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賣一月之中被偷了九次。
查了監控,上下樓層一家一家地問,找不到小偷。
有人翻白眼抱怨:
「誰會窮到偷外賣呀,真屁事多!」
我一肚子火,當晚給商家備註了「請辣死我」四個大字。
一個小時後。
翻白眼那家的小孩連夜辣去了醫院。
-1-
說起來你們可能不信,我最近被一個外賣小偷盯上了。
一個月當中,外賣被偷了九次。
我所住的地方在清江小區 17 棟,半個多月前,我跟平時一樣給自己點了份外賣。
因爲下班晚,我都是提前把外賣點好,等我回家,剛好可以提着外賣上樓。
可外賣不見了。
我打了騎手電話,騎手調出 APP 裏的實物照片,信誓旦旦表示已送達。
我看了一下,外賣確實放到了一樓。
我們這棟樓共有 15 層,百多位住戶。
爲了保證安全,物業不允許外人上樓。
騎手小哥提醒我,可能是別人拿錯了。
「外賣放得太久,有人點了同一家,以爲是自己的就拿走Ŧű₎了。
「我同事也遇到過這種事。
「對不起了大哥,這事兒真不怪我,我真放了!」
騎手態度誠懇,考慮到一頓外賣也不值什麼錢,我便沒再追究,重點了一單。
可令我沒想到的是,後面竟反覆丟外賣,直到今天,已經整整丟了八次。
爲了找出拿外賣的人,我找保安查監控,保安卻說一樓的監控早就壞了半年。
又查電梯監控,卻發現並沒人拿着我的外賣上樓。
也就是說,應該是低樓層的人乾的,畢竟只有低樓層的人,纔會不用電梯走樓梯。
一次兩次就算了,七八次地拿,已經可以算偷竊了。
物業重視了起來,帶着我週末去低樓層敲門,說明情況後,居然有人不耐煩地翻白眼抱怨。
「至於嗎你們,大白天的吵別人休息。
「誰會窮到偷外賣呀,真屁事多!」
我氣極。
可真是板子沒打到自己不知道疼,我每天累成狗回家,就想第一時間喫上香噴噴的外賣。
天天讓乾飯人餓肚子,這誰能忍?
我一肚子火,當晚就給新點的比薩備註了「請辣死我」四個大字,並給商家打電話,讓他把能加的辣醬全都給我加上。
商家有幾分遲疑,提醒我太辣會傷胃。
我淡定一笑:
「沒事的哥,你儘管放。
「我心裏有分寸。
「本來我就喜歡喫辣,大熱天剛好辣一陣出出汗。」
商家答應了,我心底得意。
最好那個小偷別再出現,不然我以後天天點辣餐,看你怎麼消化!
可沒想到的是,一個小時後,小區居然衝進了一輛救護車。
嗚哇嗚哇,在樓下接走了一個急診病人。
我從十四樓陽臺往下看,心想該不會是那個偷喫我外賣的傢伙被辣傷了吧?
左思右想,又覺得不可能。
都是成年人,哪有人喫不了辣還繼續偷呢?
可我下樓去拿的時候,卻發現騎手放好的外賣真的再次消失,算上這一餐,已經第九次了。
我真的……無語望天。
不是吧!
我真的辣倒了那個小偷?!
-2-
沒等我竊喜多久,更離譜的事情出現了。
一個陌生男人的電話打了過來,我剛接起,對面就吼着嗓子大罵:
「你就是徐炳是吧!你他媽還是不是人?!」
我一臉懵逼:「你誰啊你!」
對方再問了一遍:「你是不是徐炳!」
我皺眉回答:「是又怎樣,你是——」
對方打斷了我,確認我是徐炳後,當即破口大罵。
「你他媽是不是人啊!給小孩兒喫變態辣比薩!
「你故意的吧!
「我兒子現在在金江醫院,你他媽趕緊過來付藥錢!你不來,我他媽報警了!」
我蒙了,總算明白對方就是那個外賣小偷。
因爲給兒子喫了我的外賣,導致小孩兒被辣去醫院。
真尼瑪離譜。
那外賣是給他兒子點的嗎?
是我特麼給自己點的!
我不甘示弱,旋即毫不客氣大罵了回去。
脣槍舌劍,刀光劍影。
對方罵我蓄意報復,要求我去醫院給他兒子付藥錢。
我當然不會當這個冤種,反罵他不是個東西,連二十塊錢的外賣都偷。
兩邊不可開交時,一個頗爲熟悉的女聲傳了進來。
「行了敬華,直接報警!
「跟這種人有啥好吵的!
「就是個垃圾!」
我目瞪口呆。
等對方掐了電話,我還遲遲反應不過來。
沒聽錯的話,剛纔那個女聲很像白天嘲諷我的那家人,難道就是他們,一天天地專偷我外賣?
-3-
抱着求證的心情,我打車去了醫院。
一方面喫外賣的是個小孩兒,我怕辣壞了事情會鬧大。
一方面也想確認下,是不是真如我猜測。
到了醫院,急診室外坐了三個人。
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妻,男的玩手機女的嘆氣。
一個婆婆,看起來五十多歲,正一臉氣憤地打電話。
「對!就是 1405 那一家!
「你們趕緊去抓他!那小子不是個東西,給我寶貝孫子點變態辣比薩!
「那還用說?當然是故意的!不然他的外賣怎會出現在我家門口,就是故意放的!」
光聽了兩句,我便血氣上湧。
可真會潑髒水,黑的都要被這老婆子說成白的。
我什麼時候把我外賣放她家門口了?
分明是他家裏人偷的!
我氣得立刻就衝上去理論,可他們見了我,頓時好似蒼蠅發現了肉糜。
「老公!就是那個人,他就是徐炳!」
女人一指我,玩手機的男人一怔,三步並作兩步就向我衝了過來。
我還來不及開口,對方揚手就扇了我一耳光:「你他媽還真還來!」
我蒙了:「你他媽敢打我?!」
泥人都有三分血性,我氣瘋了,反手就一拳把那人臉揍歪。
接下來,我們兩個大男人打紅了眼。
你一拳,我一腳。
自從高中畢業,我已經很多年沒打架了。
可以我的脾氣,絕不可能對這種無賴低頭!
我一肚子火,那女人尖叫着掐我,也被我反手一巴掌扇了,我纔不管打不打女人,他們先動的手,我以一打三根本不虛。
醫院亂作一團。
尖叫大喊震翻天。
終於有保安衝了過來,我們被分開的時候還在各自辱罵。
「操你媽!你個孫子!」
「除了操你媽你還會說點啥!你個死太監!」
「你再說一遍!」
「說一萬遍都行!媽的,死太監!」
我跟那個男人被按在了地上,一場潑天鬧劇,這才漸漸平息。
警察很快就來了。
當着民警的面,我氣憤地將實情說了出來,這件事我問心無愧。
可這一家人的噁心已經超出下限,他們居然一口咬定,堅稱外賣是在自己家門口拿的。
我住 14 樓,他們住 3 樓。
難道我會專程去一樓拿外賣,再刻意送他家門口?!
兩邊各執一詞,物業很快就被警察叫了過來,是白天陪我敲門的女主管,我叫她葉姐。
葉姐替我作證,表示我之前確實多次反應過丟外賣的情況。
只是她的說辭只能證明我丟了外賣,並不能證明外賣是這家人偷拿。
民警皺眉問道:「沒有監控嗎?」
葉姐苦笑:「沒有,小區的監控壞了大半年了,我跟上面ṭŭ̀⁺報了四次換新,至今都沒換下來。」
民警嘖了一聲,顯然責任難辨。
沒有監控。
意味着我存在把外賣放三樓門口、蓄意辣人家小孩的嫌疑,也存在這家人錯拿外賣、不小心給小孩兒喫了的可能。
我都要哭了:「警察大哥,我跟人家小孩都不認識,幹嗎要大費周章辣人家啊!我又沒病!」
跟我打架的男人翻了個白眼,現在我已經知道他的名字,叫孫敬華。
他陰陽怪氣地說:「有的人就是沒素質,自己丟了外賣就報復社會,這種人又不是沒有!」
這話說得。
我拳頭又癢了。
民警怕我們再次鬧起來,只能居中調解。
這件事兩邊都沒證據,鍋不能甩我頭上,民警的意思是找到證據之前,我暫時無罪。
而醫院裏的這次打架,監控證明是孫敬華先動的手,我正當防衛。
如果我願意私了,這件事就賠錢解決,不願私,就走法律程序。
民警說得很客觀,雖然我有告他們偷竊與故意傷害的想法,可考慮到隔天要上班,實在沒心情跟他們糾纏。
我同意私了。
可孫敬華的老婆堅決不同意,要求我支付她兒子醫療費,罵警察偏私。
我氣樂了。
這女人怕不是腦子有坑!
她胡攪蠻纏,揚言要把我告上法院。
我冷笑一聲,奉陪到底。
-4-
回到家,我仍覺得自己遭了無妄之災。
誰知道點個外賣能整出這種破事呢?
可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葉姐臨走時對我表達了歉意,說會加急讓上面把監控安排好。
我沒跟她計較,也沒心情跟那家人扯皮,自己在醫院做了檢查買藥,回家就自個兒一個人敷。
對着鏡子照了一下,臉上鼻青臉腫。
那家人三個打我一個,還揚言要告我,我雖然覺得他們應該不會小題大做,可還是找了以前的律師同學打電話諮詢。
同學聽了我的情況,跟我確認了幾個細節。
我一一說了後,同學告訴我不要緊。
他說這件事我是受害者,就算那家人真的告我,我也有理由申辯,倒是我平白無故被三個人打,可以考慮告他們故意傷害。
我略一猶豫,還是算了。
我就一普通小老百姓,平時加班累成狗,哪有時間跟別人糾纏這種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計較爲妙。
同學提醒我:「我看那家人不是善茬,你放過他們,他們可不一定放過你。」
我哼哼一笑:「怕啥,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們要真敢搞我,我奉陪到底。」
同學笑了笑,說我心裏有數就好。
……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的傷漸漸痊癒。
看那家人沒什麼動作,我便再次迴歸打工人的社畜生活。
就在我以爲事情會這麼平息時,一天上班,一個女同事臉色遲疑地給我看了個視頻:「徐哥你看看,這個人是不是你啊?」
我疑惑看去,熱度三百萬的抖音視頻裏,一個小男孩兒雙手舉着傷情報告,正口齒不清地說話。
「大家好,我叫孫小宇,今年六歲。
「上個禮拜天有個叫徐炳的叔叔把一份變態辣比薩放我家門口,我喫了,當天晚上,我就被送來了醫院。
「我的嗓子被燒啞了ťŭ̀⁷,醫生叔叔花了好久才搶救過來,我知道喫陌生人的比薩是不對的,可那個叔叔太壞了,他故意害我,我要告他……」
我的腦袋嗡地一下,炸了。
在那視頻的後面,插有那對夫妻的痛心哭訴,還有我的照片,我的地址公司。
他們居然利用一個六歲的小孩兒在網上博取同情!
怪不得我這兩天陌生電話這麼多,若不是我給手機設置了陌生私信攔截,估計我的電話早就打爆了!
我憤怒難遏,就在這個時候,我接到來自法院的傳票。
我被告了!
-5-
抖着手裏的傳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雙眼。
就特麼點了一份外賣,居然會因爲這種破事上法庭?!
二話不說,我給方巖打去了電話。
他就是我之前諮詢過的律師同學,聽說我被告了,他也嘖嘖稱奇:「真離譜,他們就這麼確定是你乾的?」
我苦笑一聲,誰知道呢。
這家人從小到老,就沒一個正常人!
方巖電話裏安慰我,讓我不要着急。
只要我開庭前找好人證物證,證實我確實沒有惡意地把外賣放人家門口,管他們舌燦蓮花,都對我沒影響。
我有些憂慮:「可我確實有刻意放辣,還給商家打了電話越辣越好,萬一他們調錄音咋辦?」
方巖反問我:「這個外賣你是點給別人的嗎?」
我搖頭否定:「不是啊,是我點給自己的。」
「那不就結了?」方巖笑道,「外賣是你點的,屬於你的合法財產,不要說加辣,就算加蔥加蒜,又有誰管得着呢?再說了,那家人不問自取,光是偷竊都算一宗罪,你放心吧,真的沒事。」
有了方巖的承諾,我這才鬆了口氣,把抖音上的視頻也說了。
聽到這個,方巖倒是嚴肅了起來。
他建議我,讓我也發個抖音視頻自證。
我有些遲疑,不太想在網上拋頭露面。
方巖嘆了口氣,勸誡我說。
「不要小看網暴,這年頭網友的戾氣特別重,聽風就是雨。
「你覺得問心無愧,別人卻覺得小孩兒不可能說謊。
「相信我,我不會害你的,你一定要發視頻,越快越好!」
見方巖這麼堅持,我這才重視,改了抖音名字,連夜把真實的情況發了出去。
可一覺醒來,罵我的私信還是爆了。
原來真的有人不辨是非,看我拿不出證據,竟一口咬死我說謊!
我被取了個「變態徐炳」的綽號,臉被做成猥瑣表情包,視頻被多次轉發後,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變態。
甚至有人說相由心生,像我這種臉型,看起來就不可能是個好人。
我平生哪受過這種氣,氣得牙癢癢一條一條解釋,可沒幾個人信。
大家都覺得小孩兒的心靈是純潔的,而我這種不修邊幅的大男人,就是很像那種報復社會的變態。
我幾欲嘔血。
不就是頭髮沒打理沒刮鬍子嗎,我是連夜發的視頻,哪還有心情打扮!
方巖說得沒錯,果然鍵盤俠的眼裏沒有真相,誰是弱勢羣體,他們就會高舉正義的旗幟去幫誰。
至於有沒有反轉,誰在意呢?
反正法不責衆。
……
網絡發酵得很快。
眼見我收到法院傳票,越來越多人相信了孫家,無論我怎麼解釋,就是沒人肯信。
這件事給我的生活造成巨大傷害。
公司領導找我談話,不熟悉的同事對我側目而視,就連我的爸媽,也被神通廣大的網友人肉了出來。
可憐我爸媽開了一輩子餐館,兢兢業業,外賣的評分從來沒低過 4.9。
卻因爲我,被無數人惡意地打低分。
甚至還有博主陰陽怪氣地打卡,說這就是把「變態徐炳」養大的好爸媽,呼籲大家抵制,不要再去我家喫飯。
我爸關了店面,看網上一邊倒地罵我虐童變態,氣得差點心臟病突發。
我媽以淚洗面,求我趕緊回家,不要再一個人留在大城市。
我則收到匿名送來的死老鼠快遞,跟孫敬華打架的視頻傳到網上後,走哪都被人嘲諷暴力男……
一切的一切,幾乎讓我崩潰。
以前聽人說網暴可怕,我竟還單純地覺得不上網就沒事。
現在才明白,在如今這種信息透明的大數據時代,輿論一旦被利用,會比任何利劍都殺人無形!
-6-
方巖怕我頂不住壓力,很講義氣地買了飛機票來找我,他拉着我喝酒,我抱着酒瓶灌紅了眼。
一想到媽媽說大不了以後餐館不開了,在電話裏堅定地信我,我就心底難受。
我是成年人了。
讓媽媽關閉餐館的理由不應該是受我連累,而是我有所成就,讓她可以優哉遊哉地放心退休。
我抓着頭髮怒吼道:「這些人太過分了!我一定要報復他們!」
這裏的他們並不是指孫敬華一家,而是那些對我爸媽出手的「熱心」網友,他們的「正義制裁」,在我眼裏跟孫敬華一樣可恨!
方巖冷靜問我:「你打算怎麼做?」
我頓住,我一個小老百姓,就是殺人放火也找不着正主。
見我不語,他同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沒用的,法不責衆。
「你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蒐集證據打贏官司,只要法官判你無罪,就不會再有輿論中傷你。
「在此之前,你忍一忍就好。
「網暴這種東西是大規模的言語批鬥,你最多隻能起訴煽動網暴的大 V,可即便寄了律師函,他們也不痛不癢,對你來說,造成的傷害根本無法補償。
「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可網友就是盲目的,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普通人,鬥不過那些沒腦子的善良,算了吧,沒辦法的。」
方巖的一番話言辭犀利,我聽了以後,失落地低下了頭。
剛纔還滿腹痛恨地想把那些攻擊我爸媽的網友一個個揪出來,可仔細想想,揪出來又有何用?
網絡自由,言論自由。
就算將來事情反轉,這些人也只會輕飄飄地一句遭人矇騙,再轉頭換個新對象,繼續施行他們的英雄讚歌。
他們是鍵盤上的大將,是道德里的先鋒,只是被小人矇騙了,何錯之有?
所以我這種不小心被冤枉的人,應該「忍一忍」、「算了」,「理解他們不是有意爲之」。
從小到大,我都是這種普通家庭的小市民心態。
就算在學校公司遇到什麼不平之事,也通常會選擇忍一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可這一次,我不想再忍了。
忍一忍沒有風平浪靜。
退一步沒有海闊天空。
我決定了,我要做一次愚蠢的鬥士,向那些正義之師開戰!
-7-
等待開庭期間,我正常工作。
網絡日新月異,網暴最兇的那幾天過了,除了少部分網友仍關心後續,大部分的網友都被新熱點轉移了視線。
公司並沒有開除我,我幹了三年,只迫於輿論停了我半個月職。
朋友親戚看了我的聲明,調笑揶揄不止。
隨着我每天一個自證視頻地發,開始有人相信我的說法,即便我始終找不到證據,網友也不再對我單方面開炮。
而孫敬華那邊,仍舊死咬着我不放。
他們頻繁發孫小宇的病院視頻,那哀樂配得,誰看了都心生憐惜。
不允許我見孩子,拒收我的慰問禮品,在直播間裏,孫小宇小朋友積極配合治療,表現得既可憐聽話,又開朗乖巧。
很多人同情他們,自發地刷了大額禮物。
也有人義憤填膺,看開庭將近幫孫家請律師。
而我則靜默等待,日復一日,終於等到萬里無雲的開庭這一天。
我起了個大早,把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西裝革履,提着公文包去現場的模樣不像被告,更像是參加一場相親。
方巖當了我的辯護律師,開車送我去法院。
行駛中,方巖問我準備好了嗎。
我拍了拍公文包,說準備好了。
方巖笑了,用右手跟我碰了碰拳。
他真的很義氣,知道我今天要奔赴一場愚蠢至極的戰役,卻依舊義氣相隨。
到了法院。
我們剛走到被告席,就看到久等多時的孫敬華一家。
孫敬華、孫敬華老婆、孫敬華爸媽、孫敬華兒子、孫敬華妹妹妹夫……他們拖家帶口,一行十七八個浩浩蕩蕩。
再看我與方巖的孤零零兩人,勢單力薄。
孫敬華憤怒瞪我:「虧得你還有臉過來參庭!我要是你,躲在家裏都不敢出門!」
他的老婆扯了扯他,卻是故作無奈:「算了老公,不要在兒子面前說攻擊別人的話,沒準真的不是他,是誤會。」
一唱一和,黑臉白臉俱全。
這一個月以來,他倆找到了最佳流量密碼。
一個人咬死我,在公衆面前對我咬牙切齒。
一個人留後路,以軟弱的形象說可能是第三方作惡。
想來他們也明白不可能勝訴,所以早就想好了說辭,反正是受害者,只要證明不了這個外賣是他們偷拿,他們最多隻能算沒看好孩子讓他亂喫東西,無傷大雅。
而我沒有證據,就算勝了訴,也無法徹底洗清嫌疑,就算他們將來開直播一直拿我說事,也沒人管得着。
誰讓沒有監控呢。
死無對證,我就註定會是永久嫌疑人。
被他們釘在劊子手的高臺,成爲搖錢樹的風。
好在他們有腦子,我也不是白癡。
爲了這一天,我已經準備了一個多月,甚至連回懟的心情都沒,只閉目養神,耐心等待着開庭。
-8-
庭審開始了。
法官在上,莊嚴肅穆的法庭裏,原告被告的兩方律師各自陳述。
原告方提供了孫小宇傷情報告:口腔受損、咽喉腫痛、腸胃腫脹出血。告我故意傷害,要求我賠償醫療費、公開道歉,並承擔訴訟費用。
我們則提供了外賣點單記錄,上樓電梯監控,證明我回家不曾下過樓,即便用樓梯下去,也不存在報復孫小宇的作案動機。
兩邊都沒有決定性證據,意見不一,就在法官考慮擇期宣判時,我站起身,申請傳喚能爲我作證的證人。
對方律師的表情瞬間嚴肅了:
「什麼證人?是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偷拿外賣的目擊者嗎?」
此話一出,孫敬華一家子全都臉色大變。
他們先前所有的囂張都建立在死無對證上,咬死我報復社會刻意投餵。
他們的好兒子言之鑿鑿,說正是聽了門鈴開門,纔看到門口的外賣以爲是爸媽點的直接喫。
小朋友才六歲,他那麼單純,被我這種居心叵測的壞叔叔暗害當然是我的錯,就算不是我放的,被一個第三方壞人送過去也是小朋友無辜。
可無論如何,這個外賣決不能是原告方偷拿。
否則一旦確認,對方會瞬間敗訴,還會被網暴反捲!
我瞧着他們的驚慌表情,心底冷笑。
怕了?
這纔剛開始呢!
-9-
我的證人來了。
雖然我確實希望有神兵天降,在我苦苦蒐集證據的時候,剛好有人能甩出一個「不小心」、「巧合」、卻「剛好」拍到那傢伙偷外賣的監控,把孫敬華當場錘死。
可現實不是小說。
我努力很久,真的沒人那麼巧剛好在樓道裝攝像頭。
所以我只能曲線救國,爲了勝訴,一口氣找了 203 個證人前來參庭。
對,你沒有看錯。
不是一個兩個,而是 203 個!
很不可思議對不對?哪有人開庭找幾百個證人?!
可我偏偏就找了,因爲方巖說過,民事官司並不規定證人人數限制,只要有確切的證據,多少人都可以帶。
法官蒙了。
對面的孫敬華一家更是嘴巴張成了 O 形。
我穩如老狗,提醒大家有序發言,站不下去的就等在庭外,等發言完畢再換新的人頂上。
庭上的法官皺起了眉頭,不可思議問道:「怎麼這麼多證人,難道都是目擊者?」
方巖替我回答:「是目擊者,但不是證明孫先生偷拿外賣的目擊者,而是證明他虐待兒童、很長一段時間在小區偷東西的『旁證』。」
是的。
我找了「旁證」。
在「主證」沒有的情況下,「旁證」確實可以作爲法官審判的依據,這是合情合理的請求,法官當然不會拒絕。
孫敬華臉色變了,怒氣衝衝吼道:「你們不要血口噴人,我什麼時候虐待過兒童?!」
我冷哼一聲,直接讓證人開錘。
第一個證人是清江小區保安團。
我們那棟樓的監控壞了,小區大門的數碼監控卻正常運作。
在視聽資料中,清楚地展示了孫敬華每天不定時回小區的時間,剛好與我九次外賣的時間同步,那個時間丟外賣,孫敬華嫌疑很大。
孫敬華聽了,一口咬定說是碰巧。
第二個證人上場,是跟孫敬華同在第三樓的居戶。
合計 32 人,聯書證明孫敬華有家暴妻兒的情況。
在過去一年中,孫敬華曾多次揪着老婆的頭髮將妻子孩子趕出家門,配上罵罵咧咧的視頻,確實有提過,讓孩子自己解決喫飯的問題。
而孩子能解決喫飯問題的方式,偷外賣的可能性非常大。
孫敬華臉色發青,承認自己確實做過一些混賬事,但這並不足以證明,他當天有去偷外賣。
輪到第三個證人。
這次是樓裏跟我一樣丟失過外賣的人。
他們所提供的外賣點單記錄,仍舊與孫敬華迴歸Ṫṻ₌小區的時間一致,從側面證明,孫敬華不是第一次作案,在我之前,他可能偷竊過很多人的外賣。
當然,孫敬華還是不認。
咬死我們沒有決定性證據,堅持不肯鬆口。
我也不急,早猜到他會死鴨子嘴硬,優哉遊哉地,等下一個溝通好的證人上場。
這 203 人,是我花了一個多月請來的外援。
在我們金江市,將會是歷史上第一個有這麼多證人蔘庭的民事官司,想必庭審結束,今晚就會衝上熱榜第一。
這就是我要的效果。
我大張旗鼓,當然不僅僅只是爲了勝訴,而是要讓孫敬華嚐嚐,被輿論網暴大規模反噬的滋味!
他不是在網上愛子情深嗎?
笑死,一大羣小區住戶作證他打兒子。
他不是跟老婆相濡以沫嗎?
抱歉,他除夕夜把老婆罰跪在門口,這個視頻實在拍得太清晰。
他不是堅稱我心理變態嗎?
很好,我直接請了從小到大帶過我的所有班主任,每個人都實名出庭,一起證明我不曾有過虐童歷史。
我請了公司同事,請了新媒體同學,請了前女友,請了所有能爲我證明人品的人。
在沒有主要證據的情況下。
一個是往日素不相識、不曾有虐童黑點的被告。
一個是有家暴孩子黑歷史、對家人不屑一顧的垃圾父親。
就算法官無法判定他有罪,庭審直播結束後,也必將會有無數自詡正義的熱心網友對他「正義」開刀。
這就是我的目的,我要他輿論反噬,徹底在網上社死!
想以後再拿孩子撈錢?
不好意思,這條路已經被爺封了!
-10-
隨着時間流逝。
取證終於結束。
孫敬華從一開始的臉色慘白,到最後竟有點高興。
因爲我所提供的證人全都是旁證,沒有一個可以明確地舉證他當天有偷外賣,他的心思全都在排除嫌疑,估計一時半會兒,也猜不到接下來即將面臨的後果。
而且我覺得,像他這種混不吝的人,估計也不會懼怕網暴。
所以我還有後招,等庭審結束之後,馬上就會啓動。
……
許久,在我準備周全的旁證證明下,法官宣佈判決結果。
這案子並不難判。
第一,孫家沒有證據,證明我給小孩兒惡意投食。
第二,外賣是我買的,我有權享受自己所購買的物品,無論偷竊者是誰,最終食用了這個外賣的人是孫小宇,而孫小宇是未滿 14 週歲的未成年人,所以我丟失外賣的費用,應由監護人孫家父母承擔。
第三,即便我真有刻意加辣,可在無法證明我給小孩兒惡意投食的情況下,最多隻能算多次丟失外ṭũ̂₁賣正當防衛,這種情況下,丟失外賣的一方並不存在過錯。
綜上所述,法院駁回了孫家的起訴。
不僅我無須賠償醫療費,孫家還得將外賣所花費的金錢全額退還我,並因爲我的傷情報告,民事官司上升到刑事。
我完勝。
孫家慌了。
他們都沒想到我會把事情鬧這麼大,在法官判我無罪的情況下,孫敬華三個打我一個的視頻,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他人的鐵證。
到了這個時候,孫敬華總算怕了。
刑事官司可不是開玩笑的,上升到這個程度,已經不再是普通的小打小鬧。
他開始大叫着撤訴,說這件事就這樣算了,不告了回家。
差點沒把我笑死,是該有多無知,才覺得打官司這種事跟買菜一樣隨意?
法官當然不可能就這樣放人,在我拒不同意調解且證據充足的情況下,判處孫敬華拘留十五天,賠償我的全部醫療費、外賣費,以及網暴所造成的精神損失費,共計四千餘元。
對於這種判決,孫敬華接受的可能性爲零。
可我沒想到的是,他居然公然在法院大罵法官偏私,就跟上次在醫院罵警察一樣,把庭上的法官罵得狗血淋頭,甚至對法警動手。
這下好了,他罪上加罪,當場被法警拘役,以藐視法庭的罪名,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
讓我大開眼界,直呼人才。
想想也對,爲了一頓外賣都敢鬧上法庭的人,又怎會真的懂法呢?
可惜這個道理,要等他坐牢出來以後才能銘記於心了。
-11-
晚上,我請好兄弟方巖喝酒。
熱鬧的大排檔,坐了兩個舉杯相慶的大笨蛋。
笨蛋不是別人,正是我倆。
因爲一個月之前,方巖就幫我分析了一波案情。
他幾年律師生涯,早已明確說今天這個官司我必勝無疑,即便不找那麼多證人,只要孫敬華拿不出我惡意投餵的證據,無論他胡攪蠻纏,這個官司我也必勝。
同時他也猜測,認爲孫家發視頻的目的只是想利用輿論、碰瓷我息事寧人賠錢,直到視頻火了,纔會一口氣鬧到法院把事情鬧大,就根本而言,打的其實是勝不了訴、也能靠聽話的孫小宇賣慘圈錢的主意。
我這才點頭,更是將死磕的決心堅持到底。
在停職的半個月裏,我花了巨大的心力物力到處找人,一遍遍地說明情況,一遍一遍地,讓那些勸我「算了」的人改口。
我請求他們來。
請求他們必須來。
這件事對我來說並不僅僅只是自證清白,更多的,是想爲自己爭一口惡氣。
我丟了九次外賣,餓了九次肚子,捱了一頓毒打,被全網噴變態。
這股子憤怒在公司通知我停職,在我爸差點心臟病突發時,衝上了最無法忍受的巔峯。
憑什麼?
我點外賣犯法了?
憑什麼我被偷了東西,那些人還能踩着我在風口圈錢?
這口惡氣,我實在沒法忍。
所以我一腔怒火,一家一家地敲門尋找證人,一個電話一個電話地求大家作證,就算小時候的班主任嫌麻煩不肯來,我也坐上高鐵,回老家帶着爸媽親自上門去求。
就是這麼較真。
就是這麼愚蠢。
光這一個月的花費,都比我損失的外賣貴上萬。
可我後悔嗎?
我竟然發現,自己百死不悔。
男人至死是少年,我偏要捅破天,讓所有網暴過我的人都明白自己是個小丑,並奮起反擊,讓這些該死的傢伙付出代價。
等着瞧好了。
這只是個開頭,接下來的後手,敬請期待!
……
不出意料,輿論果然爆炸。
我找了 203 個證人蔘庭這件事,不到半天就衝上了微博熱榜第一。
別說金江市,就是全國也很少有這種找上百人蔘庭的案例。
原本這是我給孫敬華準備的後招之一,讓他體會下網暴的快樂,嚐嚐滋味。
沒想到他這麼不中用,直接踩縫紉機去了,導致現在全網的人都網暴不到他,只能拿他家裏的人開刀。
孫敬華賣慘了一個月。
那些同情他、可憐他、給他直播間打榜請律師的人都瘋魔了。
網Ŧú⁹上吵翻天。
【我真是日了狗了,退錢!】
【什麼牛馬呀!除夕夜讓老婆在門口跪,就這種人,居然說自己寵妻?
【寵你媽!】
【我真是瞎子啊!居然被這家人給騙了,我自戳雙目,切腹自裁了家人們!】
【啊啊啊啊我刷了十萬,退錢啊你妹。】
【草草草草!】
網上的辱罵不堪入目,假惺惺給我道歉的評論並不多,倒是有最新喫瓜的網友,好奇八卦起我的家世。
【只有我覺得這個被告小哥很帥嗎?】
【富二代吧,打這麼小的官司要請這麼多證人。】
【炫富啊我去。】
【就這陣仗,爲啥我覺得他在炒作?】
【樓上加一!】
【我也這麼想的,屁大點外賣二十塊錢,哪有人爲了這麼一點錢,把事情鬧這麼大啊?】
【別說了,絕壁炒作!】
我哭笑不得,曾被網暴一個多月,現在我的心態很平和,不管是怎樣或誇或貶的評語,都傷害不到我了。
沒想到這一屆的網友竟腦洞這麼大。
看來所有的網友都一樣,聽風就是雨,根本就不會有人真的去細究內情,看到什麼,他們就會自顧自地臆測些什麼。
可問題是。
他們可以臆測,卻不可以傷害別人。
他們可以善良,卻不可以以「善良」的名義,對任何一個不瞭解情況的人開刀。
我沒有辦法原諒他們的行爲。
所以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我會一個一個揪出之前網暴過我的人,一一寄送律師函。
我要告他們。
不接受道歉,不接受調解。
就是要扯着他們上法庭,把他們全網鞭屍。
大 V 不是喜歡流量嗎?
寄送死老鼠的人不是善良嗎?
我倒要看看,到了法庭,你們要怎麼爲自己的行爲買單!
-12-
一個星期後,我起訴網暴的第一個官司開始了。
對方是個千萬粉大 V,當初就是他把我的公司地址、電話等私人信息披露出去,這種行爲,在法律上是犯法的。
收到律師函的時候,他還覺得好笑。
嘻嘻哈哈地打電話跟我和解,說只要我不獅子大開口,賠錢這種事不是問題。
我一口拒絕後,他口氣冷了下來,發現我油鹽不進,他這才半是威脅半警告,罵咧咧掛了電話。
當天晚上,他就把所有有關我的內容全刪,錄了個可憐兮兮的視頻,一邊承認錯誤,一邊暗搓搓地指責我小題大做。
我冷笑不語,也不解釋。
等到開庭的時候,把通話錄音、截存記錄,與過去一個多月的網暴內容,通通呈給了法官看。
法庭上,我的律師一臉嚴肅地表明態度:「這件事給我的當事人造成巨大損失,並不是一句不輕不重的道歉,就能輕鬆彌補。
「我們不需要賠償,只希望違法必究。
「法庭不會寬恕任何一個犯法的人,不管這個人觸犯的行爲是大法,還是小法,我們只想要真正的『正義制裁』,讓這些人明白,什麼叫『違法必究』!」
一席話抑揚頓挫,被那大 V 攛掇着、在網上指責我們小題大做、浪費公共資源的網友看了都沉默了。
總算有人反思:
難道一定要殺人放火,才能上法庭嗎?
法律原本就是保護每一個公民的武器,就應該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纔對。
好像我們所提的訴求,並沒毛病。
……
網友的想法暫時不表。
重點是,我們的官司打贏了。
在充分完整的證據鏈下,法官判處大 V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成立、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罪成立,當庭判處拘留十天、公開道歉,並罰款五百,賠償我兩千元的精神損失費,我們完勝。
事情傳開後,這件事再次上了熱搜。
我則當晚 po 出一張清單,表示接下來還有哪些人需要告,讓他們排隊做好準備,誰也別想跑。
看到我的發佈,網友樂了。
【我去,這傢伙好牛逼啊。】
【這是把上訴當乾飯啦?清單上百個人,不怕把自己告破產呀?】
【至於嗎,真小題大做!】
【現在的有錢人就是會炒作,哎呦,咱們這些喫瓜羣衆看個熱鬧就好。】
【金錢的遊戲,散發着噁心的芬芳呀~】
【呸!】
不出意外,看這趨勢,我馬上就會因爲「有錢人玩票」的罪名,再次陷入網暴。
真懷疑這些人上網不動腦子,但凡他們仔細看了庭審內容,他們就會明白,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正常地追究責任而已。
-13-
第二天,公司再次找我談話了。
語氣委婉、態度嚴肅地勸誡我別再惹事,再這樣下去,公司沒法留我這尊大佛。
我點了點頭,把我最後的計劃告訴了他,並冷靜表示,如果公司想爲這件事開除我,我會自己走。
領導沉默了。
良久,他讓我給他一點時間思考,說要跟上級商量。
我也不想就此丟掉這個工作,雖然累了點,可我已經盡心竭力地在公司幹了三年,不出意外,年底肯定會升職。
可公司如果想拿這個讓我收手,我不幹。
現在已經到了最關鍵的階段,輿論反轉就在眼前,我只是想讓子彈再飛一會兒,才放任那些人蹦躂。
事實上,如果公司願意賭一把,輿論反轉後,他們不會虧的。
果然到了下午,領導同意不會再管,並表示會全力支持我的行動,一榮俱榮。
我笑了。
哪來的一榮俱榮,榮的只有公司,沒有我。
但我沒有介意,能有公司的支持,我還是很開心的。
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好,不管別人的出發點如何,他幫了我,我已經很感激了。
就這樣等着。
兩天以後,我媽上場了。
這是我的最終極殺招。
在我第二次起訴網暴的官司開庭前夕時,網上噴我炒作的口水幾乎將我淹沒。
而事情的反轉,就在當晚。
我媽眼珠子哭成淚人,拿着我ţũ̂⁾的賬號,公開開起了一場直播。
全程短短的一個小時裏。
我媽把一生的眼淚全都流乾了,跟沉默紅眼的我爸一起,反覆詢問自己做錯了什麼。
「我今年五十七歲,開餐館開了二十四年。
「街坊鄰居都是喫我家的飯長大的,後來科技發達了,我們就開起了外賣。
「這麼多年了,我們家的評分從來沒低過 4.9。
「因爲我兒子說,現在的網友都會看評論點菜,他希望我把口碑做好,大家在外面都不容易,就想喫頓好的。
「我也希望我兒子能在外面好好喫飯,所以我們也盡力地,想把每一個菜都炒好。
「可這一次,突然就有很多人罵我們,說我們養了個變態,說我兒子在外面欺負小孩兒。
「我不明白……
「我兒子是什麼樣的人我還不清楚嗎?你Ṫŭ₅們爲什麼不相信他,爲什麼,要給我們的餐館寄用過的衛生巾?
「你們相信他呀,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兒子不是變態的。
「求求你們,不要在網上罵我兒子了……」
字字泣血,句句誅心。
我並沒有給我媽寫什麼稿子,只讓她仔細說明情況即可。
大家同情的「弱勢羣體」中沒有我這種大男人,對我媽這樣的誠懇婦人,卻存有幾分憐惜。
我想利用這份憐惜,讓媽媽適當地賣賣慘,讓大家明白我沒有炒作。
可我沒想到,我媽竟然會在直播間裏這麼難過地維護我,我鼻子酸酸的,眼淚稀里嘩啦就流了下來。
我真不是個東西啊。
當年我嫌棄小地方人少,一門心思想留在大城市闖蕩,面對他們的電話,也總是不耐煩地嫌他們嘮叨。
卻從沒想過,在媽媽眼裏我是這麼重要。
我以爲她跟我一樣是對網暴憤怒,現在看來,可能她更多的只是心疼。
我真是愚蠢。
在這一刻,我才總算明白什麼叫父母之愛,重如山川。
……
網絡爆了。
儘管底下的彈幕清一色都是道歉,可我已經沒有心思看了。
方巖給我遞了一片紙巾,這段日子以來,他跟我同居通寢,爲了我的事奔波勞累至今。
我十分感激他,他卻不肯收任何訴訟費,只說我高中曾經幫過他一次,他只是投桃報李。
我問過是哪一次,他不肯說。
這次我們的事情總算走到最後一步,中間找證人、安排計劃、逐步上訴,這些內容都有他的參與與建議。
可以說沒有方巖的幫忙,換做任何一個律師,都難以達到如今的效果。
相信今晚以後,不會再有人質疑我是富二代炒作了。
我媽將我家的事情講了個徹底,所有人都會明白,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因爲丟了九次外賣被網暴,所以才奮起反擊。
這是小人物的怒火。
這是小人物的造作。
生活中丟了外賣的人肯定不止我一個,只是大多數的人,會選擇沉默。
對我而言,如果不是孫敬華單方面地找事,可能我也不會死磕到今天。
接下來,我還是會一個一個地起訴那些網暴過我的人。
但我不會再滿腹仇恨,而是心寬平和,坐看屬於他們的結局。
已經沒必要再和他們置氣了。
我有這麼多關心我、愛護我、支持我的家人朋友,已經夠了。
尾聲
兩年以後,我跟複合的前女友結婚了。
曾經我是個一心往上爬、埋頭工作,對身邊人冷淡相處的社畜。
經過外賣這場官司,我整個人都變得溫和平靜了許多。
珍惜愛人,孝順父母, 對身邊的每一個朋友溫和以待,三兩小酒,時不時地就會拉着家人出去旅遊。
大家都說我好像變了一個人, 沒以前那麼衝動了。
我微微一笑, 不置可否。
上個月,我們打完了最後一個官司。
曾經的那一百多個官司, 我曾中途想放棄, 可在網友的支持下,我還是一個一個打完了。
與孫敬華偷東西沒監控不同,那些人網暴我的記錄, 證據確鑿。
有人忌憚我的知名度拼了命想和解, 可我對簿公堂,還是一個一個地告了下去。
傷害別人的人不會因爲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就會明白錯誤,只有在他留案底的時候, 纔會明白什麼叫痛。
我告了那個給我寄死老鼠的人。
也告了在網上罵我死全家的人。
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 如喪考妣。
再也沒人罵我「變態徐炳」,現在我的新綽號, 叫「網暴鬥士」。
女明星我, 說自己也經歷過黃謠網暴。
高中生我,說自己的爺爺坐地鐵被人誣告偷拍。
他們都把我當「網暴鬥士」, 希望我跟網暴繼續「鬥」下去,在網絡如此發達的年代, 確實需要一個鬥士,讓大家明白網暴是個社會毒瘤。
這讓我不知所措。
畢竟我只是想給自己討個公道,並不是想當什麼英雄。
可能這就是時勢吧。
我開了個頭,千軍萬馬在背後推着我走。
雖然但是, 我還是覺得這個名字太中二就是了。
……
再一次聽到孫敬華的消息, 是在三年後。
他入獄期間, 老婆藉着輿論跟他離婚了, 抱走兩個孩子, 從此失去蹤影。
他的十幾個親戚全都被他連累, 因爲我層出不窮地告網暴, 他們一家子都被網友拉出來反覆鞭屍,這麼多年, 沒一個人敢冒頭。
丟了工作後,有人罵咧咧躲回了老家。
等孫敬華出獄,集火把他打斷了腿, 可能孫敬華做夢都想不到,一個曾經在家裏對妻兒拳腳相向的人,會有一天, 也會被別人打。
天理輪迴,確實報應不爽。
最後一個官司結束,我的生活漸漸恢復平靜。
雖然老婆還是會拿「網暴鬥士」這個中二綽號調侃我, 我卻也只是樂呵呵地笑,漸漸不覺得丟人。
等哪一天我的孩子長大了。
我會如實告訴他,他的爸爸曾經做過一件怎樣愚蠢又偉大的事,並薪火相傳, 讓他牢記這件事的結果。
會有人反思。
會有人實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拒絕網暴,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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