入耳,並說有一天會來找她,不過後來他也沒有出現過。
「除了這個神祕男以外,還有一個人也比較可疑,由於我們 10 個月大的女兒最近出現了狗毛過敏的症狀,所以瑩瑩最近忙着爲家裏的寵物狗物色一位新主人,我們也很捨不得將狗送人,但是兒科醫生明確說明了過敏症狀對嬰兒的危害,考慮再三隻能決定將狗送人,瑩瑩遇害前曾在電話裏說過自己已經聯繫到了一位收養人,當時我正在國外接受培訓,所以對領養人的信息一無所知。只知道對方已經將狗領走了。」
結合被害人丈夫的描述,黃隊認爲這兩個人確實都有作案嫌疑,但苦於線索有限,無法確定對方的身份,根本不能繼續跟進,所以無奈之下,只能尋找其他的偵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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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番調查,警方在案發現場找到了陌生人的指紋和毛髮,這無疑屬於關鍵性線索了,是未來將兇手定罪的至關重要的線索。可就目前而言,這些證據對破案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因爲連嫌疑人都沒有,哪怕得到指紋和毛髮也沒有比對的對象。
然而,就在大家一籌莫展的時候,案件突然迎來了意外的進展,某一天,警方接到報警電話,一位男性報警稱自己可能看見過兇手,並詳細說出了當晚的整個目擊過程。
「我叫丁建軍,是一名保安,12 月 20 日凌晨 3 點左右,我在去工作單位交班的路上,正好路過被害人的家,也就是案發現場附近,看見一個男人從被害人家的方向走了過來,我當時慢悠悠地騎着自行車,正好與他迎面而行,看得一清二楚。」
於是警方立刻請他過來做一下筆錄,協助調查。
據保安回憶,男人的個子很高,穿着黑色的皮夾克,因爲很晚了,周圍沒有其他人,所以臨走時好奇地回頭看了一眼,對方是騎着一輛車身爲紅色的鈴木摩托車走的。
結合該保安的證詞,黃Ŧû₃隊覺得該保安口中的男人是兇手的概率非常高,在警方調查後得知,在 12 月 19 日,有不少鄰居晚上 9 點左右還看到付瑩瑩出門倒垃圾,門口郵箱中的報紙是 12 月 20 日的,並未被拿回家中。
因此推斷付瑩瑩的遇害時間爲 12 月 19 日的晚上 9 點至 12 月 20 日的早上 6 點之間,這個時間正好與保安描述的男子出現的時間吻合。
「你是否看清了那個男人的容貌?」黃隊急切地問道。
「是的,我看得非常清楚。」
隨後黃隊就帶着那名保安去了調查室,根據他的描述,讓專業的模擬畫像師畫出了一幅嫌疑人的肖像畫。
畫像惟妙惟肖。
但還是那個問題,沒有嫌疑人,一切都是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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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案件再次陷入死局的時候,一個人的出現讓警方輕而易舉地找到了嫌疑犯。
12 月 30 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十天,一位名叫宋瑜祥的男人來到警局,該男人稱,他就是寵物狗的領養人。
此次來到警局是因爲他在報紙上看到受害人遇害的新聞,於是便趕了過來。
Ṭûₓ希望能夠給警方提供一點破案的線索。
面對這樣熱心的市民,黃隊非常感動,立即放下手頭的工作親自迎接,然而在見到寵物狗領養人時,他瞬間驚掉了下巴。
因爲眼前這個叫宋瑜祥的男人簡直與嫌疑人的肖像畫一模一樣,而且身上也穿了一件黑色皮夾克。
可黃隊沒有輕舉妄動,或者說有些不知所措更爲準確。因爲他實在無法相信一個罪犯會大搖大擺地送上門。
黃隊穩住心神,平和地問道:「你好,宋先生,可以說說你和受害人見面的過程嗎?」
宋瑜祥沒有絲毫猶豫,立即將當天的場景描述了一遍。
「我那天是 12 月 19 日下午兩點左右到了被害人家。在得知我也是愛狗人士後,她表現得十分熱情Ţũ̂₇,我們聊了一會兒,她也向我說明了自己爲什麼要把寵物狗送人領養。大概 20 分鐘後我就帶狗離開了。」
在宋瑜祥的這段供述中,黃隊注意到一條非常有用的信息,就是宋瑜祥當時已經知道了這家的男主人不在家。
於是黃隊則以流程爲由,繼續向宋瑜祥問道:
「能說說你 12 月 19 日晚上去了哪裏嗎?」
「那晚我妻子孃家正好有事,晚上 7 點左右我騎摩托車將她送回了孃家。然後我就回家休息了,再也沒有出來。」
黃隊聽到這樣的回答以後,第一反應就是,宋瑜祥沒有不在場證明,雖說這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兇手,可出於謹慎考慮,黃隊還是向宋瑜祥提出了一個請求。
希望他可以留下自己的指紋毛髮及血液樣本。
要知道,黃隊這個要求非常無理,宋瑜祥完全有權利拒絕。
可他沒有,反而表示自己非常樂意配合警方的工作。
最終留下了自己的身份樣本,一切結束後,黃隊親自送宋瑜祥離開。
可就在宋瑜祥準備騎摩托車離開時,黃隊再一次瞳孔放大,因爲他看到宋瑜祥的座駕正是一輛紅色的鈴木摩托車。
世間真的有這麼多巧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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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黃隊再也說服不了自己不去懷疑宋瑜祥了。
於是第二天,他又一次找來了目擊者,那個保安。
並給了他 10 張照片,讓他去辨認裏面是否有他當晚見過的嫌疑人。
接過照片,目擊者沒有猶豫,僅僅一眼就指着其中一張照片,堅定地說道:「就是他。」
而他所指的那張照片正是宋瑜祥。
如果目擊者沒有認錯,這無疑說明宋瑜祥是在說謊。
案發當晚他並沒有一直留在家中。
黃隊考慮再三,還是申請了逮捕令,並在當晚一行人就來到了宋瑜祥家中進行抓捕。
當宋瑜祥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刻,他頓時愣了一下,隨後火冒三丈,大吼道:「你們這是在幹什麼,瘋了嗎?」
黃隊目光堅定。
「現在懷疑你和付瑩瑩的死有關,所以請你回去協助調查。」說完根本不給宋瑜祥解釋的機會,直接將他帶回了警局。
可僅靠目前掌握的證據還不足以將宋瑜祥定罪,於是黃隊帶領了調查小組展開更嚴密的調查,並很快找到了諸多對宋瑜祥不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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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經調查得知,36 歲的宋瑜祥夫妻生活並不和諧,他似乎已經對妻子失去了興趣,二人已經很久沒有行過夫妻之禮。
所以,宋瑜祥必然需要其他的渠道釋放慾望,此爲案件的動機之一。
第二,警方已經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案發當晚,宋瑜祥並不在家,而是在晚上 8 點左右去了一名叫麗麗的女人家裏。
麗麗曾是宋瑜祥的祕密情人。
一年前,因爲工作原因,離開了本地,最近纔回來。
但是此次麗麗的約見並不是爲了跟他舊情復燃,而是回來告訴宋瑜祥,自己準備結婚了,決定結束這段關係。所以當晚二人什麼都沒有發生。
根據這條線索,黃隊推測,很可能是宋瑜祥當天晚上慾火沒有得到釋放,這纔想到了丈夫不在家的付瑩瑩。
但是,宋瑜祥解釋說,昨天之所以沒說實話,只是不想私會情人的事情讓妻子知道,並非爲了隱瞞犯罪。
第三,在看到報紙上的新聞之後,另一位金店老闆也主動向警方提供了線索。
12 月 21 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二天。
有一個人來到金店問他這裏是否回收舊首飾。
因爲他的店只進行售賣並不加工生產首飾,所以當時就很客氣地回絕了對方。
金店老闆記得對方個子高高的,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夾克,來的時候還將一輛紅色摩托車停在了他店門口。
更巧合的是,就在付瑩瑩遇害的第二天,宋瑜祥突然將之前欠下的幾千元賭債還上了,讓人很難不對此產生聯想。
第四,警方在案發現場一共採集到兩組不同的指紋和毛髮樣本,並經過檢測發現,其中一份屬於宋瑜祥。
雖說,宋瑜祥爲了領養寵物狗去過付瑩瑩家,留下指紋和毛髮實屬正常。
但是黃隊則認爲,宋瑜祥正是利用這一點,纔會選擇了去付瑩瑩家作案。
結合以上信息,宋瑜祥已經完全具備了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及作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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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警方並沒有掌握一條決定性的證據,但至少有 4 條證據都表明他就是兇手。
於是警方內部經過多次商議之後,最終還是決定將宋瑜祥告上了法庭。
並在開庭之前,警方給宋瑜祥送去了一張認罪協議書。
只要認罪態度好,保證他不會判死刑,最多也就是無期徒刑。
但是宋瑜祥不僅沒有認罪,反而非常氣憤。
大聲喝道:「我絕不可能爲我自己沒做過的事情認罪!」
最終,付瑩瑩一案於 1991 年 2 月 10 日正式一審開庭。
法庭上,控方列舉了宋瑜祥是兇手的多項證據,還當庭拿出了死者及犯罪現場的照片。並繪聲繪色地說道,就是眼前這個叫宋瑜祥的男人,奪去了一條鮮活的生命,讓幼小的孩子失去了母親。不敢想象,如果讓這樣的人繼續留在社會上,還會有多少像付瑩瑩這樣的人失去生命。
在場的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動容,最終在十個小時的商議之後,法官判處宋瑜祥強姦罪和謀殺罪名成立,依法判處死刑。
然而案件到這裏並沒有結束,甚至可以說是纔剛剛開始,案件的後續發展纔是真正的跌宕起伏。
就在宋瑜祥被判死刑後的一個月,在看守所的他收到一封匿名的來信。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爲 2 月 10 日,也就是宋瑜祥被宣判死刑的那一天,信中這樣寫道:
【親愛的宋先生,我是一個罪人,是我殺了付瑩瑩。對不起,讓你替我承擔了罪行。但現在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因爲當你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早已經安全地離開了這裏。非常感謝你,宋瑜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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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人在信中道了歉,但怎麼看都是一種戲謔的意味,似乎認定了自己必然逃脫了罪責。
可他的法律知識明顯比較薄弱,並不清楚哪怕犯人判刑後仍有上訴的機會,所以這封信的出現,無疑給了宋瑜祥一個絕佳的上訴機會。
最終在宋瑜祥辯護律師的不斷嘗試下,上訴申請終於被通過。
隨着二審的開庭,一樁看似簡單的案件,開始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起來。
1993 年 1 月,付瑩瑩被殺一案二審開庭,此時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年多。
這一次,宋瑜祥的辯護律師做足了充分的準備,並在開庭面對採訪時,胸有成竹地說道:「我絕不會讓一名無辜者受到錯誤的審判。」
剛開始他就對控方重要的目擊證人,也就是那名保安展開了進攻。
辯方律師說保安丁某是一名「不乾淨」的人,他有過多次盜竊罪入獄的經歷,並țũₐ通過他身邊的親戚朋友介紹,ţū́⁵此人平日裏謊話連篇,還經常酗酒、鬥毆。人品明顯存在問題。所以他的證詞並不可信,至少也不應該作爲主要的證據使用。
有了這個前提。
接下來,辯方律師又拿出了一個更加有說服力的證據:「控方證ŧů⁶人丁某說是 1990 年 12 月 20 日凌晨 3 點看到的宋瑜祥,並將他的容貌看得一清二楚。
「可凌晨時分,四周一片漆黑,又沒有路燈,怎麼可能將一個人的容貌看得這麼清楚?」
證人丁某回答:「當天天氣很好,晚上可見度非常高。所以看得比較清楚。」
然而經過辯方律師的調查,1990 年 12 月 20 日那天天氣不僅不好,反而是難得的烏雲天氣,併爲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還專門找來一名證人。
此人是當地一名氣象工作者,他可以證明那天的天氣的確非常陰暗,能見度很低。
結合以上兩點,辯方律師當庭向法院提出,鑑於該證人撒謊成性,且是一名偷竊、酗酒的慣犯。對於他的證詞法院應該拒絕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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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說得有理有據,一時間法官也是不知所措。
而就在這時控方突然嘴角上揚,併發起了反攻。
控方針對辯方律師的辯論詞傳喚了一名新的證人。
此人是一名早餐店老闆,由於得提前準備食材,他經常需要半夜出行。
他說在 1990 年 12 月 20 日凌晨 3 點左右,他也看到一名身穿黑色皮夾克,騎着一輛紅色摩托車的男人。
第二目擊者的出現,不僅證實了保安的證詞並非虛言,並狠狠打了辯方律師的臉。
然而就在控方沾沾自喜的時候,辯方律師又傳喚了一名證人。
並在這位證人出現的一剎那,整個法庭頓時鴉雀無聲。因爲這位證人跟宋瑜祥長得太像了。
他們無論身形還是五官都有八九分相似。
所有人都猜測他們是不是雙胞胎或親兄弟。
可事實上,他們並不是,因爲這位和宋瑜祥長得很像的男人年齡只有 20 歲,就住在被害人付瑩瑩家附近。
目前無業,每天就是在家熬夜打遊戲,日夜顛倒。經常一個人大半夜出去溜達。
而且他也有一件黑色的皮夾克。
也就是說兩位目擊者當晚看到的人很可能是這位 20 歲的大男孩,而非宋瑜祥。
與此同時,辯方律師乘勝追擊,繼續說道:
「世間既然連兩個長得如此相像的人都有,那麼能去金店賣首飾的男人就更多了。而且這件黑色皮夾克和紅色鈴木摩托車現在都屬於銷量非常好的產品,擁有的人非常多。怎麼就能肯定當時去金店的人就是宋瑜祥呢?」
至此,控辯雙方在人證方面的對決就已經基本結束。
顯然,辯方更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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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扳回一城,控方必須在物證方面壓過對方。
而且其中對宋瑜祥最不利的物證,就是在案發現場找到了他的指紋和毛髮。
但關於這一點,辯方律師已經找到了不合理的地方。
因爲在案發現場一共留下了兩個人的指紋和毛髮。
其中一個人已經證實了是宋瑜祥,而另一個人卻始終沒有被確認。
辯方律師將兩個人的指紋進行了比較,發現那個神祕人的指紋明顯更加清晰。
由此可以證明,他應該是在宋瑜祥之後進入的案發現場,而且他留下的指紋遍佈整個房間,遠比宋瑜祥的多得多。
所以說這位神祕人是兇手才更加合理。
隨後辯方律師又說了兩個在一審時就引起過爭執的證據。
第一,就是在宋瑜祥那件黑色皮夾克上並沒有檢測到任何血跡的熒光反應,而且經過權威專家的證實,如果皮夾克上曾經染過血,哪怕清洗得再徹底也一定能夠檢測出血跡的熒光反應。
這也就是說,這件皮夾克上的的確確沒有沾染過血。
第二,在案發現場只找到一個人的鞋印,經過比對,發現鞋碼比宋瑜祥的小了三個碼數。顯然鞋印不可能屬於宋瑜祥,這也就是說宋瑜祥根本就沒有去過臥室。
最終經過了整整兩天的討論之後,法官宣佈:「宋瑜祥當庭無罪釋放。」
此案歷經兩年多,宋瑜祥終於獲得清白,洗刷了冤屈,感動得當庭哭了出來,並感謝了所有幫助過他的人。
雖然平白無故地受了兩年多的牢獄之苦,但是他並沒有憎恨任何人。
反而當庭原諒了黃隊以及所有控方的工作人員,並放棄了追究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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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就因爲這個給他寫了一本書?」周冉警官向我問道。
「關於宋瑜祥的私生活我不予置評,但是在這起案件中他確實是冤枉的,他並沒有犯罪,卻白白坐了兩年多牢,工作也丟了,妻子也跟他離了婚,他本來可以獲得賠償一大筆錢,但是他卻放棄了追究的權利。他的大度行爲,確實很令人欽佩。」
「聽說當時那本書挺火的?您也因此聲名大噪。大家都評論您是一個敢爲公衆發聲的好記者。」
「秉持真實,傳播真實,爲公衆發聲。讓真相浮出水面,讓正義得以展現。」這幾句話一直是我作爲新聞記者生涯的座右銘。
「90 年代刑偵技術確實相對落後,不然也不可能有這些懸案了。」
「確實是,如果放現在,也許早就破案了吧。」
「陳社長,您再好好想想,還有沒有遺漏的細節,一個小細Ŧű⁾節可能就是我們破案的關鍵點。」
我喝了一口水,思考了很久。
「哦,對了。還有一件事,其實當年警方在案發現場蒐集證據時,在付瑩瑩的體內提取到了男性的體液樣本,只不過因爲當時的 DNA 技術不成熟,樣本也沒有實質性的用處,所以這件事很少有人記得。但是現在的 DNA 技術已經完善,如果能找到當年的體液樣本,說不定就能找出兇手了。」
說到體液樣本,周冉和隨行的警員嘴角閃過一絲笑容,似乎找到了破案的突破口。
「你們也不要抱太大希望了,正因爲當年的 DNA 樣本沒有取證作用,我覺得那份樣本大概率不會被當作有效證據保留至今,畢竟案發到現在已經超過二十年了。」
「希望再渺茫,也好過沒有希望。我們回去就去資料庫好好翻找,陳社長,謝謝您今天跟我們聊了這麼多當年的案情。」
「沒事,這是我應該做的。」
說完他們匆忙地跟我握手告別。
臨走時,周冉警官回頭對我說了一句:「讓真相浮出水面,讓正義得以展現。這句話也一直是我的座右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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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Ťùₖ冉他們走後,我的思緒還久久停留在了那起案子中。
20 年了,還會找到真正的兇手嗎?
二審過後,我去採訪過宋瑜祥幾次,他每次都痛哭流涕,感慨這段經歷。
他說也不知道爲什麼會出現這麼多該死的巧合。
好在最後也是巧合救了他,若沒找到那個跟他長相相似的人,也許他已經……
聽說他現在過得不錯。
雖然那時候丟了工作,離了婚,後來趕上了下海創業潮,如今早已經賺得盆滿鉢滿,重新娶了嬌妻,日子過得很滋潤。
直到過了十幾天後,當時已經是晚上 10 點,我剛睡下,迷迷糊糊被手機振動的聲音吵醒了。
接通後,對面立即傳來了一個顫抖的聲音。
「陳……陳社長,我找到當年付瑩瑩一案的兇手了。」
雖然來電者並沒有自報姓名,但我還是第一時間聽出了對方正是之前向我詢問付瑩瑩一案的周冉警官。
在聽到對方說找到了兇手後,我頓時睡意全無,驚呼道:
「你找到了當年的 DNA 樣本?」
「是的,並且已經經過比對,確定了對方的身份。」
「是誰?」我立即問道。
當週冉說出了兇手名字的時候,我完全驚呆了,彷彿失了魂一般,愣了好久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
驚呼道:「我的天啊!是他,他耍了我們所有人,我竟然還爲他寫了一本書,我簡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白癡。」
沒錯,他就是曾被二審宣判無罪,被所有人稱爲「最無辜的兇手」的宋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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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一出,所有人都大爲震驚。
誓要讓宋瑜祥受到應有的懲罰。
雖然此案件已經過去了超過 20 年,但是這起案子在 20 年前已經被立案。
而且由於情節性質惡劣,即使超過 20 年也不受追訴時效所限制。
隨着鐵證的出現,二審被判無罪釋放的宋瑜祥還是被報到最高檢進行審覈,最後,關於付瑩瑩被殺一案再審通過。
宋瑜祥再一次被送上法庭。
事到如今,控方原以爲在絕對的鐵證面前宋瑜祥將再無狡辯的機會,卻怎麼也沒想到,20 年後的他仍然思路清晰,很快就爲自己的行爲找到了一個合理的解釋。
宋瑜祥說:「我去領養寵物狗的時候就與付瑩瑩一見鍾情,所以我們情不自禁發生了關係,付瑩瑩體內的 DNA 樣本應該是在那個時候留下的,可之後我就離開了,她的死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更重要的是,他還舉出了三個二審時候舉出的疑點。
第一,在案發現場找到另一個人的指紋比自己的更加清晰。
第二,案發現場沒有發現自己的鞋印,反而有一個陌生人的鞋印,表示兇手另有其人。
第三,警方在他的黑色皮夾克上並沒有發現血跡熒光反應。
可奈何他說得有理有據,而且他說的三個疑點控方確實也無法解釋。
導致案件一審再審,始終沒有正式裁定。
根據法律規定,案件複雜及量刑爲死刑的案件,法院有權多次進行延期審理。
而在這個過程中,宋瑜祥只能在監獄中等待。
如果宋瑜祥對審判的結果不滿意,上訴需要的時間一定更長。
而如今的他已經 57 歲了,他也知道自己這次肯定逃不掉了。
檢方這一次不會輕易地放過他的。
他也不想再繼續耗下去了。
於是,宋瑜祥主動找到檢方及法院進行了協商,同意簽下認罪書,請求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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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隨着他說出當年的犯罪經過,這起案件的許多疑點也終於被一一解開。
同時那位在案發現場留下指紋、毛髮和腳印的神祕人身份也逐漸浮出了水面。
據宋瑜祥交代,1990 年 12 月 19 日晚上 11 點左右,他來到付瑩瑩家裏,並以寵物狗生病爲由欺騙她開了門,然後對她實施了侵犯並奪走了她的性命。
行兇之後,他便開始清理現場。
他擦掉了臥室自己留下了指紋和腳印,卻只留下了客廳的指紋沒有擦掉。
因爲他領養狗的事情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早晚會被人查出來。
如果連招待客人的客廳都沒有他的指紋,反而更容易讓人懷疑。
而處理好這一切後他便離開了。
臨走前還順手帶走了付瑩瑩的首飾及家中所有現金。而這個時候是 12 月 20 日凌晨 3 點左右,所以第一目擊者保安看到的就是他本人。
到了第二天,他還去商場買了一件黑色皮夾克,跟他行兇時候穿的衣服一樣。
將舊的直接燒掉。
所以警方檢測的那件黑色皮夾克根本就是新的。
自然也就不可能出現任何血跡熒光反應。
至於兇器,則是付瑩瑩桌上的一把水果刀。
事後,也被他帶走扔掉。
之所以去警局協助調查其實並不是他自願的,而是他當時的妻子在看到報紙後非要去。
並在沒有告知他的情況下,已經先一步到了警局,他這才逼不得已地跟着去了。
想着既然如此, 那倒不如由他主動交代一切, 反而更容易讓人相信自己是絕對清白的。
但他萬萬沒想到調查案件的黃隊是一個有主見的人,根本不喫這一套。
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他沒有放棄, 他委託外面的朋友, 僞裝成兇手給自己寫了一封信,以此來營造一個兇手另有其人的假象。
至於那位也在案發現場留下指紋的神祕人, 他卻隻字未提。
然而這恰恰是所有人最關心的問題。
因爲沒有這位神祕人,二審時他根本不可能被判無罪。
所以警方一直懷疑這個神祕人應該是宋瑜祥的同夥, 目的就是擾亂警方的調查,但是宋瑜祥表示他也很納悶爲什麼會有這麼一個人出現。
併爲了證明自己是真的不知道,還將整個案件過程再次詳細敘述了一遍, 連很多瑣碎的細節都說了出來。
而就在這個過程中, 宋瑜祥無意間說出了一個讓警方警覺起來的小細節。
還記得那位報案人嗎?
王文勇,也就是付瑩瑩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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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宋瑜祥交代, 在他逃離現場的時候,他看見有一戶人家的燈是開着的。
後經過證實,就是王文勇家。
這也就是說案發當時王文勇並沒有睡覺。
可當年警方在對他詢問的時候, 他卻說自己當晚 10 點就已經睡下, 早上 7 點才起牀。
這位報案人一定有問題, 不然他爲什麼撒謊。
於是警方將他帶回警局進行審問。
面對警方的訊問,他猶豫了一會兒。
終於說出了真相,他說當年宋瑜祥作案時他的確沒有睡。
而且還聽到了付瑩瑩的呼救聲和慘叫聲, 也就是說他當時已經知道付瑩瑩遇害了。可他沒有選擇立即報案,反而想要爲兇手脫罪。
因爲他想讓付瑩瑩的丈夫吳益良永遠也找不到兇手,傷心痛苦一輩子。
而一切的原因皆是一個「情」字。
原來王文勇一直喜歡吳益良。
但是吳益良卻是一名鐵血硬漢, 不僅沒有接受他的感情,反而對他罵了很多難聽的話。
所以王文勇一直懷恨在心,這纔想要報復。
而他具體的做法是, 暫時隱瞞付瑩瑩遇害的事實,然後來到一家魚龍混雜的舞廳。
開始到處散播付瑩瑩家最近沒人居住,裏面還有很多金銀首飾,並且她家的備用鑰匙就藏在門口地毯下面。
因爲他曾看到過付瑩瑩回家時忘帶鑰匙, 用地毯下的鑰匙開了門。
金錢對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永遠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於是 12 月 21 日晚上終於有人抱着試一試的態度, 來到了付瑩瑩家中進行了盜竊。最終留下了指紋、毛髮和鞋印,成爲日後爲宋瑜祥脫罪的關鍵證據。
事後, 警方通過了王文勇的供詞找到了當年的那名盜竊犯,證實了王文勇的證詞全部屬實。
最終宋瑜祥因爲認罪態度好被判無期徒刑,等待他的將是餘生堅固的牢房。
王文勇因故意僞造證據罪被判有期徒刑 5 年。
至於那位盜竊犯只判了幾個月小小懲戒了一下。
畢竟當年付瑩瑩家的現金首飾已經被宋瑜祥拿走了,他並沒有得到什麼值錢的東西。

-17-
歷經了 20 多年, 這起離奇的案件終於水落石出。
不得不說, 此案實在存在太多的巧合,裏面的每個人都是促成這起懸案的關鍵。
若不是王文勇的報復心作祟, 若不是真的有人起了貪念,若不是付瑩瑩太過熱心,若不是找到一位和宋瑜祥長得如此相似的人, 又或者宋瑜祥不是一個心思細膩的人。
這起案件破解起來恐怕就不會這麼曲折離奇了。
後來我收到了周冉警官的一條信息。
【陳社長,真相雖遲但到,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謝謝您幫我們回想起了破案的關鍵性證據。——周冉】
看完後我陷入了沉思。
突然想到有個名作家的一句話:
「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心。」
全文完

精彩故事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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