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寶馬誣陷後

大半夜,警察找上了門。
說有位寶媽指控我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
鞋都來不及換,我就被拉到了警局。

-1-
朋友到的時候,我剛做完筆錄。
大廳裏,那位寶媽抱着女兒哭個不停。
看到我從審訊室出來,她立馬站了起來。
不等我開口,她揚手就抽了我一耳光:「三歲的小女孩你都下得去手,你還是不是人?」
當着警察的面,她對我破口大罵,說我把她的女兒誘拐到了店裏的地下室,實施了猥褻行爲,罵我不得好死。
我猥褻?
我普普通通老百姓一個,遵紀守法這麼多年,做ŧú³過最罪惡的事情,最多就是給附近的流浪貓摘過蛋蛋。
結果你上來就說猥褻,你想我死?
當下,大廳里人齊刷刷地都向着我看了過來,那眼神要多鄙夷有多鄙夷。
朋友見她一副要喫人的樣子,趕緊擋在我前面:「這裏面肯定有誤會,我兄弟不是這樣的人。」
寶媽哪能聽進去,出手就一通亂抓。
朋友被誤傷,臉上留下了幾個血道子,疼得齜牙咧嘴的。
我強壓怒氣:「女士,說話要有證據,不能亂說,誰猥褻你女兒?你說清楚,這麼十惡不赦的帽子能亂扣嗎?」
「就是你!」寶媽猙獰,「你這個畜生,不得好死你!」
警官讓她情緒不要激動。
她就大叫撒潑:「我的女兒被侵犯了!你們還不趕緊把這個強姦犯抓起來?有沒有天理?你們明擺着收了他的錢,才拖延着不立案,欺負我們孤兒寡母不能把你們怎麼樣。」
見警官陰着臉,她意識到自己這一槍打歪了,趕緊又指着我:「這麼小的孩子你都下毒手,你不怕遭報應嗎?」
我不想再跟她爭執,看向一旁的警官:「警官,我沒做過,她在污衊我!」
「你敢說不是你?」寶媽氣勢洶洶地把三歲的女兒拖過來,讓她指證我,「是不是他?是不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的?」

-2-
這位寶媽一連問了好多遍:「就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裏去,還脫了你的褲子,對不對?」
她那狠毒的眼神,嚇得小女孩直哭:「媽媽,嗚嗚,叔叔沒有。」
我朋友看不下去了:「孩子都說沒有了,你幹嗎這麼逼問她?你看看,她都被你嚇成什麼樣子了?你平時就這樣嗎?」
旁邊的警察欲言又止。
寶媽立刻咆哮起來,兩隻手抓着小孩的肩膀,死死盯着她:「你說啊!你跟媽媽說啊!他碰你了是不是?」
女孩含糊地哭着:「嗚嗚嗚,是叔叔,他碰我了。」
寶媽眼神一亮,立刻衝着警察興奮道:「警察同志,你聽見了吧?我女兒親口說是他乾的!他是強姦犯!把他抓起來,快!」
朋友厲聲打斷她:「住嘴吧你,那麼小的一個小孩,你這麼引導地問她,能準確嗎?還不是你說什麼她就說什麼?照着你這個問法,你就是問她地球是不是她毀滅的,她都得承認!」
寶媽激動:「她三歲了,已經懂事了,況且小孩子不會說謊的!」
她說着,那股無理取鬧的勁兒又上來了。
冷不丁就又要動手。
「少犯渾!」我朋友五大三粗,發起火來也不是個善茬,眼睛一瞪,寶媽就虛了半截。
她求助地看向警察:「警察同志,他!他還要打人!你管不管了?」
警察開口道:「我只看到你把別人抓得臉上都是血道子。」
寶媽得意:「那是他活該。」
調監控需要點工夫,趁着這時間,我朋友——我們是和泥玩的發小,我叫他罩哥——揉着太陽穴問我:「老王,這到底啥情況啊?怎麼回事啊?」

-3-
怎麼回事?
我還想知道怎麼回事呢!
凌晨兩點多,我在店裏煮麪喫,水還沒燒開,警察就找上了門。
有位寶媽報案,說我今年五月份的時候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
聽完我的話,罩哥一驚:「真的假的?」
我震驚:「罩哥,你……」
「不是,」罩哥尷尬解釋,「我不是懷疑你,你是什麼人,哥瞭解,我的意思是,她怎麼就認準是你呢?」
「你可說呢,我多冤啊。」
在被傳喚的路上,我腦子裏只有一個想法:「完了,我成竇娥了。」
儘管我同情這位寶媽的遭遇,也相信她是一時激動,被憤怒衝昏了頭腦。
畢竟,一個單身母親遭遇這種事情,實在腦子冷靜不下來。
可這事,真不是我乾的。
我壓根就不認識她。
充其量就是前段時間,她搬過來,我見過她兩次,連話都沒說過。
她的女兒倒是有時候會跟幾個小朋友來我店裏玩。
這怎麼就成我猥褻了?
警官調取了我店裏的監控。
那位寶媽說,我是在 5 月 13 號到 5 月 18 號這段時間,趁着她忙,顧不上照顧孩子,把她孩子騙到我們家地下室給猥褻了。
可監控視頻裏,她女兒確實Ṱű̂ₛ有一天來了店裏,跟我孩子玩了會兒,然後就離開了。
根本沒去什麼地下室。
警官看完錄像後,又調取了附近商家的監控,折騰到大半夜,確定我沒有犯罪嫌疑,所以決定不予立案。
聽到「不予立案」四個字,那位寶媽臉色驟然就變了,她聲嘶力竭:「就是他乾的,是他把後面的錄像刪掉了!你們不立案,我就把他曝光,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畜生的真面目!」
警官嚴肅警告她,錄像有沒有刪減,他們會找專業的人士來分析,在結果出來前,隨意在網上曝光他人,是侵犯他人的名譽權,有可能構成誹謗,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寶媽見警官態度堅決,也知道再鬧不出什麼風浪,只能是憤憤地離開警局。
離開前,她衝着我丟下一句話:「你等着,我不會讓你好過的!」

-4-
我當時還以爲,她就是發泄兩句。
沒想到,過了兩天,一大早我去店裏時,發現門口多了個花圈。
我還以爲是誰家出殯把花圈落下了。
走近一看,差點沒把我氣撅過去。
花圈上寫着:「人渣店老闆猥褻女童,祝全家早死。」
罩哥的電話恰巧打了過來:
「那個寶媽,把你髮網上了!都上熱搜了!」
點開熱搜——
「人面畜生店老闆,猥褻我三歲的女兒,可他隻手遮天,警方都不給立案。」
這個寶媽在網上實名舉報。
她在鏡頭前,舉着身份證哭訴:「今年 5 月份的時候,我一個單身母親,在街上盤下一個店面,想賺點小錢來養活我的女兒。」
「當時,我結識了隔壁的店老闆,我的女兒也經常去他的店裏玩。」
「可有一天,我女兒哭着跟我說,她下身很痛,她說……她說她被那個店老闆帶到地下室脫掉了褲子,事後,還用腳踢她,打她。」
說到這裏,這位寶媽狠狠抽了自己兩個耳光:「我真該死啊!我不配做一個母親!我沒有保護好女兒!」
她還把在警局偷偷拍的監控錄像發到了網上。
原版的錄像是,那個小姑娘到我店裏玩耍了一會兒就走了。
可這寶媽,把錄像給剪了,只放出了她在店裏玩耍的內容。
她故意說:「完整的監控錄像已經被那個畜生給刪掉了,我報了好幾次警,都被各種理由拖延,說證據不足,不能立案!」
她哭得面容扭曲:「求求大家轉發幫幫我們!我沒有辦法了,傷害我女兒的人,權勢滔天,我鬥不過他。」
她聲淚俱下地控訴:「醫生說,我女兒的下身有很嚴重的炎症,她還被猥褻到撕裂的,我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現在我女兒,身心收到了嚴重的傷害,只要有人碰她,她就大哭大鬧。」
爲了佐證自己的觀點,她說她帶着女兒去報警的時候,女兒一眼就認出了我,當時就嚇得哭個不停,說我碰了她。

-5-
看完視頻,我坐在椅子上,眼前一片黑。
「單親媽媽,三歲的女兒,猥褻……」
「店老闆,一手遮天,警方推脫……」
「不予立案……」
單親媽媽,走投無路之下,不得已實名舉報,在網上尋求幫助,希望網友能幫助她,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給她一個滿意的答覆。
這個視頻一出,瞬間上了熱搜,閱讀過億。
網友們羣情激憤,紛紛轉發。
幫助她討伐我這個威脅三歲女童的人渣店老闆。
憤怒的網友,把我的個人信息扒到網上,無休止地謾罵。
【你必不得好死!】
【死畜生,半夜鬼上門的東西。】
【你怎麼連一個三歲女孩都不放過?人渣!】
短短几天,我收到了數十萬條的狂轟濫炸。
我的店門口擺滿了花圈,被人潑了大糞。
父母、老婆的信息被泄露,遭到了騷擾謾罵。
我被成羣的記者圍住。
他們用力地拍着我的車窗。
攝像機對着我茫然無措的臉:「這家店的老闆,猥褻三歲女童。」
媒體激烈地大聲質問我:
「你在地下室猥褻三歲女童這個事情,你能解釋一下嗎?」
「你刪掉關鍵錄像證據,掩蓋猥褻女童的事實,情況是不是屬實?」
「你也有孩子,你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情?」
「你這麼去傷害一個孩子,不怕遭報應嗎?」
……
無盡的指責謾罵,讓我近乎崩潰。
猥褻一個三歲女孩,如此罪名,放在什麼時候,都足以讓一個人瞬間社死,萬人唾棄,永遠不得翻身。
我將警方的調查結果公佈出來。
其中就包括,在 5 月份,那位寶媽說是我猥褻她女兒的那段時間。
我根本就不在當地。
警方也調取了我的出行消費記錄,證實我沒有作案時間,去了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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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自己根本沒有作案時間,整個事情純屬造謠。
但網友的謾罵和網暴還在繼續。
他們說:
【這裏面有一定有貓膩!】
【他怎麼就那麼巧,那幾天剛好不在店裏?這還不是有鬼嗎?】
【誰知道你有沒有偷偷從外地潛回來呢?】
他們罵我畜生,不得好死。
輿論發酵下,哪怕是三更半夜,都有人發信息罵我,有網友甚至發信息威脅要殺了我全家。
哪怕警方明確告訴那個寶媽,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侵犯。
也向她澄清,我沒有犯罪事實。
按理來說,她的女兒沒有受到猥褻,她應該放心纔是。
可她卻繼續攻擊我,將之前 5 月份「我猥褻」她女兒的時間,改到了 6 月份,又說我是在 6 月份在店裏猥褻了她的女兒。
她到處在各大社交平臺發帖,不停地曝光我,仍舊說我猥褻她的女兒!
甚至跑到我孩子的幼兒園裏大鬧,說我孩子的父親是一個罪犯。
天啊!
難道她的女兒平安不是最好的結果嗎?
爲什麼,一定要有人猥褻了她的女兒?
每當有人提出質疑。
她就會聲淚俱下,再度控訴我的罪行。
然後說:「我一個單親媽媽,本來就不容易,三歲的女兒又被人猥褻。」
以此來博取同情。
她在社交平臺下面,置頂的評論是:【一個母親不可能拿孩子的清白去誣陷別人!】
在她引導的輿論下,我店門口被擺滿花圈。
父親氣到中風。
我老婆在下班路上,被人圍堵謾罵,崩潰抱頭痛哭。
我看到這位寶媽給一個評論點了贊。
評論內容是:
【這個人渣店老闆的孩子叫王子博,就在陽光幼兒園上學,大家千萬不要放過他!人渣全家都應該不得好死!】
種種折磨,讓我痛不欲生。
把老婆孩子都安頓回老家後,我給罩哥打了個電話。
「怎麼樣?家裏都安頓好了沒?」罩哥問。
「差不多了,我爸那邊有我媽守着。」我說。
罩哥冷笑:「那就行!哥們這次一定幫你把她告得傾家蕩產!坐牢爲止!」

-7-
在這之前,我已經拜託他收集了不少證據。
在罩哥的家裏。
他一邊叼着煙,一邊點鼠標給我看:「都在這呢,證據很好收集,她開通了幾個平臺的社交賬號。」
「賬號裏發了十幾條小作文,不是控訴你,就是暗戳戳地指責警方不立案。」
「她好像有那個大病,她管人警官不叫警官。」
「那叫啥?」我湊過去。
罩哥磕了磕菸灰:「管警察叫帽子,說帽子不給她立案。」
「……」
罩哥幫我把那位寶媽在網上曝光我的證據都收集了起來。
我也將她侵犯我隱私、名譽權,誹謗侮辱,引導輿論網暴我的情況全部提交給了警方。
在收到證據後,警方正式傳喚那位寶媽到了現場。
「你把我舉報了?」寶媽憎惡,「你做了這種事,還有臉舉報我?」
「同志,證據我都提交了,我要求依法處理。」我將目光投向警官。
「證據?什麼證據!」寶媽咬牙切齒。
警官解釋:「你涉嫌侵犯他人隱私,侵害他人名譽,又引導輿論攻擊……」
「是你們不作爲,不管我們孤兒寡母的死活,我才這麼做的!我說的都是事實!我不怕你們!他就是該不得好死!」寶媽咬牙切齒,「連我女兒都說,是他做的!」
我沒理會她,直接跟警官說明訴求:「她在各大社交媒體造謠,不但侵害了我的名譽,還對我以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我要求她公開道歉,刪除所有不實謠言,賠償我所有的損失,並對其立案調查,依法處理。」
我強調道:「絕不考慮和解!」
寶媽立刻炸了鍋:「賠償你損失?你有什麼損失?我女兒可是被你給侵害了!要賠也是你賠我!」
她一把拉住警官:「同志,我也要求立案,讓他賠償我!還要他坐牢!」
警官皺眉:「你的女兒,我們已經查清楚了,並沒有受到侵害,現在受到侵害的,反而是這位先生的權益。」
「誰說我的女兒沒有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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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開始了。
跟寶媽在警局鬧了一下午,浪費了我五個多小時。
結果連筆錄都沒做完。
晚上跟罩哥短暫地碰了一下後,我就回到了家。
第二天,我在店裏收拾東西。
那位寶媽突然就帶着孩子闖了進來,舉着個手機懟着我臉拍:「大家看看,這就是那個猥褻我三歲女兒的人渣店老闆!」
她在我的店裏亂砸一通。
非逼着我承認猥褻了她的女兒。
我說我沒有做過。
她就大吼着:「我女兒都說了,是你把她帶到地下室,脫了她的褲子,還打她巴掌。」
我說:「我們家沒有地下室。」
「那!那就是二樓!」
「也沒有二樓!」
「那就是倉庫!總之就是你乾的,要不是你!你說那是誰猥褻了她?」
她歇斯底里地叫着。
女孩躲在她的身後,抓着她的衣角,渾身顫抖:「嗚嗚嗚,媽媽……媽媽……」
我突然覺得,小女孩好可憐。
「爲什麼一定要有人猥褻了你的女兒?她就不能是平平安安的嗎?」我看着那位寶媽。
寶媽斜着眼:「我的女兒,我會不希望她平平安安的嗎?可她就是被猥褻了!」
她砸掉了我整個店,帶着女兒在店門口指認。
在門口,這個寶媽狠狠地掐了女孩一下,小女孩委屈地哭了起來。
媽媽滿意地舉起手機:
「今天帶我的女兒來指認,走到這家店門口,她就不走了,一直在哭。」
不出所料。
她回去後,就將這自導自演的視頻,給發到了網上。
視頻再次上了熱搜。
女孩怯懦哭泣的樣子,更坐實了我是個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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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憤怒地敲下鍵盤,在正義的驅使下,他們對我展開了長久的、毫無底線的謾罵跟侮辱。
也就是這時,警局那邊,傳來了立案成功的消息。
罩哥在看到我店被砸得稀巴爛後,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夥子,你這下半年的業績,算是有着落了!」
是啊,再沒有着落,東西都要放過期了。
「律師找着了?」我問罩哥。
罩哥一拍胸脯:「那肯定,這案子,一般人不敢接,你知道的,一不留神,就被打成同夥了,我問了幾個大律所,沒人敢觸這個黴頭。」
「那……」我急。
「別急啊,你聽我說。」罩哥點了根菸,「還好,咱人脈廣,我找我舅,託他給你找了個律師,大律師!」
「咱舅不是菜市場殺豬的嗎?還有這能耐呢?」我問。
罩哥抽了口煙:「那是表舅,這個是親舅。」
去年有個轟動的案子。
一個男生遭前女友污衊,說是被男生強姦後,纔不得已跟他在一起。
當時事情鬧得很大,也沒人敢接這個案子。
無一例外,都是怕得罪那些打着維護女性權益的利益團體。
「後來,你知道吧,就是這個安律師幫男生辯護的,因爲這事,他被人報復打斷了一條腿,住院的時候,就是我舅照顧的他,我舅是護工。」
「安律師願意冒這個風險幫我?」我有些忐忑。
罩哥罕見地認真道:「人家,要的是公義,有格局的,那覺悟,跟咱這市井老百姓不一樣,真沒得比。」
我跟安律師聊了聊,把我的訴求都告訴了他。
他建議我,這段時間,一定要配合警方的調查,也提醒我要做好取證的工作,覈算損失,想清楚自己的訴求。
「一旦開始訴訟,要做好承受網暴的準備。」
他確實很有經驗。
沒兩天,我就把店給關了。
沒別的原因,開不下去了,昨晚有人在我店門口,噴了幾十個「死」字,都是紅漆,擦都擦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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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下午,我接到一個電話。
電話裏,她說自己某知名大 V。
她想要跟我聊聊,瞭解一下這件事的經過。
「我只想給民衆一個真相。」
她說得還挺像那麼回事的。
我信了她的邪。
那大 V 開着直播,話筒往我臉上一懟。
「冤枉」兩個字我都沒來得及說出口,她就拉着一張驢臉:「侵害三歲小女孩,還要起訴單身媽媽影響你做生意,恕我直言,您這還是個人嗎?」
我眉頭一皺:「你什麼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驢臉輕蔑,「聽說你也有個孩子,如果今天被侵害的是你的孩子,你會作何感想?」
我看着鏡頭:「我再說一次,我沒做過,我沒有侵害她的女兒!」
「不是你?那是誰?」驢臉繼續,「那只是一個三歲的小女孩,你是怎麼能對她下如此毒手的?你知道,這樣會對她造成什麼樣的傷害嗎?」
我問:「所以你認定,女孩一定被人猥褻了?也認定,我就是那個人渣?」
「不然呢?那位單身媽媽說得不是很清楚嗎?」驢臉淡淡道。
「她說的就是真的嗎?從頭到尾,她有拿出過證據嗎?」我問。
驢臉道:「可她是單親媽媽,有個三歲的女兒,她們都是弱者……我們相信她,一個媽媽不ţũ̂₈會拿ţũ̂₂自己女兒的清白來污衊你。」
我盯着她:「那個媽媽是『弱者』,我承認,可這個『弱者』未必就是正義的一方!」
我是大沙雕。
居然會相信,這些眼裏只有流量的所謂大 V 會在乎事情的真相。
我離開後,驢臉連夜剪輯,第二天就把這個採訪視頻放了出來。
當然,她剪掉了我後面那句「弱者未必就是正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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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作爲網絡大 V,比誰都清楚小作文的威力。
從她剪掉我爭議的那句話就能看得出來。
她明知道,那位寶媽並沒有看起來那麼正義。
只不過爲了流量,她罔顧了事情的真相,對我進行了強烈的抨擊,惡意曲解我的意思,將我塑造成一個囂張的、無法無天的罪惡分子。
她又刻意強化單身媽媽跟三歲女兒這個點,用「弱者」的身份,來激化網友的情緒。
很快,她的不實報道,就爲自己博得了千萬的流量,漲粉十幾萬。
而她也被冠上了「維護女性權益巾幗先驅」的稱號。
「罩哥,就這個驢臉,看到沒?當典型,一起告!」
我給罩哥發了過去。
驢臉惡意剪輯的視頻,點擊過千萬,轉發上百萬。
安律師看了眼,就說:「這屬於影響極爲惡劣,都算是認錯態度良好,也得進去蹲半年。」
他說得沒錯。
後來驢臉被我起訴完後,不但號被永封,人也進去關了四個多月。
晚上,我給我爸打了個電話,問了問近況。
「老爺子怎麼樣了?」罩哥湊過來問。
「出院了,回鄉下養着去了,半邊身子還有些發木。」我難過,「一把年紀了,還跟着我遭這罪……」
「放心吧,那寶媽也得不了什麼好,你看看哥們發現了什麼。」他把手機遞給我,「瞧瞧。」
罩哥的手機上——
【三歲女兒被猥褻 1 羣】
【三歲女兒被猥褻 2 羣】
【三歲女兒被猥褻 3 羣】
……
【三歲女兒被猥褻 7 羣】
那位寶媽,居然拉了七個羣,並且都用這樣的字眼命名。
「這才七個,其他的羣還有不少呢。」罩哥嘖嘖道,「瞧瞧人家這腦子,拿女兒來編故事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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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羣收錢?有人捐嗎?」我問。
罩哥嗤笑:「有的是人捐呢,剛有個大哥,捐了八千,我粗略算了一下,光這幾個羣,就收了有上百萬了,還不算微信,支付寶直接轉給她的,收了不少呢。」
怪不得……在警察都說她女兒沒有被侵犯的情況下,她還要不斷造謠。
合着是這麼回事。
「我剛給她轉了兩千,她也收了,羣裏Ṱũ̂₂的轉賬信息,我也截圖了。」罩哥看向我,「我這兩千,你得報銷吧?」
「最近耳背聽不太清,你說啥?」
……
寶媽一直作妖不斷。
她也不知道怎麼混進我的業主羣。
在羣裏一一細數我的罪行,又讓物業給我斷水斷電。
第二天,她舉着白色的橫幅,拉着女兒跪在我店門口。
橫幅上寫着「人渣老闆,猥褻女童,孤兒寡母,無處申冤」。
「就是這個店老闆,他多次把我的女兒帶去地下室,還打我女兒巴掌!」
只要有人路過,她就拉住提高嗓門,故意當着路人的面,指名道姓地罵:「就是這家店的人渣老闆,猥褻女童,他全家都不得好死。」
這種事情,她不是第一次幹了。
之前,她就在我老婆下班的路上,帶了一羣媒體堵住了她,當面罵她:「你老公連三歲的女孩都不放過,他是人渣!我看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我老婆讓那些人走開,呵斥他們這是在侵犯隱私。
那寶媽就抱着胳膊,譏諷她:「你有話不會好好說?這麼大聲做什麼?你老公做了這種事,還怕別人說?」
老婆性格不算強勢,委屈得直哭。
她這視頻一發,我又是被人問候了八輩祖宗,還有極端網友說要刨我祖墳。
警察在這期間,說明我沒有作案的時間,並且公佈了女孩在店裏的完整錄像,證明我沒有侵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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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絲毫減少網友對我的攻擊。
寶媽也是抓緊機會,強調錄像是我刪減修改過的。
她再次發了一條視頻,說我對她進行了恐嚇,就因爲她在維權的時候,「不小心」透露了我的名字。
「他就要起訴我!」
她說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
「他傷害了我的女兒,這樣一個作惡的人,怎麼能倒打一耙,還起訴我呢?」
她在拉攏網友的支持。
試圖用輿論左右警方的判斷。
我將這段時間收集到的所有引導網暴的證據,包括她在我店裏打砸的錄像,再次提交警方。
安律師那邊也傳來消息,說法院已經受理了案件。
「你可以確定一下自己的訴求了。」安律師等我回復。
我下定決心道:「該賠償賠償,該坐牢坐牢,沒什麼好說的。」
在立案的第二天,我公開了一小部分錄像。
也就是那位寶媽,在我店裏咆哮着,要我承認猥褻了她女兒,還有在店門掐着她女兒,引導她指認我的錄像。
她說我是在地下室侵害了她的女兒,可我店裏沒有地下室。
她又說是二樓,店裏沒有二樓。
她又撒謊,說是在倉庫。
尤其是句——「要不是你,你說那是誰猥褻了她?」
直接刷新了網友的下限。
【她怎麼就這麼想讓自己的女兒受到侵害呢?】
【人家又沒有作案時間,又沒有作案地點,她到底在委屈什麼?】
【難道女兒平平安安,不是最好的嗎?爲什麼一定要受到傷害纔行?】
她實在是太荒謬了,荒謬到連同情她的網友,都無法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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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就是這樣。
當謠言不攻自破的時候,就會迎來反轉。
眼看網友都站向我這邊,開始質疑她所說的事情的真假。
那位寶媽又上傳了一張醫院的檢查報告。
說是醫生檢查過,她女兒患有很嚴重的炎症,又自己編排醫生的話:「醫生說了,就是遭遇了猥褻!」
因爲飽受輿論困擾,這一次警方反應迅速,立馬聯繫醫院,公佈了關於那份醫院檢查報告的調查結果。
可笑的是,所謂的女童炎症,是因爲寶媽平時不注意孩子衛生導致的。
到了這個時候,她的行爲已經可以用匪夷所思來形容了。
她反覆地更改「作案時間」,一會說是 5 月份,一會又說是 6 月份。
在各大社交平臺,包括各種羣,她不斷地發文,暗責警方遲遲不立案,是因爲我在當地勢力很大。
「他隻手遮天,顛倒是非,是黑惡勢力!」
發的長文的控訴裏,她強調,自己已經無數次尋找警方幫助,可都被各種理由推脫,總之就是一句話翻來覆去地說:「這個店老闆肯定有貓膩,所以警方纔遲遲不肯立案。」
她利用着人們的樸素認知,一直在下面用小號刷評論——【一個母親不可能用孩子的清白去誣陷別人!】
還有一少部分的人,在那裏評論:
【拿一個男人的尊嚴,去換一個女孩的貞潔,我覺得很值得。】
【女孩沒事不是最好了嗎?幹嗎還要網暴這個媽媽?】
哪怕警方無數次地告訴她,她的女兒沒有遭到猥褻,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侵害。
可她也沒有因此而安心,反而一口咬死,說她的女兒一定受到了侵犯!
而且不斷地在網上發佈視頻,散播謠言。
警方多日的奔走後,最終針對此事,Ṭũ₊發了最後一條聲明。
他們將大量的走訪調查、實地勘察的情況,還有醫院出具的報告,以及心理專家的會診結果,全部都公佈了出來。

-15-
我的店鋪,包括周圍沿街商鋪和區域的所有點位監控錄像,整整 500 多個小時,全部都進行了逐幀回看。
對街坊和周邊的羣衆走訪調查。
監控設備生產廠家,以及相關方面技術專家一致認定,我提供的監控錄像,並無修改刪減的痕跡。
「在舉報的作案時間內,王某並未與女孩有可疑接觸。」
「女童的動作和情緒,經心理專家認定,並沒有受到侵害應有的應激反應,在到店裏『指認』和被詢問時,她情緒穩定,行爲正常,並無牴觸情緒。」
就是頭豬,也能看得出來,我是無罪的!
心理專家出面說:「三歲的孩子,並沒有什麼主述能力,而且ṱû⁶女孩說的一直都比較含糊,並不能明確說是受到了傷害。」
她說曾經給女兒看過我的照片,她一下就能認出,會哭着指認我。
可是在警局的時候,警官將我照片跟另外幾個男子的放在一起,小女孩卻無法辨認。
她說:「媽媽,我不知道。」
在警方發佈公告後,罩哥也將這位母親在羣裏收錢的事情,給曝光了出去。
一看到網友要她退錢,她這下徹底慌了。
不到一分鐘,就把所有的羣都給解散了。
並且一直在刪除讓她退錢的帖子。
「她要人家捐了款的人去警察局,說要是能證明自己收了錢,就當面把錢退給他。」
我搖頭:「真扯淡啊。」
時隔多日,那位寶媽再次開了直播。
我沒想到的是,到了這個時候,她還能這麼理直氣壯,在直播間繼續造謠,讓網友來網暴我。
我湊過去看了一眼,剛好看到她在跟網友連線怒噴:「難道三歲的小孩會說謊不成?」
那個網友平靜地說了一句:「小孩不會說謊,但不代表媽媽不會教她說謊。」

-16-
開庭前一天。
警官給我打來電話,問我考不考慮和解。
我說:「絕沒有這個可能。」
後來,我才知道,爲什麼警官會給我打這個電話。
「還好那天你沒去,那寶媽帶着女兒,一進大廳,就踢她女兒,還動手掐她,讓她哭着給警官下跪,說自己孤兒寡母的,選擇在網上發聲,是迫於無奈。」
「還好你沒去警局,不然的話,看她那個架勢,肯定道德綁架死你,到時候,小女孩一跪,她再擠兩滴鱷魚的眼淚,回頭網上不知道又要怎麼說你呢。」
罩哥慶幸道。
「那後來呢?」
「後來就有意思了,你沒露面,那個寶媽拉着小女孩,滿世界找你。」
罩哥給我看了寶媽剛剛發的視頻。
「是因爲女兒受到了侵害,我才激動選擇曝光的。」
「再說了,他有什麼損失?不就是罵了他幾句?你們知道他現在要幹什麼?他要我賠他五十萬!他讓我這個單身媽媽賠他五十萬啊!」
下面一幫網友刷評論: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人家一個單身媽媽帶個小孩容易嗎?】
【拋開事實不談,那個男的就沒有錯嗎?他爲什麼偏偏在女孩受到侵害的時候,去了外地,有這麼巧嗎?】
【又沒有作案時間,又沒有作案地點,警方還處處向着他,太清白了反而不真實,我覺得沒那麼簡單!】
【賠那麼多錢?窮瘋了?你還有臉告人家一個單身媽媽?】
衆多無腦彈幕中,有一條尤其扎眼:
【大家冷靜,我說兩句,這不單要賠錢,還得坐牢(微笑)。】
一看 ID,罩哥發的。
開庭審理那天,寶媽在庭上披頭散髮,大聲喊着:「我有抑鬱症,你們要是判我,我就去死!我就從樓上跳下去!」
罩哥嘀咕:「哪個抑鬱症患者,會大喊大叫,恨不得天下皆知的?」

-17-
因爲證據確鑿,且事情極其惡劣,引起了巨大的社會不良反響。
寶媽被判刑兩年四個月,並且退還全部捐款所得。
還要賠償我店裏的損失,跟精神損失費,一共五十萬。
我有些擔心那個小女孩。
託罩哥去打聽了一番,才知道小女孩已經被她爸爸接回去了。
「你猜怎麼回事?離婚的時候,人家爸爸就想要這個孩子,這個寶媽不願意,把這個孩子給爭了過來……」
那個爸爸也知道寶媽污衊我的事情:「她並不愛孩子,爭奪孩子也是把她當成報復我的工具。」
我跟安律師聊過這事情。
安律師說:「網友爲什麼相信她?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爲,無論是單身媽媽,還是三歲小女兒,都是弱者,人們生來同情弱者。在得知這個單親媽媽的女兒受到侵害後,人們的第一反應,就是幫助她,拯救她,想要還她一個公正。」
我無奈:「那就不管對錯嗎?」
安律師搖頭:「一部分網友不在乎對錯,只在乎宣泄情緒。至於第二點,也是我覺得最可悲的,所有人都認爲,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女兒編故事,對嗎?」
「正是因爲,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女兒來編故事。所以,人們纔會去相信這個媽媽,去幫助這個『弱者』執行正義,而忽略了,『弱者』並非是對的。」

-18-
這位媽媽,踐踏了底線,人性的底線。
而我,做錯了什麼?
我一個小小的店主,勞苦半生,勤勤懇懇地做一點小生意,養家餬口。
結果突然有一天睡醒,就被指控成了罪犯。
他們張牙舞爪地謾罵我,詛咒我,讓我社死。
將我照片 P 成遺像,24 小時不間斷地給我留言謾罵。
全家,都被這個社會所歧視。
店,店開不下去,生意,生意做不成。
人?更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走在路上,冷不丁就有人叫囂着要讓你不得好死。
這是什麼日子?
我憑什麼要經受這一切?我的家人,憑什麼要經歷這些?
我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甚至,什麼都沒做。
那位媽媽,你傷害的單單是我嗎?
在這個女性本就維權困難的社會,狼來了的故事屢屢上演。
別有用心的人,從中牟取利益,將誣告當作生意,反正就算誣告不成, 也只需要付出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而已。
那以後……再有女性受到侵害呢?
真的有女孩被猥褻, 還會有人去相信她們嗎?
她們鼓起勇氣, 揭開自己的傷疤,去指控施暴者, 換來的卻是一句:「等等吧,說不定會有反轉……」
戲劇的是, 她跟我還是同行, 店就開在我隔壁,然後就出了我猥褻她女兒這件事。
好巧啊。
她甚至能清楚地描述出女孩被我猥褻的時間內容和地點。
可我在她說的那段時間, 根本就不在當地……荒謬。
網友說:「女孩沒事不就好了?」
那我呢, 被這個媽媽侮辱的我呢?我跟我的家人就活該遭受這一切嗎?
她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在陽光下, 用力地開了一槍。
這顆子彈,最終擊中了她自己。

-19-
最開始,我是能理解這位母親的。
哪怕在警察局, 我被她抽了這一巴掌,我還安慰自己, 說那是單親母親, 太想保護孩子了。
結果,她轉頭就造謠我是猥褻女童的人渣。
我問罩哥:「你說這事,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不正常的?」
是什麼樣的用心, 可以讓一個人變得如此惡毒?
「人渣店主猥褻女兒。」
這幾個字,光是看到, 就讓人揪心。
她怎麼忍心用她三歲的女兒去編故事, 發動全網去網暴一個無辜的人?
「不知道, 可能是因爲煽動網友網暴你後, 讓她獲得了關注吧,漲了幾十萬粉絲呢,後面還有那麼多人給她捐款。我靠,十幾個羣, 你說她得收這幫網友多少錢?估計在她眼裏,女孩被侵犯這件事, 已經成生意了。」
罩哥嘆了口氣:「要不然警官都還你清白了,她幹嗎還咬住不放?一個勁兒地在那無中生有, 從那會兒開始, 這事就不對了,這人啊,有時候, 真就不是人了。」
我坐在他對面, 悵然道:「你說,她圖個什麼?」
罩哥低頭吸溜了口面:「我不知道,我怕說錯了,網友又網暴我。」
是啊,一個人到底要懷着多大的惡意, 才能在已經證據確鑿, 在確Ŧű̂₋定自己女兒沒有被侵害的情況下, 還去發佈謠言,一直去撒謊,去污衊一個普通人?
我不願再去揣測她的用意。
「不要高估人性。」
罩哥突然抬起頭:「你有沒有想過, 萬一監控壞了呢?萬一那天你沒有去外地,留在店裏,又會怎麼樣?」
我愣怔:「不敢想象。」

精彩故事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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